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起訴外觀專利侵權怎么辦(被起訴外觀專利侵權怎么辦理)
外觀專利被侵權怎么辦
外觀專利被訴侵權的辯護方式:
1、從主體資格角度辯護??梢允占岢銮謾嗟漠斒氯瞬痪哂兄鲝堎r償的資格的相關證據;
2、從侵權構成要件的角度辯護??梢允占謾嘈袨?、因果關系、是否具有主觀目的等方面的相關證據;
3、從侵權的程度及法律處罰必要性等角度辯護。
【法律依據】
2021年6月1日生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
發明和實用新型專利權被授予后,除本法另有規定的以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專利產品,或者使用其專利方法以及使用、許諾銷售、銷售、進口依照該專利方法直接獲得的產品。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怎么辦?
侵犯外觀設計專利權可以向當地的商標委員會來申請,這樣的一種行為是無效的,或者是直接去法院來進行一個訴訟,但不論是哪一種情況的話,都必須要對于侵犯這樣的一種專利全做出一個合理的認定,通常情況下包括看是否屬于類似商品。外觀設計專利侵權的判定方法,也有三個步驟:1、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根據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之規定,其保護范圍,以表示在外觀設計專利權人在申請外觀設計專利時向專利局提交的圖片或者照片中的該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為準,包括主視圖、俯視圖、側視圖等。其中主視圖最為重要,因為它最能體現該項外觀設計的美感。在確定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時,還要注意從這些視圖中找出能夠體現該項外觀設計美感的各項要素。2、確定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侵權產品是否屬于相同或者類似商品。中國法官的認定方法,通常是以產品的功能、用途作為標準,同時參考國際外觀設計分類表(即洛迦諾條約)有關商品的分類。如果外觀設計專利產品與被控侵權產品在功能、用途上是相同的,就可以確定二者是相同或者類似商品,并繼續進行下面3的比較。如果二者在功能、用途上不相同,可以認定二者既不是相同商品,也不是類似商品,到此就可以結束我們的侵權判定步驟,認定專利侵權不成立。3、將外觀設計專利與被控侵權產品進行對比。即以普通消費者的眼光,對被授予專利的外觀設計與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進行要部觀察,整體判斷。經過對比,可能出現以下三種結果:(1)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完全相同,就認定前者落入了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成立。(2)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在要部上與專利外觀設計基本相同,整體上屬于近似,將可能根據等同原則,也認定專利侵權成立。(3)被控侵權產品的外觀設計與專利外觀設計在整體上既不相同,也不近似,就認定被控侵權產品沒有落入專利權的保護范圍,專利侵權不成立。
外觀專利侵權怎么處理?
外觀專利侵權如下認定:沒有得到權利人許可和法律特別規定,以生產經營目的進行制造、銷售、許諾銷售、進口的行為就是外觀設計專利侵權。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十一條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侵犯外觀專利了怎么辦
這就要看是你侵犯他人的外觀專利權,還是他人侵犯你的外觀專利權。如果是企業侵犯了他人的外觀專利權,這個就看企業是否有合理的抗辯理由,比如說是無效抗辯、在先使用抗辯,合法來源抗辯,或者是現有技術抗辯。如果有合理的抗辯理由,被訴侵權人可以免于賠償。如果是他人侵犯了企業的外觀設計專利權,那么企業就需要進行證據收集,然后決定是發律師函或者直接起訴對方。無論是他人侵權或者是企業自身侵犯他人的外觀設計專利權,都應當先對外觀專利做專利評價報告,再聘請專業人士對侵權產品和外觀設計證書上的設計進行侵權對比分析,以確定侵權產品是否落入外觀設計專利的保護范圍。
【法律依據】
《專利法》第六十一條
專利侵權糾紛涉及新產品制造方法的發明專利的,制造同樣產品的單位或者個人應當提供其產品制造方法不同于專利方法的證明。專利侵權糾紛涉及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可以要求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出具由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對相關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進行檢索、分析和評價后作出的專利權評價報告,作為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
外觀專利侵權怎樣處理
外觀專利算侵權的認定方式: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行為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擅自在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上,采用與授權外觀設計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觀設計等情形,并給專利權人帶來實際損失的,應當認定為外觀專利算侵權行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十一條
外觀設計專利權被授予后,任何單位或者個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都不得實施其專利,即不得為生產經營目的制造、許諾銷售、銷售、進口其外觀設計專利產品。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
在與外觀設計專利產品相同或者相近種類產品上,采用與授權外觀設計相同或者近似的外觀設計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被訴侵權設計落入專利法第五十九條第二款規定的外觀設計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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