上海房產稅實施細則(上海房產稅政策規定)
2011年頒布的上海市房產稅實施細則(全文)
2011年上海啟動房產稅改革試點,但未制定上海市房產稅實施細則,而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制定的《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的通知(滬府發〔2011〕3號 )。
《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
為進一步完善房產稅制度,合理調節居民收入分配,正確引導住房消費,有效配置房地產資源,根據國務院第136次常務會議有關精神,市政府決定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現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暫行辦法。
一、試點范圍
試點范圍為本市行政區域。
二、征收對象
征收對象是指本暫行辦法施行之日起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下同)和非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的住房(以下統稱“應稅住房”)。
除上述征收對象以外的其他個人住房,按國家制定的有關個人住房房產稅規定執行。
新購住房的購房時間,以購房合同網上備案的日期為準。
居民家庭住房套數根據居民家庭(包括夫妻雙方及其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本市擁有的住房情況確定。
三、納稅人
納稅人為應稅住房產權所有人。
產權所有人為未成年人的,由其法定監護人代為納稅。
四、計稅依據
計稅依據為參照應稅住房的房地產市場價格確定的評估值,評估值按規定周期進行重估。試點初期,暫以應稅住房的市場交易價格作為計稅依據。
房產稅暫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計算繳納。
五、適用稅率
適用稅率暫定為0.6%。
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暫減為0.4%。
上述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市統計局每年公布。
六、稅收減免
(一)本市居民家庭在本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下同)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即免稅住房面積,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它住房面積的總和。
本市居民家庭中有無住房的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的,經核定可計入該居民家庭計算免稅住房面積;對有其他特殊情形的居民家庭,免稅住房面積計算辦法另行制定。
(二)本市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三)本市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四)符合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本市居住證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五)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在本市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持有本市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本暫行辦法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本市居住證滿3年并在本市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六)其他需要減稅或免稅的住房,由市政府決定。
七、收入用途
對房產稅試點征收的收入,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八、征收管理
(一)房產稅由應稅住房所在地的地方稅務機關負責征收。
(二)房產稅稅款自納稅人取得應稅住房產權的次月起計算,按年計征,不足一年的按月計算應納房產稅稅額。
(三)凡新購住房的,購房人在辦理房地產登記前,應按地方稅務機關的要求,主動提供家庭成員情況和由市房屋狀況信息中心出具的其在本市擁有住房相關信息的查詢結果。
地方稅務機關根據需要,會同有關部門對新購住房是否應繳納房產稅予以審核認定,并將認定結果書面告知購房人。應稅住房發生權屬轉移的,原產權人應繳清房產稅稅款。
交易當事人須憑地方稅務機關出具的認定結果文書,向登記機構辦理房地產登記;不能提供的,登記機構不予辦理房地產登記。
(四)納稅人應按規定如實申報納稅并提供相關信息,對所提供的信息資料承擔法律責任。
納稅人未按規定期限申報納稅的,由地方稅務機關向其追繳稅款、滯納金,并按規定處以罰款。
(五)應稅住房房產稅的征收管理除本暫行辦法規定外,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等有關規定執行。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由市地稅局負責制定。
九、部門職責
(一)建立工作機制
市政府成立由市財政、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組成的房產稅試點工作機構,建立健全工作機制,推進房產稅試點工作。
(二)協同征收管理
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積極配合地方稅務機關建立應稅住房房產稅征收控管機制,根據本市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需要,提供相關信息,共同做好應稅住房的認定工作。
(三)實現信息共享
市地稅、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建設交通、規劃國土資源、財政、公安、民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統計等部門要共同建立全市統一的房地產信息管理平臺,實現個人住房信息數據庫信息共享。
十、評估機制
房產稅稅基評估工作在市政府統一領導下,由市地稅、財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規劃國土資源等部門共同組織實施。
十一、其他事項
本暫行辦法未涉及的其他事項,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中的具體規定,由市財政局、市地稅局、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部門制訂,并報市政府同意后公布執行。
本暫行辦法自2011年1月28日起施行。
擴展資料:
2011年1月27日,上海市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地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上海房地產稅試點由此開始。
同日,重慶市印發《重慶市人民政府關于進行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改革試點的暫行辦法》,啟動重慶市房地產稅改革試點。
兩地試點同時啟動,但又各有特點。上海房地產稅調解的主要方向是本市居民二套房及非本市居民新購房,即所謂“增量房”,而不包括大部分居民居住的存量房。
而重慶市的征收對象為個人擁有的獨棟商品住宅、個人新購的高檔住房,以及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二套房,顯然是將限制高端市場作為調整的主要方向之一,對扭轉消費者買大房、買貴房的調解作用比較明顯。
這次試點的適用稅率,上海為0.6%,最低降低到0.4%。人均住房面積不到60平方米以下的免征。而收入用途,用于保障性住房建設等支出。
參考資料:
百科-房產稅試點

上海房產稅征收標準2022
1、免征點:60平方米/人
2、稅率:房產稅按應稅房屋市場成交價的70%繳納,適用稅率為0.6%。每平方米市場的稅率降低到0.4%,比前一年新商品房平均售價的兩倍還低。
3、房產稅征收標準計算公式:上海應稅住房年應納房產稅稅額(元)=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建筑面積)×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70%×稅率。
房產稅征收范圍有哪些
1、房產稅征收范圍:房屋房產稅并不是對的房屋都征稅房產稅,而不僅僅是對城鎮的商品房、經營性房屋征稅;房產稅是以房屋為征稅對象,按照房屋的計稅余值或者房屋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向房屋產權人征收的一種房屋財產稅,也是一種財產稅,那么就是直接稅;
2、房屋房產稅的征收標準:由于目前并無確定的征收標準,根據其他國家及試點城市的政策,大概的標準應該是從價計征或者房屋從租計征;房屋從價計征是按房屋房產的原值減除一定比例后的房屋余值計征。房屋從租計征是按房屋房產的租金收入計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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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產稅2021年開征標準是什么?
1、上海房產稅2021年開征標準計稅依據: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70%。
2、上海房產稅2021年開征標準稅率:實行0.4%~0.6%差別化稅率。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本市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
3、上海房產稅2021年開征標準征稅面積:對本市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指住房建筑面積)扣除。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為居民家庭新購住房面積和其他住房面積的總和,因而上海房產稅2021年開征標準房產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應稅面積*新購房單價*70%*稅率。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1、房產稅屬于財產稅中的個別財產稅,其征稅對象只是房屋。
2、征收范圍限于城鎮的經營性房屋。
3、區別房屋的經營使用方式規定征稅辦法,對于自用的按房產計稅余值征收,對于出租房屋按租金收入征稅。注意房屋出典不同于出租,出典人收取的典價也不同于租金。因此不應將其確定為出租行為從租計征,而應按房產余值計算繳納。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上海個人房產稅1月28日起征收?權威回應來了
上海房產稅2021實施細則內容有哪些?
上海市人民政府當日印發《上海市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的暫行辦法》,對上海居民家庭新購第二套及以上住房和非上海居民家庭的新購住房征收房產稅,稅率因房價高低分別暫定為0.6%和0.4%。
《辦法》明確對上海居民家庭給予人均60平方米的免稅住房面積扣除。即對居民家庭新購且屬于第二套及以上住房的,合并計算的家庭全部住房面積人均不超過60平方米(含60平方米)的,其新購的住房暫免征收房產稅;人均超過60平方米的,對屬新購住房超出部分的面積,按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
上海開展對部分個人住房征收房產稅試點實行差別化的比例稅率,即:適用稅率暫定為0.6%,但對應稅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含2倍)的,稅率可暫減為0.4%。“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由統計部門每年公布。
擴展資料:
《辦法》還規定了幾種退還、免征房產稅的情況。比如上海居民家庭在新購一套住房后的一年內出售該居民家庭原有唯一住房的,其新購住房已按規定計算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上海居民家庭中的子女成年后,因婚姻等需要而首次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成年子女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符合國家和上海有關規定引進的高層次人才、重點產業緊缺急需人才,持有上海居住證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其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另外持有上海居住證滿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購房人,其新購住房、且該住房屬于家庭唯一住房的,暫免征收房產稅。
持有上海居住證但不滿3年的購房人,其上述住房先按規定計算征收房產稅,待持有上海居住證滿3年并在上海工作生活的,其上述住房已征收的房產稅,可予退還。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政府網-上海市出臺細則明確房產稅試點起征點、稅率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上海個人房產稅1月28日起征收?權威回應來了
上海房產稅的實施細則是什么
上海市房產稅征收對象是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且屬于該居民家庭第二套及以上的住房,包括新購的二手存量住房和新建商品住房,非上海市居民家庭在上海市新購的住房。上海市房產稅征收標準是免征點是一人60平方米,房產稅按應稅住房市場交易價格的百分之七十計算繳納,適用稅率百分之六點六,對住房每平方米市場交易價格低于當地上年度新建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2倍的,稅率暫減為百分之零點四。房產稅征收標準計算公式是上海應稅住房年應納房產稅稅額等于新購住房應征稅的面積乘以新購住房單價或核定的計稅價格再乘以百分之七十在再乘以稅率。上海市房產稅繳納所需要的材料是自有房產的身份證,房產證,租賃房屋的身份證、房東身份證、房產證、租賃協議以及付款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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