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的優越性)
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有哪些
1、主犯: (1)犯罪集團中的首要分子,即起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人; (2)聚眾犯罪中起組織、策劃、指揮作用的犯罪分子; (3)在犯罪集團和一般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2、從犯: (1)實行符合犯罪構成的但屬次要作用的行為的犯罪分子; (2)在共同犯罪中實施輔助行為的犯罪分子。 3、脅從犯: 只有被脅迫參加犯罪的犯罪人一種。 4、教唆犯: (1)獨立的教唆犯,是指教唆行為未能使被教唆人產生犯罪意圖與決心,或雖引起被教唆人的犯罪決意,但未實施任何行為或被教唆者實行的不是被教唆的犯罪的情況下的教唆者。教唆者與被教唆者之間不成立共同犯罪關系,教唆者獨立對自己教唆行為負責。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第二十六條 【主犯】組織、領導犯罪集團進行犯罪活動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為共同實施犯罪而組成的較為固定的犯罪組織,是犯罪集團。
對組織、領導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團所犯的全部罪行處罰。
對于第三款規定以外的主犯,應當按照其所參與的或者組織、指揮的全部犯罪處罰。
第二十七條 【從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
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八條 【脅從犯】對于被脅迫參加犯罪的,應當按照他的犯罪情節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第二十九條 【教唆犯】教唆他人犯罪的,應當按照他在共同犯罪中所起的作用處罰。教唆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重處罰。
如果被教唆的人沒有犯被教唆的罪,對于教唆犯,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共犯的構成要件
1、共同犯罪的主體,共同犯罪的成立必須是二人或二人以上共同實施犯罪。2、共同犯罪的主觀方面,共同犯罪人在主觀上必須具備共同故意。3、共同犯罪的客觀方面共同犯罪人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
【法律分析】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構成要件如下:1.主體要件。共同犯罪的主體必須是二人以上。2.客觀要件。共同犯罪的客觀要件,是指各犯罪人必須具有共同的犯罪行為。所謂共同犯罪行為,是指各犯罪人為追求同一危害社會結果,完成同一犯罪而實施的相互聯系、彼此配合的犯罪行為。3.主觀要件。共同犯罪的主觀要件,是指各共同犯罪人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謂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通過意思聯絡,認識到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發生危害社會的結果,并決意參加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這種結果發生的心理狀態。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五條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共同犯罪的構成要件;1、各個共同犯罪人的行為由一個共同的犯罪目標將他們的單個行為聯系在一起,形成一個有機聯系的犯罪活動整體;2、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與發生的犯罪結果都構成因果關系;3、各共同犯罪人所實施的行為都必須有共同的犯罪行為。
【法律依據】
《刑法》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第二十七條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輔助作用的,是從犯。對于從犯,應當從輕、減輕處罰或者免除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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