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費用(打一場民事訴訟多少錢)
打官司要多少錢?
當糾紛協商不夠順利時,打官司便成為一個解決問題的選項,作為律師,本人通常向當事人灌輸的基本觀念是,打官司是要付出成本的,不只是費用成本,還有時間成本,對于各方來講都是一種消耗。因此,從當事人利益出發,一定要權衡利弊,作出理性選擇。本人主要整理了打官司的費用成本,供大家參考。
訴訟的費用成本主要包括訴訟費和律師費。
一、訴訟費
人民法院收取的費用。訴訟費根據財產類案件和非財產類案件區分按不同的標準收取:
1、非財產類案件是指: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系或非財產關系提起的訴訟。
2、財產類案件是指: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的訴訟。
人民法院訴訟費收費標準:
非財產類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收費;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榮譽權案件,每件交納500元。涉及損害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需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1%交納;10萬元以上的,按0.5%交納。即:
5萬元以下 每件500元。
5-10萬元 ×1%+500元。
10萬元以上 ×0.5%+1000元。
3.侵害專利權、著作權、商標權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上述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4.專利行政案件和商標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5.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6.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100元。
7.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財產類
1、1萬元以下:50元:
2、1-10萬元:標的額x2.5%-200元;
3、10-20萬元:標的額x2%+300元;
4、20-50萬元:標的額x1.5%+1300元;
5、50-100萬:標的額x1%+3800元;
6、100-200萬元:標的額x0.9%+4800元;
7、200-500萬元:標的額x0.8%+6800元;
8、500-1000萬元:標的額x0.7%+11800元;
9、1000-2000萬元:標的額x0.6%+21800元;
10、2000萬元以上:標的額x0.5%+41800元。
二、其他訴訟費
在審理案件及處理其他事項時實際支出的費用,人民法院可以收取。
1、勘驗費、鑒定費、公告費、翻譯費;
2、證人、鑒定人、翻譯人員在人民法院決定開庭日期出庭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費;
3、采用訴訟保全措施的申請費和實際支出的費用;
4、執行判決、裁定或者調解協議所實際支出的費用;
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由當事人負擔的其他訴訟費用。
三、律師費
律師服務收費可以根據不同的服務內容,采取計件收費、按標的額比例收費和計時收費、風險代理收費等方式。
⑴ 無財產爭議案件:普通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根據案件性質、復雜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間協商收取;
外地民事、經濟、行政案件不涉及財產的,代理費不低于20000元 ;
⑵ 法律文書:代為撰寫、修改、審查法律文書,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難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每份文書在600-2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⑶ 律師見證:根據法律文書的性質、所需時間等因素,按每件2000-1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⑷ 代辦公證:律師代辦公證的事務不同,每件1500-3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⑸ 律師函及法律意見書:為委托方出具律師函或法律意見書,根據相關事務難易程度、使用目的、工作所需耗費時間等因素協商收費,每份為1500-20000元之間協商收費。
⑹ 律師調查:按調查事項協商收費。
附:民商事案件收費參考
(1)一審階段
1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下部份 7%但不少于¥5000元
2 爭議標的在10萬元以上但在100萬元以下部分 6%
3 爭議標的在100萬元以上但在500萬元以下部分 5%
4 爭議標的在500萬元以上但在1000萬元以下部分 3%
5 爭議標的在1000萬元以上但在5000萬元以下部分 1%
6 爭議標的在5000萬元以上部分 0.5%
(2)二審階段
① 未代理一審只代理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③ 代理二審后發回重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3)再審(申訴)階段
① 未曾代理一、二審而單獨代理再審(申訴)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標準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② 曾代理一審或二審的案件,代理費按一審或二審收費的二分之一收費。其他辦案費用不變。
(4)仲裁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準的1.5倍計算收取。
(5)執行案件
按民商案件一審階段收費標準收取,曾代理訴訟或仲裁案的按前述標準減半收取。
打官司一般需要哪些費用?
主要是交訴訟費和負擔律師費。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18條規定: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應當按照規定交納案件受理費。財產案件除交納案件受理費外,并按照規定交納其他訴訟費用。
訴訟費包括兩個方面:
一、案件受理費
就是人民法院決定受理當事人提出的訴訟后,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案件受理費可分為:
1、非財產案件受理費,如離婚、侵犯公民肖像權、名譽權等因人身關系或非財產關系提起的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2、財產案件受理費,如債務、經濟合同糾紛等因財產權益爭議提起訴訟時,人民法院依法向當事人收取的費用。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第十四條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第十五條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第十六條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第十七條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第十八條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第十九條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第二十條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第二十一條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二、申請費
申請費呢,有很多,咱們用的上的,一般就是申請保全和申請執行的時候。
我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七條
案件受理費包括:
(一)第一審案件受理費;
(二)第二審案件受理費;
(三)再審案件中,依照本辦法規定需要交納的案件受理費。
通過這條法律規定,咱可以知道,在法院審理案件的各個程序階段,是都有收取案件受理費的情況的。
我國《訴訟費用交納辦法》第29條規定:
訴訟費用由敗訴方負擔,勝訴方自愿承擔的除外。
看見了嗎,兄弟姐妹父老鄉親小姐姐小哥哥們,訴訟費是敗訴方承擔的,除非你是土豪那法院也不會攔著你。
所以這意味著什么呢?
這意味著一般情況下,像咱這種欠債還錢,天經地義的案子,咱是不可能敗訴的對不對?那不可能敗訴,咱就不可能負擔訴訟費對不對?那咱都不可能負擔訴訟費了,你還考慮個錘子訴訟費的問題,啊,是不是找事,是不是想太多?
所以只剩律師費需要咱們來承擔,下面再來談談律師。
律師費
律師是獨立的法律從業者,和法院是沒有任何從屬關系的哦,律師代表的是當事人,也就是打官司的一方,因此,大家交給律師的錢,通俗的說法就是律師費/代理費,和法院的訴訟費一毛錢關系也沒有哦,都是給律師個人噠,律師費一般是根據你這個案子值多錢來算的,是有一個比例,一般是最高不能超過18%,但是如果你案子金額比較大,這律師費也不是一個小數字。
現在有一些法律服務平臺,你可以試試找他們,比如花生法務,如果你成為會員,就能提供全風險代理模式,幫咱把欠款要回來之后再收取律師費,要不回來錢他一分也不要,分擔客戶訴訟風險,實現律師與客戶雙贏。
打官司需要交哪些費用
法律主觀:
打官司 一般需要繳納 律師 費, 訴訟費 ,保全費,執行費,具體費用視具體情況而定。《 律師服務收費 管理辦法》規定聘請律師需要交律師 代理 費。《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規定了要交案件受理費、申請費和 證人 、鑒定人、翻譯人員、理算人員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發生的交通費、住宿費、生活費和誤工補貼。 《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第十六條規定:律師事務所接受委托,應當與委托人簽訂律師服務收費合同或者在 委托代理合同 中載明收費條款。
打官司訴訟費需要多少錢
打官司訴訟費根據不同的案件收費有不同的標準,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比例分段累計交納,非財產案件中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十三條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打官司訴訟費多少錢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300元;涉及財產分割的,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收費;超過20萬元的,超過部分按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
4、知識產權糾紛案件,沒有爭議金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的收費標準交納。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有爭議金額的,按財產案件收費標準交納。
6、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50元。
7、破產案件,按照破產企業財產總值,依照財產案件收費標準計算,減半交納,但最高不超過10萬元。
8、申請執行案件,執行金額或者價額在1萬元以下的。
法律依據:
《訴訟費用交納辦法》 第十三條 案件受理費分別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一)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二)非財產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離婚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300元。涉及財產分割,財產總額不超過20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2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2.侵害姓名權、名稱權、肖像權、名譽權、榮譽權以及其他人格權的案件,每件交納100元至500元。涉及損害賠償,賠償金額不超過5萬元的,不另行交納;超過5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超過1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3.其他非財產案件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三)知識產權民事案件,沒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每件交納500元至1000元;有爭議金額或者價額的,按照財產案件的標準交納。
(四)勞動爭議案件每件交納10元。
(五)行政案件按照下列標準交納:
1.商標、專利、海事行政案件每件交納100元;
2.其他行政案件每件交納50元。
(六)當事人提出案件管轄權異議,異議不成立的,每件交納50元至100元。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在本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六)項規定的幅度內制定具體交納標準。
打官司要多少錢啊?
一般打一個官司,如果只是你自己的話,那你就只付在法院的訴訟費,如果你要保全的話,還要付保全費,還有保全保險費。法院收費的話,一般是根據標的額收費,標的額,在全國是有明確的規定的,你可以看一下保全費的話,一般上限是5000元,保全保險費的話就要看保險公司開的價格,如果你還要請律師的話,律師也是根據你的標題來進行收費的,這個的話就要看你的案子的情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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