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爭議由誰負責舉證 醫療事故爭議處理途徑
醫院出現醫療事故誰管
法律主觀:發生醫療事故以后可以找當地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處理,而且《醫療事故處理條例》也明確規定,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過程中,對于可能引起醫療事故的一些醫療過失行為,需要及時向患者通報解釋,并向當地的衛生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醫院出現醫療事故誰管 醫療事故發生后,可以和醫院協商解決,協商無果可以向法院提起訴訟,還可以向行政衛生局申請調解。
衛生計生委(現已更名為衛生健康委員會):衛生計生委負責監管衛生健康領域,你可以向其投訴并要求調查和處理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訴訟中誰負責舉證
1、醫療事故侵權責任糾紛中關于舉證責任的規定是,醫院應該通過相關的證據證明不存在醫療過錯,患者的損害結果跟醫療行為之間也沒有任何因果關系,而患者要承擔的舉證責任是,證明在醫院治療的過程中造成了人身損害事實。
2、舉證責任是指民事案件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主張有收集或者提供證據的義務。舉證責任倒置是指法律直接規定的侵權訴訟案件中,由侵權人負責舉證,證明與損害結果之間不存在因果關系或證明受害人有過錯或者證明第三人有過錯。
3、醫療機構主張 不承擔責任 的,應當就民法典*千二百二十四條*款規定情形等抗辯事由承擔舉證證明責任。
4、醫療侵權訴訟中的舉證責任民事訴訟中對舉證責任的分配,通常遵循“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由提出權利請求和事實主張的一方承擔舉證責任。
5、法律主觀:醫療事故 舉證責任 : (一)受害人(患者或其法定 *** 人)的舉證責任在醫療行為引起的侵權 訴訟 中,受害人應當就自己受損害的事實和接受過醫療的事實承擔舉證責任。
醫療事故找哪個部門解決
1、衛生行政部門接到醫療機構關于重大醫療過失行為的報告或者醫療事故爭議當事人要求處理醫療事故爭議的申請后,對需要進行醫療事故技術鑒定的,應當交由負責醫療事故技術鑒定工作的醫學會組織鑒定。
2、法律主觀:醫療事故可以找衛生行政部門解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3、法律分析:發生醫療事故的,應該由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調解,難以確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的,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鑒定機構鑒定。若當事人無法協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
4、發生醫療事故的,應該由衛生行政部門處理。發生醫療事故爭議的,當事人可以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調解,難以確定是否屬于醫療事故的,可以申請醫療事故鑒定機構鑒定。若當事人無法協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直接到人民法院起訴。
醫療事故糾紛中,患者如何舉證才能獲得賠償
法律主觀:在醫療侵權賠償訴訟中,患者應當對其損害賠償請求權的成立,負有初步的舉證責任。即原告應當首先證明其與醫療機構間存在醫療服務合同關系,接受過被告醫療機構的診斷、治療,并因此受到損害。
受害人只要證明自己在醫院就醫期間受到損害,就可以向法院起訴,不必證明醫院的醫療行為與損害后果之間有因果關系。
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規定,解決醫療糾紛的 *** 有醫患雙方協商調解、申請衛生行政部門處理和向法院提起訴訟三種途徑。
收集資料的 *** 是:觀察、交談、體檢、查閱文獻。在實際工作中,要使之貫穿一體,靈活運用,相互聯系,才能獲得準確、全面和真實的資料。這些資料可用來相互證實或檢驗。一旦發生醫療侵權糾紛,這些資料即可用作證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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