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駕撞人處理流程(醉駕撞人處罰標準)
酒駕撞傷人怎么處理
酒駕撞傷人按以下方式處理:1、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2、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一、酒駕撞傷人怎么處理
1、酒駕撞傷人按以下方式處理:
(1)酒后駕駛機動車的暫扣6個月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再次酒后駕駛的,處10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駕駛證;
(2)酒后駕駛營運車輛,處15日拘留,并處5000元罰款,吊銷駕駛證,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駕駛證。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二、酒駕撞車傷人的怎么處罰
酒駕撞車傷人的處罰標準如下:
1、一般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酒駕撞人怎么處理
酒駕撞人如果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罰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沒有構成犯罪處罰為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二款規定,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后,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酒駕撞到人怎么處理
醉駕撞人處理流程是:(一)憑執勤民警開具“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強制措施憑證”罰款單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違法處理大隊業務窗口制作“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行政處罰決定書”。(二)憑“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到機動車駕駛證核發地或者違法行為地車輛管理所進行為期7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教育。機動車駕駛人接受教育后,車輛管理所對其進行科目一考試(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知識考試,俗稱筆試);考試合格后,車輛管理所按規定將機動車駕駛人的違法累積記分分值清除并發放《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三)憑《機動車駕駛人違法滿分考試信息反饋通知書》到違法處理大隊窗口交費,發票保管好,到返還駕駛證時需要作為交款憑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二對行駛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駕駛人員使用暴力或者搶控駕駛操縱裝置,干擾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駛,危及公共安全的,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前款規定的駕駛人員在行駛的公共交通工具上擅離職守,與他人互毆或者毆打他人,危及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醉駕一般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醉酒 駕車發生 交通事故 按照一般的事故處理,情節嚴重,可能會被刑拘。 所以 醉駕 一般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如下: 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 基本流程 依據《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辦法 》和《道路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 》的規定,事故發生后,基本的處理流程如下: 一:現場勘查 1.發生交通事故后,無人員傷亡,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或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并且基本事實清楚的,可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撤離現場。對事實、成因有爭議的,必須保護好現場,并迅速打122,報告交警。車輛有保險的,應及時告知保險公司到現場。 2.值班民警接到指令后,必須嚴格在承諾制度的時間內快速趕赴現場,并快速處置現場。 3.進行現場勘查包括現場訪問、攝影、制圖、丈量、勘驗等系列工作。 4.現場勘查記錄經復核無誤后,應要求當事人或見 證人 在現場圖上簽名。 5.為檢驗需要,必要時可扣留肇事車輛和當事人的相關證件。 6.與當事人預約事故處理時間。 7.事后展開調查必須依法進行,包括詢(訊)問、痕跡提取檢驗、技術檢測、損害評估和其他必要的鑒定。 二:責任認定 1.在調查階段,必要時召集當事人到交通事故處理中心舉行聽證。 2.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實和收集充足的 證據 后,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依法作出責任認定。 3.公布責任時,必須召集各方當事人到席講清事故的基本事實和認定責任的理由與依據。 4.告知當事人申請重新認定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三:處罰 1.責任認定發生法律效力后,應對責任當事人作出處罰意見呈送領導審批。 2.根據領導作出的處罰決定填寫處罰裁決書。 3.向責任人宣布處罰裁決。 4.告知當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權利和法律時效。 5.完善處罰的相關手續。 6.執行處罰。 四;賠償調解 收集與損害賠償相關的證明、票據、各種資料。 在收到認定書后10日內各方一致書面申請公安調解調解成功后,制作《調解書》,并分別送交當事人。 調解未成功或未向公安機關申請調解、逾期申請、對事故認定、檢驗、鑒定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法定時效內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 訴訟 。 五: 訴訟途徑解決 1、收到責任認定書后,在交警給出的時間內不予起訴的,也沒有達成調解意見的,交警將肇事車輛放車。 2、收到責任認定書后,受害人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同時要全保全查封對方車輛,以保證將來的執行。特別是傷情較重,需要住院治療一段時間的,或者手術治療的。 3、法院 立案 后,向交警部門下達《協助執行通知書》,查封車輛。 4、法院開庭,可能構成需要 傷殘鑒定 的,向法院提交鑒定申請。 5、鑒定結果出來后,或者治療基本結束后,法庭 開庭審理 ,判決。 6、受害人申請執行。
醉駕交通事故處理流程是怎樣的?
您好!關于“ 醉駕 交通事故處理流程 是怎么樣的?”的回復如下: 醉駕交通事故處理流程如下: 醉駕處罰 第一步:抽血。等待驗血報告,大約四到五天時間。(根據當天酒醉狀態,在血液報告沒出來前,需找關系的抓緊時間) 醉駕處罰第二步:通知拿驗血報告(交300元驗血費)。根血液酒精含量定性,小于80/mg的為酒駕,處罰結果:掉扣駕證六個月, 罰金 2000元。酒精含量大于80/mg的為醉駕,處罰結果:掉銷駕證,五年禁考駕證,由交警移交檢察法,提起 公訴 。 醉駕處罰第三步:交警隊告知戶籍派出所,辦理取保后審(需交10000元 保證金 )。由派出所指定辦理GPS手機號,并保持隨打隨接狀態。此程序快點一天辦完,慢點兩天,根據個人情況,每天月26號到所里報到,并手寫一份思想匯報。 醉駕處罰第四步:案件將會轉交給檢察院。等待檢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訴,約要一個半月到兩個月的時間。 醉駕處罰第五步:檢察院下達 起訴書 。 醉駕處罰第六步:等待法院開庭宣判,十天到半個月。 醉駕處罰第七步:法院下達傳票,告知開庭時間和地點,由法院委托司法局做社會調查,同時到司法局報到。 醉駕處罰第八步:司法局受權當地司法所做調查,視情況而定,快點兩天,慢就不好說了。 醉駕處罰第九步:由司法所向司法局提交調查報告,再由法司局向法院提交建議,法院根這些調查定刑。約要三到四天。 醉駕處罰第十步:法院下達 判決書 。 醉駕處罰第十一步:拿著判決書,找交警隊辦案民警,到派出所取消,取保后審,再憑保證金票居,到市局退還保證金。 醉駕處罰第十二步:服刑。整個事件帶服完刑。(輕判)用時5個半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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