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交通事故復核后可否行政訴訟的信息
當事人能否就交通事故認定提起行政復議或者行政訴訟?
1.《全國人大法工委冊慎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否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意見》中明確規定,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州桐敬是具體行政行為,不能提起行政訴訟。
2.《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復核申請應當載明復核請求及輪凱其理由和主要證據。
交通責任事故認定書可以復議嗎
可以就責任認定書申訴一次,即向該事故認定的上級交警部門申請重新認定。即便不服,也不能提起訴訟。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是具體行政行為檔棚,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另外,責任認定書目前在民事賠償訴訟中,僅是作為一個證據使用,如果確實有證據證明事故并不是如責任認定書那樣的話,法院可以根據所查明的事實重新認定事故責任。并作出相應的判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三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亂蠢櫻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關于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是否屬于具體行政行為,可否納入行政訴訟受案范圍的意見》 你委2004年12月17日(湘人法工函〔2004〕36號)來函收悉。經研究,答復如下: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的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制作的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案件的證據使用。因此,交通事故責任認定行為不屬于具體行政行為,不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如果當事人對交通事故認定書牽連的民事賠償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嘩叢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不服可以提起行政訴訟嗎
法律明文規定交通 事故責任認定 不是具體稿銀的行政行為,不可以 提起行政復議 也不可以 提起行政訴訟 。如果對事故責孝尺任認定有異議,可以在接到 責任認定書 后三日內向上一級交警部門提起復核,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對方,要要求賠償的同時也可以就責任認定部分向法院提出不同的意見、證據、法律規定等,法院根據調查到的事實可以直接改變責任劃分。如果巧敬高向法院提起訴訟了,復核自動結束,不可同時。

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后不服怎么辦
對交通事故認定書復核后的結果不服的處理是:1、向有關機關或者是部門申請行政監督;2、根據我國國務院相關條例的規定,公民可以向當地政府提出信訪申請;3、可以通過訴訟的途徑,申請撤銷或者是變更交通管理部門做出的責任認定。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五十一條當事人對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異議的胡知戚,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送達之日起三日內,向上一級公安褲陵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復核申請。下面介紹以下各個階段救濟途徑。第七十五條復核審查期間,申請人提出撤銷復核申請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終止復核,并書面通知各方當事人。受理復核申請后,任何一方當事人就該事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經人民法院受理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復核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法院。受理復核申請后,人民檢察院對交通肇事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準逮捕決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將受理當事人復核申請的有關情況告知相關人民檢察院。第七十六條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適用法律正確、責任劃分公正、程序合法的,應當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調查及認定程序存在瑕疵,但不影響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在責令原辦案單位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后,可以作出維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復核結論。上一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認為原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作出責令原辦案單位重新調查、認定的復核結論:(一)事實不清的;(二)主要證據不足的;(三)適用法律錯誤的;(四)責任劃分不公正的;(五)調查及認定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道路交通事故認定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猛巧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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