欺詐罪(欺詐罪和詐騙罪的區別)
欺詐罪的立案標準
欺詐罪的立案標準根據實際情況具體如下:
1、如果目的是使對方基于該錯誤實施交付或其他財產處分行為,那這種行為就是欺詐行為;
2、如果不是使對方基于該錯誤實施交付或其他財產處分行為,就不能說該行為是作為詐騙罪的實行行為的欺騙行為。其中一種是虛構事實,是詐騙人員捏造客觀上并不存在或者根本不可能發生的事實。另一種是隱瞞真相,表現為行為人想受騙者表示某種虛假的事項。
二者從實質上說都是使被害人陷入錯誤認識的行為。對方產生錯誤認識是行為人的欺詐行為所致,即使對方在判斷上有一定的錯誤,也不妨礙欺詐行為的成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欺詐罪判多少年
欺詐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犯詐騙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詐騙不足4000元的,為罰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為管制刑。5000元的,為拘役三個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欺詐罪的立案標準是什么
欺詐罪的立案標準如下:
1、個人詐騙公私財物價值金額五千元到兩萬元以上;
2、直接負責的單位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以單位名義進行詐騙,詐騙所得歸單位所有,詐騙金額在五萬元到二十萬元以上。
詐騙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通過虛構事實或隱瞞真相的手段,騙取金額較大的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條
【詐騙罪】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第二百六十二條之二
【組織未成年人進行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罪】組織未成年人進行盜竊、詐騙、搶奪、敲詐勒索等違反治安管理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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