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交通事故醫療費要哪些證據的簡單介紹
交通事故醫療費報銷需要資料
第一、受傷者身份證、戶口本、在事故當地的居住證明。第二、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第三、門診病歷本。第四、醫院住院病歷。第五、醫療費發票、后續醫療費證明,殘疾輔助器具費發票。第六、關于休息誤工的醫療診斷證明、勞動合同、工資單或者收入證明、個人所得稅交稅證明,扣發工資收入證明等。第七、關于需要護理的證明,護理費發票或收條。第八、交通費住宿費票據。第九、關于需要營養的診斷證明。第十、司法鑒定書和鑒定費發票。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條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損害的,應當賠償醫療費、護理費、交通費、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等為治療和康復支出的合理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
造成殘疾的,還應當賠償輔助器具費和殘疾賠償金;造成死亡的,還應當賠償喪葬費和死亡賠償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交通事故醫療費賠償怎么算,需要提供什么證據?
交通事故醫療費賠償主要包括:掛號費、醫藥費、治療費、手術費、檢查費、住院費、代用器官費及內固定器材費、再次手術費等。根據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醫療費是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確定醫療費用的一般原則是依據醫院提供的合法的收款憑證。
不過在實際情況中一般交通事故賠償中醫療費賠償的糾紛比較好,經常會遇到這樣那樣的問題,具體問題還得具體分析。我之前在北京交通事故賠償咨詢中心(bjshigu)網上看到有關于交通事故賠償標準---交通事故醫療費賠償索賠技巧和注意事項,分析的挺詳細的,樓主可以去他們中心網看看,都有哪些注意事項,這樣在后續索賠的時候可以避開誤區,索要更多的賠償。不明白的最好找專業的律師幫咱分析分析,能盡量多的維護咱的合法權益。

交通事故賠償需要哪些證據
(一)證明損害事實發生的經過、原因、時間、地點的書證( 證人 、證言)、物證。 (二)醫療部門的所有診斷證明、處方、病歷及各項 醫療費用 單據,包括:掛號費、檢查治療費、醫藥費、住院費。 (三)到有關部門指定的醫療部門就診的證明。 (四)單位出具的墊付醫療費用證明、誤工損失(受害人 工資 、獎金、誤工天數、固定補貼)證明。 (五)醫療部門出具的陪護證明、轉院證明、病休證明。 (六)如要求 傷殘賠償 ,需提供高級法院法醫室或公安部門的 傷殘鑒定 及賠償數額依據。 (七)就醫交通費用單據。 (八)交通管理部門有關事實及責任的認定。 (九)被損害財產所有權的證明。 (十)被損害財產的品名、規格、數額、數量、質地、新舊程度、價值(貴重物品需有關部門的鑒定書)。 (十一)被損害車輛的保險證明。 (十二)被損害財產的毀損程度或滅失等 證據 。 (十三)車輛的行車、運營執照,司機的駕駛執照。 (十四)死者生前所 贍養 、 扶養 、撫育人員的有關情況說明。 (十五)必要的 喪葬費 用支出憑證。 (十六)肇事司機是否系職務行為。 (十七)如被損害車輛系出租車,需提供車輛承包協議。 (十八)需委托他人 代理 訴訟 的,提交 授權委托書 。 交通事故處理 的過程中,由當事人分擔 舉證責任 ,原則上需要對自己提出的主張進行舉證,畢竟沒有證據是很難說服對方的。當然,有的情況下可能也會適用舉證責任倒置的情況
交通事故出院需要開哪些證明
要有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傷殘等級鑒定書,先與對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只有訴訟解決。交通事故索賠往往都要以證據為依據,為最大限度維護自己的權益,出院后傷者需要準備以下材料:1、事故認定書(確定賠償比例);2、對方的駕駛證、身份證復印件、車輛行駛證、車輛保單(確定對方信息);3、醫療費票據(證明治療支出的費用);4、住院證、出院證(附加的醫囑可以證明休息時間、誤工時間等);5、診斷證明、病歷等(確定受傷情況)。當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殘的,在治療終結(臨床醫學一般原則所承認的臨床效果穩定。)后,應當由具有資格的傷殘鑒定機構評定傷殘等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向當事人介紹符合條件的檢驗、鑒定、評估機構,由當事人自行選擇。一般需攜帶身份證、病歷、大病歷復印件、治療終結報告等。
交通事故賠償需要提交哪些證據
提起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訴訟的,當事人應當提供的證據有:1、證明損害事實發生的經過、原因、時間、地點的書證(證人、證言)、物證。2、到有關部門指定的醫療部門就診的證明。3、醫療部門的所有診斷證明、處方、病歷及各項醫療費用單據,包括:掛號費、檢查治療費、醫藥費、住院費。4、醫療部門出具的陪護證明,轉院證明、病休證明。5、單位出具的墊付醫療費用證明、誤工損失(受害人工資、獎金、誤工天數、固定補貼)證明。6、就醫交通費用單據。7、如要求傷殘賠償,需提傷殘鑒定及賠償數額依據,可以在起訴后由法院委托鑒定。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解釋》第九十條規定,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應當提供證據加以證明,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在作出判決前,當事人未能提供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其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的后果。
交通事故賠償醫療費要提供的證據有哪些
醫療清單,醫療發票.后期治療證明及其費用證明(醫院出的)。交通事故醫療費賠償主要包括:掛號費、醫藥費、治療費、手術費、檢查費、住院費、代用器官費及內固定器材費、再次手術費等。根據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醫療費是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確定醫療費用的一般原則是依據醫院提供的合法的收款憑證。
【法律依據】
《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九條
醫療費根據醫療機構出具的醫藥費、住院費等收款憑證,結合病歷和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確定。賠償義務人對治療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異議的,應當承擔相應的舉證責任。醫療費的賠償數額,按照一審法庭辯論終結前實際發生的數額確定。器官功能恢復訓練所必要的康復費、適當的整容費以及其他后續治療費,賠償權利人可以待實際發生后另行起訴。但根據醫療證明或者鑒定結論確定必然發生的費用,可以與已經發生的醫療費一并予以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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