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交通肇事逃逸共犯的認定的信息
交通肇事逃逸共犯的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 共犯的認定:在 共同犯罪 中具有聯絡,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各共犯人都明知共同犯罪行為的內容、社會意義與危害結果,并且希望或放任危害結果的發生。 《 刑法 》第二十五條,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 過失犯罪 ,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當負刑事責任的,按照他們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交通肇事罪共犯的構成特征
交通肇事發生之后,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沒有得到救助而死亡的,一般以共犯論處,當事人的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發生之后,對于受傷人員應當及時送去救治,如果存在逃逸行為往往受到的處罰會更加嚴重。
一、怎樣構成交通肇事罪的共犯
(一)從犯罪主體上看,行為人必須是二人以上,這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條件,并且各共同犯罪人必須都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二)從犯罪的客觀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須實施了共同犯罪行為。共同犯罪行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指向同一個犯罪事實,彼此聯系,互相配合,他們與犯罪結果之間都存在因果關系。
(三)從犯罪的主觀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所謂共同的犯罪故意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經過意思聯絡,明知他們的共同犯罪行為會造成危害社會的結果,并決意實施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這種危害社會結果發生的心理態度。就認識因素上講,各共同犯罪人必須認識到,不是自己一個人在實施犯罪,而是在他人的配合下共同實施犯罪,并且要明知他們的共同危害社會的行為會造成某種危害社會的結果;就意志因素來講,各共同犯罪人必須是希望或放任危害社會結果的發生。
從表面上看,交通肇事后,車輛的主管人員、機動車輛的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者逃逸,致使被害人得不到及時救助而死亡的行為,似乎符合共同犯罪的條件。
一般共同犯罪要求是當事人都是出于故意,但對于交通肇事罪來講本身屬于過失犯罪,因此很多人就自然而然的認為交通肇事罪不會存在共同犯罪的情況。但其實,在交通肇事罪當中可能出現指示駕駛者逃逸的情況,對此,就有可能被認定為共犯,當然我國司法解釋中也對這一情況作出了單獨規定。
二、交通肇事罪入罪標準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三)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三十萬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
(二)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
(三)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四)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
(五)嚴重超載駕駛的;
(六)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三、交通肇事罪從輕減輕處罰情節有哪些
交通肇事案件的被告人主觀上出于過失,但過失程度不同,罪過輕重有別,應對罪過輕、較輕的人適用緩刑,罪過重、較重的不宜適用緩刑。肇事的被告人除罪過小、罪過較小,還應當具有悔罪表現。?
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認定
在 交通事故 中如果出現了逃逸的情況,則此時肇事者需要承擔的法律責任是比較中的,并且此時構成 刑事犯罪 的可能性還很大,如果確認構成犯罪的話,則通常會按照 交通肇事罪 來認定。那此時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認定呢?我們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 一、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認定 交通肇逃逸案件不斷發生,給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造成很大危害。但如何認定 交通肇事逃逸 呢? 交通肇事逃逸應具備的條件: 第一,時間上當事人知道已經發生交通事故; 第二,當事人主觀上是為逃避法律責任(是否包括刑事和 民事責任 ,認識不一,我們傾向僅僅是刑事責任); 第三,已經離開交通事故現場。 只有具備上述三個條件,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否則,認定當事人離開事故現場就是逃逸難免過于嚴格,同時于法無據,于情不合。在上述案例二中何某的行為很明顯是符合上述三個條件的,應該認定其有逃逸情節,而在案例一中的古某雖然有離開現場的情節,但其主觀目的不是逃避法律追究,而是到交警部門 投案自首 ,所以不能認定為其逃逸;在案例三中,對于李某的行為也不能認定為逃逸,雖然其有逃避法律追究的主觀目的,但其不是從交通事故現場離開的。 二、什么情況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 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逃逸行為的情況: 1、當事人不知道發生了交通事故而離開現場的,其主觀上也就沒有逃避法律責任的故意 2、特種車輛(如120、122、110、119)在執行任務過程中,為履行法律職責,發生了交通事故后,駕車離開現場的。但是如果是執行完任務后又發生交通事故而離開現場的就應該認定為逃逸,原因是其法定任務已經履行完畢,其肇事后離開沒有法律依據。 3、未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駕駛車輛發生交通事故而離開現場的,原因是其不構成 刑法 意義上的犯罪,其逃逸情節也就無從談起。 4、當事人在正要離開現場時被抓住的,不應認定為逃逸,原因是其沒有離開現場。 5、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五條第二款“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使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的規定,共犯也可以認定有逃逸情節。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肇事人當場被抓獲,沒有逃逸成功,而指使人從現場離開,對于指使人就不能認定為交通肇事共犯,也就不存在逃逸的認定問題;相反,肇事人從現場離開,而指使人沒有來得及離開現場并被抓住,還能認定指使人有逃逸情節嗎?很顯然不能,因為指使人沒有離開肇事現場,如果發生了被害人死亡的后果而且該后果是因沒有及時救助造成的,指使人僅僅構成一般的交通肇事罪(沒有逃逸情節),對于肇事者來說則應該認定有逃逸情節的交通肇事罪。所以我們必須注意的主要問題是,逃逸是交通肇事罪的一個量刑情節,不是單獨的犯罪行為,所以犯罪有未遂與既遂的差別,而逃逸就不存在未遂的問題,只有犯罪行為才存在未遂的刑法意義。 綜合上文的介紹,我們可以知道交通事故肇事逃逸如何認定。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存在逃逸的情況,但其實并不一定交通肇事就一定構成犯罪,所以不能很肯定都說此時就需要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責任。但至少在造成損害的情況下,民事賠償責任肯定是不能免除的。
交通肇事罪中的共犯要怎么認定
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認定如下:罪犯要有共同的犯罪行為。要有犯罪行為。每個共同犯罪者都要有相同的犯罪意圖。共同犯罪故意,是指共同犯罪者意識到其共同犯罪行為會危害社會,決定參與共同犯罪,希望或放任這一結果的心理狀態。二人以上共同過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論處,應負刑事責任的,按照所犯的罪分別處罰。
交通肇事逃逸共同犯罪如何構成?
一、 交通肇事逃逸 共同犯罪 如何構成? 1、 從犯 罪主體上看,行為人必須是二人以上,這是成立共同犯罪的前提條件,并且各共同犯罪人必須都達到 刑事責任年齡 ,具有刑事責任能力。 2、從犯罪的客觀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必須實施了共同犯罪行為。共同犯罪行為是指各共同犯罪人的行為都指向同一個犯罪事實,彼此聯系,互相配合,他們與犯罪結果之間都存在因果關系。 3、從犯罪的主觀要件上看,各共同犯罪人主觀上必須有共同的犯罪故意。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交通肇事 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的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者乘車人指示肇事人逃逸,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以 交通肇事罪 共犯論處。這一規定要求成立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要有符合這一規定身份的人致使肇事人逃逸的行為,且因逃跑行為而致使被害人得不到救助而死亡。 二、交通肇事逃逸處罰規則 1、在鑒定的同時應當先分清事故的責任。根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九十二條 發生 交通事故 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有 證據 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2、責任認定重。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使 交通事故責任 無法認定的,應當負全部責任?!痹诮煌ㄊ鹿手校厥滤緳C可能無責任或只有部分責任,但如果逃逸,導致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司機就要負交通事故的全部責任。 3、損害賠償重。按《民法通則》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 人身損害賠償 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賠償費用少則幾千塊,多則上萬元甚至于幾十萬元,如肇事車輛投保了 第三者責任險 ,發生交通事故后,賠償時,保險公司有先予支付的義務。但如果肇事車輛逃逸,按《 保險合同 》約定,保險公司就不再承擔保險責任,車主要承擔全部的賠償費。 4、 行政處罰 重。按照今年5月1日起施行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第2款規定,對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 的司機,不論其造成交通事故后果的大小,公安交通管理部門都將吊銷其機動車駕駛證,且終生不得重新取得。 5、刑事責任重。根據《 刑法 》第133條及有關司法解釋的規定,肇事后逃逸的,屬法定的加重情節,傷者因搶救不及時而死亡的可判7年以上 有期徒刑 。如果傷者沒有死亡,機動車駕駛員為了逃避法律追究,將撞傷者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傷者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嚴重殘廢的,則構成了 故意殺人罪 或 故意傷害罪 ,按《刑法》規定,將會受到更加嚴厲的處罰。此外,法律還規定,交通肇事后,單位主管人員、機動車輛所有人、承包人或乘車人指使肇事司機逃逸,致使傷者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上述人員以交通肇事罪的共犯論處。 隨著家庭汽車使用的普及性,交通事故的發生也持續攀升,國家對交通事故的處罰也是愈來愈嚴厲,因為交通事故對一個家庭造成的影響和傷害是致命,對國家的社會治安和穩定也是存在很大的隱患。提高民眾交通 法規 知識以及其文明開車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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