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強險保的內容是什么(交強險 保險內容)
車輛的交強險都保什么
有車的人都知道,每年都有交一個保險,叫做交強險。交強險是國家強制要求購買的保險。那么,大家是否知道交強險保障范圍是怎么樣的?發生交通事故時,交強險能賠償哪些?下面由我為大家介紹一下。
一、交強險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二、交強險的保障范圍
交強險的保障范圍是,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其中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交強險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時和基本的保障。
三、交強險賠償內容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綜上所述,發生交通事故時,交強險可以賠償受害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其中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若您有其他疑問,可以登錄官網免費咨詢律師,我們將為您解答困難。

車輛交強險保什么內容
車輛交強險屬于強制保險,是購買車輛時必須購買的保險,只要對第三方造成損失,都屬于交強險賠償的范圍。 交強險的保障范圍有死亡傷殘賠償、醫療費用賠償、財產損失賠償等,只要是保險合同約定的條款,都是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拓展資料:
一、交強險 交強險的全稱是“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是由保險公司對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在責任限額內予以賠償的強制性責任保險。
二、交強險的保障范圍 交強險的保障范圍是,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交通事故導致受害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其中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交強險在最大程度上為交通事故受害人提供了及時和基本的保障。
三、交強險賠償內容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含港、澳、臺地區),被保險人在使用被保險機動車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遭受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損害賠償責任,保險人按照交強險合同的約定對每次事故在下列賠償限額內負責賠償:
1、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0元;
2、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0元;
3、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2000元;
4、被保險人無責任時,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為11000元;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為1000元;無責任財產損失賠償限額為100元。 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和無責任醫療費用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綜上所述,發生交通事故時,交強險可以賠償受害人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其中受害人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
汽車交強險包括哪些內容
汽車交強險包括七個內容。
初始費用、間接理賠費用、保險保障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費用、流轉費、再保險成本,機動車輛強制保險是保障非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的一項保險。
可以更換保險公司購買,機動車輛的交強險在購買的時候是不按保險公司來衡量的,就算更換了保險公司,對于購買交強險的優惠以及折扣是沒有任何的影響,能夠影響保險的優惠和折扣是車輛上一年的出險次數。
交強險保什么
交強險是國家強制購買的險種,它主要保的是第三者的人身傷亡、財產損失。并不包括本車人員和被保險人。也就說交強險所保的對象是你所撞的那個人。交強險是首個由國家法律規定實行的強制性保險制度。保費方面由國家統一進行規定。但是,不同車型,保費也是不同的。主要的參考因素是“汽車座位數”。
但是,交強險在進行賠償的時候,以下這些情況是不在交強險的賠償范圍內的:1、受害人的故意行為導致的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財產損失,例如:自殺、自殘行為,碰瓷等等;2、《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條例》第3款中規定的保險車輛本車人員、被保險人;3、因發生交通事故而導致的仲裁或訴訟費及與之相關的其它費用;4、間接損失,例如:車輛因碰撞而價值減損。
交強險作為車險中最重要的一個險種,它可以在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的時候,給事故中的受害人賠償一定的損失,減輕被保險人造成的經濟壓力。因此,交強險的存在是非常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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