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交強險賠償財產損失是否支付(肇事逃逸的交強險賠付嗎)
肇事逃逸后交強險賠償嗎
如果發生了交通肇事逃逸行為后交強險也是會進行賠償的,交強險也是有一定的賠償限額,在超過了賠償限額后也是需要當事人自行承擔。【法律依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肇事逃逸 交強險賠償嗎
隨著經濟的不斷發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購買汽車的人越來越多。但是因為車輛的增多以及一些駕駛員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行為也造成了一些交通問題,這種行為不僅是違法的,也是不負責熱的行為,同時會造成一些不必要的損失。那么,當 交通肇事逃逸 交強險賠償 嗎? 一、交通肇事逃逸 交強險 是否賠付 1、雖然逃逸了,但是造成了第三方受傷,保險公司還是應該賠償。 2、根據《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條例》第三章賠償的規定 1)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機動車發生道路 交通事故 造成本車人員、被保險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依法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 2)道路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險公司不予賠償。 3)第二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險公司在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墊付搶救費用,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 (一)駕駛人未取得駕駛資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險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的; (三)被保險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3、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財產損失,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4、第二十三條 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在全國范圍內實行統一的責任限額。責任限額分為死亡 傷殘賠償 限額、 醫療費用 賠償限額、財產損失賠償限額以及被保險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的賠償限額。 5、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由保監會會同國務院公安部門、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國務院農業主管部門規定。 6、第二十四條 國家設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以下簡稱救助基金)。有下列情形之一時,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人身傷亡的 喪葬費 用、部分或者全部搶救費用,由救助基金先行墊付,救助基金管理機構有權向道路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一)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的; (二)肇事機動車未參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的; (三)機動車肇事后逃逸的。 二、交通事故交強險的賠償 1、可以這樣說,凡是對第三方(除本車、本車上的人)造成損失的,無論是否有責任,都是交強險賠償范圍。當有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 2000元,三方 醫療費 最高賠償10000元,三方死亡 傷殘 最高賠償110000元。當無責任時,三方財產損失最高賠償100元,三方醫療費最高賠償 1000元,三方死亡傷殘最高賠償11000元。 2、交強險賠償的費用包括: 1)醫療費包括:醫藥費、診療費、住院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合理的后續治療費、整容費、營養費。 2)死亡傷殘費包括:喪葬費、死亡補償費、辦理喪葬事宜的交通費、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 護理費 、康復費、交通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通過判決或調解產生的 精神損害 撫慰金。
肇事逃逸的交強險財產損失賠嗎
肇事逃逸的,可以向保險公司索賠交強險,交強險條款里面沒有就肇事逃逸不賠的免責條款。可參照
交強險責任免除
第十條下列損失和費用,交強險不負責賠償和墊付: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損失;
(二)被保險人所有的財產及被保險機動車上的財產遭受的損失;
(三)被保險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業、停駛、停電、停水、停氣、停產、通訊或者網絡中斷、數據丟失、電壓變化等造成的損失以及受害人財產因市場價格變動造成的貶值、修理后因價值降低造成的損失等其他各種間接損失;
(四)因交通事故產生的仲裁或者訴訟費用以及其他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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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肇事逃逸保險還理賠嗎
如果確定是肇事逃逸的話商業險不能獲賠但交強險還是可以理賠的。但具體的理賠規定會因地區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具體的理賠規定應咨詢相應的保險公司。
肇事后是否算逃逸需要交警部門認定才能確認;
商業第三者責任險及車損險的保險條款中都有明確規定:事故發生后,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況下駕駛保險車輛或者遺棄保險車輛逃離事故現場,或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是屬于免賠責任,也就是說確定逃逸的話商業險不能獲得賠付。
交強險條款中沒有規定逃逸為免賠責任,所以說你交強險還是可以賠的。
交強險規定:死亡傷殘賠償限額和無責任死亡傷殘賠償限額項下負責賠償喪葬費、死亡補償費、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用、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護理費、康復費、交通費、被扶養人生活費、住宿費、誤工費,被保險人依照法院判決或者調解承擔的精神損害撫慰金。
交強險只要有責任,在強制三責險中的賠付金額是一樣的,因為強制三責險只分有責和無責。強制三責險有責的賠償限額為死亡傷殘賠償限額110000元, 醫療費用賠償限額10000元,財產損失賠償限額2000元。超出雙方應由強制三責險承擔的部分,你和對方按責任比例承擔損失。
擴展資料:
注意事項:
48小時后報險可能被拒賠:
絕大多數車輛在參保了交強險的同時也都投保了商業險種。但是,一些車主在車輛遇到事故之后不知道應該通過何種方法如何獲得理賠,不清楚保險公司該對哪些項目進行賠付,甚至不清楚索賠的流程。這導致在向保險公司理賠時非常被動。
在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屬于輕微事故范疇,可以在對現場進行拍照后自行拆解,并到交通事故快處快賠中心進行理賠。如果事故比較嚴重,或者損失數額比較大,駕駛員就應該保留好第一現場,并及時向投保的保險公司報案,一般在事故發生后48小時再報險,保險公司就有權拒絕賠償。
在保險公司工作人員到達現場后,駕駛員應當提供保單正本、被保險人的有效身份證、年檢合格的被保險車輛行駛證以及發生事故時駕駛人的駕駛證。之后,工作人員就可以勘查事故現場了。
貸款車出險需提交還款證明:
因保險事故導致的車輛所有損失在修復之前,必須經保險公司定損,以核定損失項目及金額。定損完畢后才可修理受損車輛。給第三方造成人身或者財產損害所支付的賠償金,理賠前也要經保險公司核定賠償項目和相關證據、數額。
在事故處理完畢后,需將出險通知書、定損單、發票、有效被保險人身份證復印件、被保險人銀行賬戶(儲蓄賬戶)交至保險公司。如果是貸款車輛,須提交銀行出具的按時還款證明。
如果需要交警部門進行裁決的,需要出示簡易裁決書或者正規的裁決書。如果有人受傷的須提供裁決書、醫療費發票、病例、誤工費證明等相關資料。屆時,保險公司會將賠款匯入被保險人賬戶。
先修車后理賠不是正確流程:
在日常的事故處理當中,有些車主認為有保險公司賠付,事故中的責任認定并不重要,因而在進行責任認定時,這些車主會主動承擔責任。
但他們不知道,對于第三者責任險,保險公司根據車主承擔的責任輕重制定了不同的賠付比例,因此,如果不是自己的責任一定不要承擔,因為保險公司是不會承擔全部費用的。
此外,車輛出險之后,要養成在第一時間報備保險公司的習慣。有些車主在出險后不是立刻向保險公司報案,而是先找修理廠,等到車子修理完畢之后再找保險公司報銷費用。
“不計免賠”也有限制范圍:
“免賠率是保險公司為了防范道德風險,對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單獨的免陪規定,而且這些免賠率不屬于不計免賠范圍,如多次出險、超范圍行駛、理賠證件不全等。如果車主違規,不但保險公司有權拒絕賠償,而且還會加扣免賠率,車主就會得不償失。
據介紹,有的車主會在事故后要求修理廠維修非事故造成的損壞,并通過保險手續進行理賠。如果這種行為被保險公司查實,車主不但需要自己承擔責任,還會在保險公司留下不良記錄,導致下一年的費率的增加。所以在理賠問題上切不可自作聰明。
參考資料:車險理賠 百度百科
肇事逃逸交警怎么處理
事故逃逸交警處理方法為:
1.交通事故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2.若構成犯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3.若已構成犯罪,有逃逸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交通肇事逃逸交強險還能賠償嗎
一、 交通肇事逃逸 交強險 還能賠償嗎? 肇事逃逸不在約定的責任免除范圍之內,所以交強險是會賠償的。 對于保險人的法定除外責任,《機動車 交通事故責任 強制保險條例》僅在第二十二條以列舉方式規定了四種情形即 無證駕駛 、 醉酒駕車 、機動車被盜搶期間肇事和被保險人故意制造 交通事故 。出現上述四種情況時,保險人無需支付保險 賠償金 ,但仍需承擔墊付搶救費用的義務,并有權向致害人追償。肇事逃逸并非本條所列之情形,保險公司當然無權據此拒絕履行保險金支付義務。 《 民法典 》(2021.1.1生效)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條:“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該機動車參加強制保險的,由保險人在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機動車不明、該機動車未參加強制保險或者搶救費用超過機動車強制保險責任限額,需要支付被侵權人人身傷亡的搶救、喪葬等費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墊付后,其管理機構有權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 從法條可知,當發生交通事后肇事逃逸的,對于被侵權人的損失,由保險公司應在交強險范圍內予以賠償,如果沒有交強險的,由救助基金墊付,然后向交通事故責任人追償。如果肇事后逃逸,造成人員傷亡或者重大財物損失的,可能會構成 交通肇事罪 。 二、 刑法 交通肇事逃逸量刑是怎么規定的? 1、 交通肇事 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 有期徒刑 。 所謂“交通肇事后逃逸”,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 第3條規定,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2條第1款規定和第2款第(1)至(5)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這里要注意對“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認定,首先,交通肇事逃逸的前提條件是“為逃避法律追究”,其次,交通肇事逃逸并沒有時間和場所的限定,不應僅理解為“逃離事故現場”,對于肇事后未逃離(或未能逃離)事故現場,而是在將傷者送至醫院后或者等待交通管理部門處理的時候逃跑的,也應視為“交通肇事后逃逸”。 所謂“其他特別惡劣情節”,《解釋》第4條規定: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 (1)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2)死亡六人以上,負事故同等責任的; (3)造成公共財產或者他人財產直接損失,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無能力賠償數額在六十萬元以上的。 2、因 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 的,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據《解釋》,“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但刑法理論上對“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形成了諸多不同的觀點。本書認為,“因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的心理態度應限于過失,因為交通肇事罪是一種 過失犯罪 ,為保持 犯罪構成 的純潔性,其加重構成的心理態度也應是過失。故《解釋》規定:行為人在交通肇事后為逃避法律追究,將被害人帶離事故現場后隱藏或者遺棄,致使被害人無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嚴重殘疾的,應當分別依照刑法第232條、第234條第2款的規定,以 故意殺人罪 或者 故意傷害罪 定罪處罰。 雖然投保人在事故發生之后選擇了逃逸,但實際上交強險等到相關的責任事故書下來了之后還是會履行相應的賠償義務的。同時,在逃逸的投保人根本都沒有購買交強險的情況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只是墊付,在肇事逃逸的駕駛員捉拿歸案之后,還是可以向逃逸者追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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