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避追繳欠稅罪(逃避追繳欠稅罪和逃稅罪有什么區別)
什么是【逃避追繳欠稅罪】
逃避追繳欠稅罪的主體范圍,是法律規定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該罪的客體是國家的稅收管理制度;主觀方面是故意,并且具有逃避繳納應繳納款而非法獲利的目的;客觀方面則是實施了違反稅收法規,欠繳應納稅款,并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較大的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三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什么叫逃避追繳欠稅罪
逃避追繳欠稅罪的既遂標準是,行為人采取轉移或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疾患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達到一萬元的就構成既遂。因為刑法對該罪的最低量刑就是欠繳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情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十四條
明知自己的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這種結果發生,因而構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第二百零三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逃避追繳欠稅罪量刑標準具體是怎樣的
我國人民法院對于構成逃避追繳欠稅罪的犯罪分子,所適用的量刑處罰標準一般為: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三條
納稅人欠繳應納稅款,采取轉移或者隱匿財產的手段,致使稅務機關無法追繳欠繳的稅款,數額在一萬元以上不滿十萬元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數額在十萬元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欠繳稅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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