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物權法全文2020(民法典物權法全文2021小區改造業主三分之二)
物權法全文
第一條 為了維護國家基本經濟制度,維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明確物的歸屬,發揮物的效用,保護權利人的物權,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因物的歸屬和利用而產生的民事關系,適用本法。
第三條 國家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堅持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國家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鼓勵、支持和引導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國家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保障一切市場主體的平等法律地位和發展權利。
第四條 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五條 物權的種類和內容,由法律規定。
第六條 不動產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和消滅,應當依照法律規定登記。動產物權的設立和轉讓,應當依照法律規定交付。
第七條 物權的取得和行使,應當遵守法律,尊重社會公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
第八條 其他相關法律對物權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樓上衛生間漏水,是樓上物主的責任。
參考資料: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

物權法全文都有哪些內容
物權法全文內容有:物權的設立、變更、轉讓、消滅,物權的保護;國家所有權、集體所有權、私人所有權,業主的建筑物區分所有權,相鄰關系,共有,所有權取得的特別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役權;抵押權,質權,留置權;占有。物權法廢止后,被民法典替代。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二百零五條本編調整因物的歸屬和利用產生的民事關系。第二百零七條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民法典物權法內容
物權法是民法典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民法典的制定采用“零售”方針,先完成民法的各個部分,再合成民法典。按此方針,我國于1982年制定了商標法,1984年制定了專利法,1985年制定了繼承法,1986年制定了民法通則,1990年制定了著作權法,1991年制定了收養法,1995年制定了擔保法,1999年制定了合同法,2001年修改了婚姻法,2007年制定了物權法,主要民事單行法出臺后,可再研究編纂民法典問題。
如何編纂民法典,本文的看法是:民法典不求大但求全,民法典民事權利點到為止,民法典與民事單行法并存,民法典是民法通則的擴寫。民法在擴張,不能搞“大而全”的民法典,民法通則式的民法典與民事單行法共同構成中國民法。
中國民法典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是處理民事法律關系的一本百科全書,其中包含了各種各類的民事糾紛處理的法律依據。民法典的作用在其修改了關于合同法、物權法、婚姻法、繼承法等等法律的部分法律條文,使其更符合當代中國的民情,使法官在判決時有法可依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共7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1260條。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的民法典新增了哪些內容?
侵權責任是民事主體侵害他人權益應當承擔的法律后果。第七編“侵權責任”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針對侵權領域出現的新情況,吸收借鑒司法解釋的有關規定,對侵權責任制度作了必要的補充和完善。
要點一:確立 “自甘風險”規則
規定自愿參加具有一定風險的文體活動,因其他參加者的行為受到損害的,受害人不得請求沒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其他參加者承擔侵權責任。
要點二:規定“自助行為”制度。
要點三:“營養費”“住院伙食補助費”明確列為人身損害賠償項目。
要點四:完善精神損害賠償制度。
規定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侵害自然人具有人身意義的特定物造成嚴重精神損害的,被侵權人有權請求精神損害賠償。
要點五:完善公平責任規則。
受害人和行為人對損害的發生都沒有過錯的,依照法律的規定由雙方分擔損失。
要點六:增加規定委托監護的侵權責任,即監護人將監護職責委托給他人的,監護人應當承擔侵權責任;受托人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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