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責任劃分簽字了后面還能追究嗎(肇事逃逸事故責任書下來后咋辦)
事故認定書上判他全責但沒寫肇事逃逸我把字簽了我還能告他嗎?
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一般是根據當時交通事故的這個情況來劃分事故責任,至于是什么原因導致這種事故責任不同不是交警職責范疇,如果已經認定是全責,你可以起訴他要求承擔全部的賠償責任。如果他還肇事逃逸,并且造成的三人重傷或者一人死亡等交通肇事罪規定的一些情形,有可能他還成立交通肇事罪。

肇事逃逸責任認定書下來后怎么處理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承擔,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對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對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范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保險公司有先行墊付的義務。可以直接向保險公司索賠。受害方可以根據事故認定書以肇事方和交強險保險公司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損害賠償,先由肇事方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賠償限額范圍內給予賠償,不足的部分由雙方當事人根據事故責任認定書劃分責任比例承擔賠償責任。人身損害賠償的項目包括: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交通費、后續治療費、傷殘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法律依據:《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 第六十二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自現場調查之日起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獲交通肇事車輛和駕駛人后十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對需要進行檢驗、鑒定的,應當在檢驗報告、鑒定意見確定之日起五日內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有條件的地方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試行在互聯網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但對涉及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或者個人隱私,應當保密。
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全責,已經法院審計賠償完必還能在追究肇事逃逸責任嗎?
不會的,法院已經判決,而你不是故意逃逸,法院認定書已下就是板上釘釘的事,而且你已經賠償了,一年多已經過了追溯期了放心。
出了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全責,對方還能追究你的肇事逃逸嗎?
出了交通事故,當事人追究對方的肇事逃逸責任,一是為了認定對方是肇事者,二是為了認定對方的事故責任。既然交通事故認定書已認定對方肇事逃逸,并負事故全責,對方還追究肇事逃逸者什么責任呢?另一方面,是交警按有關規定,追究肇事逃逸責任,對其進行處罰。
出車禍以后去交警大隊簽字了以后怎么辦?
簽過字以后,就根據雙方的責任對這起交通事故產生的損失進行賠償,可以在交警的調解下,雙方簽訂賠償的協議書,如果無法達成調解一致的情況下,可以到法院進行起訴
急!交通事故調解協議,雙方簽字同意,還能追究責任嗎?
不知道你是說要求追究對方什么責任,你沒有說清楚。下面,我把相關的一些法律常識說一下,你自己對照一下:
你們交通事故已經達成了調解協議,你們現在解決的只是民事賠償問題。也就是說,你不能追究對方的民事責任了。
但是,根據法律規定,如果對方已經構成了交通肇事犯罪,你們是不能私自調解刑事責任的。也就是說,即使你們協議里面寫上了“不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這個協議本身是沒有法律效力的,是違法的合同。你可以繼續追究對方的刑事責任。但是,因為你們已經達成賠償協議了,可以從輕處理對方。
如果對方構不成犯罪,需要追究對方的行政責任,你們即使達成了協議,也是可以追究對方的行政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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