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后兒女讀大學撫養費標準(離婚后子女大學的費用)
離婚兒童撫養費標準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3、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拓展資料:
父母離婚時,離婚孩子的撫養費標準需要從三個方面綜合進行考慮:一是子女的實際需要;二是結合撫養地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三是父母雙方的給付能力(收入及財產情況)。
對于離婚孩子撫養費標準的確定,雙方可以根據上述三個原則進行協商,不能協商一致的,由法院判決。法院判決的依據是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第七條的規定。
離婚了孩子上大學要不要給撫養費
你好,一般情況下,撫養費不包括孩子上大學的費用。但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撫養費也是可以支付到上大學的。
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一般支付到子女成年,同時對于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無撫養權的一方,也應該支付一定的撫養費。而這里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指的是“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回到題目中,一般意義下,大學生已經成年,而且很顯然不屬于上述“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范疇。
如果你對撫養費還有其它問題或者需要幫助的話,歡迎聯系我們,家與家律師專注婚姻家事。
【相關法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解釋(一)
第四十一條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認定為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四十二條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離婚孩子上大學撫養費怎么支付
離婚孩子上大學撫養費不需要支付。男女雙方離婚后,孩子撫養費支付到18周歲,尚在讀高中不能獨立生活的除外。所以上大學時只要年滿18周歲就被排除在外,父母沒有強制撫養的義務,基于自愿原則,法律并不限制。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父母離婚孩子孩子已18周歲大學費用如何算?
法律就是規定不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支付撫養費用到18周歲的即高中結束。也就是說,孩子滿18周歲了但高中還沒畢業還是要支付撫養費到高中畢業;另外孩子度大學一年級了,但還不夠18周歲,也得支付撫養費。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考慮以下三個方面:
①子女的實際需要;
②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
③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七十一條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視。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撫養費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