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出軌離婚欠的彩禮錢不還可以嗎(因老婆出軌離婚賠償費)
女方出軌離婚男方可以要求退彩禮錢嗎
因男方出軌離婚與女方是否需要退彩禮錢并無關系。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且查明存在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等情形的,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
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夫妻結婚兩個月后女方出軌,男方提出離婚,女方需要退還彩禮嗎?
在法律上,對于彩禮這方面其實并沒有明確的規定,但是夫妻兩個人結婚之后,如果女方出軌的話,那么在這段婚姻當中,女方是屬于過錯方,此時男方是可以提出離婚的,而且過錯方是需要賠付另外一方損失的你比如說精神方面的損失,還有財產方面的損失等等。所以如果我們從這個角度來看的話,我們是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的,甚至還可以要求女方額外的做出一些補償。
在這段婚姻當中很顯然女方是屬于有過錯的那一方,那么在辦理離婚手續或者是在進行財產分割的時候,男方則是要占很大的優勢。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一般如果女方也是通情達理的,肯定也會退還彩禮或者說退還一部分,但如果對方拒絕的話,我們是可以提起上訴的。
假如說想要通過司法的途徑來解決問題的話,建議大家最好是找一個靠譜的律師,我們可以完全委托這個律師來幫我們處理這件事情。因為律師肯定要比我們自己更加專業一些,此時由于對方是過錯方,我們除了可以要求對方退還彩禮以外,還可以要求賠償我們的精神損失。婚后的夫妻共同財產在分割的時候我們可以多分配一些,甚至可以要求對方凈身出戶。
當然在出了這種情況之后,還是建議大家可以先協商解決,如果兩個人能夠通過協商的方式來解決問題,那自然是極好的。說實話,這種事情其實也不算什么比較光彩的事情,所以能夠私下解決肯定是最好的,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我們再去通過法院上訴的方式來解決問題。但如果通過訴訟的方式解決的話,需要耗費的時間會比較長。

如果結婚沒多久的老婆要和我離婚,還不退彩禮,可以去法院起訴嗎?
可以去法院起訴。因為兩個人在一起生活的時間很短,老婆提出來離婚,還不打算退彩禮,可以去法院進行起訴,要求對方退還彩禮錢。
結婚時間很短,老婆要求離婚,應該退還彩禮。
有些地方有一些風俗,結婚時男方需要給女方彩禮,女方想要離婚,不想退還男方的彩禮,男方當然不愿意。因為兩個人在一起生活的時間不長,又是女方提出離婚的,所以女方應該退還彩禮。如果女方執意不退,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訴女方退還彩禮。
男方可以去法院起訴女方。
首先我們注意到,是女方提出離婚的,女方收了男方的彩禮,男方是可以去法院起訴女方的。當執意要離婚,兩個人已經無法過到一起了,女方就應該把錢退回來,女方不同意,男方應該維護自己的權益。因為兩個人結婚時間很短,女方就選擇離婚,男方沒有過錯,男方就可以收集證據,去法院起訴,男方可以拿著婚前給女方的彩禮清單,要求女方返還彩禮。法院會支持男方的要求,會做出相應的調解,如果女方是騙婚,男方也可以去派出所報警,追回彩禮。男方可以報警,男方也可以去法院起訴。
最好的方法是雙方協商解決。
如果男方沒有犯錯,沒有做對不起女方的事,兩個人沒有發生任何矛盾,女方就提出要離婚,這就是女方的不對。如果男方做錯了事,背叛了女方,女方手里掌握著男方出軌的證據,女方也可以在法庭上拿出自己的證據,維護女方的權益。雙方都要進行舉證,最后法庭會進行宣判。如果兩個人過不下去了,最好是協商解決。因為結婚是大事,男方拿出那么多彩禮,也會給男方的家庭造成經濟壓力,所以女方應該給男方退還彩禮或者退還部分彩禮。
離婚后女方不退還彩禮犯法嗎?
需要根據情況而定,只要結了婚彩禮原則上是不退還的,但是如果滿足法定條件的,可以退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下稱《婚姻法解釋(二)》)第十條規定: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拓展資料:
1.解決彩禮糾紛時應遵循的原則。決定彩禮是否返還,以當事人是否締結婚姻關系為主要判斷依據。給付彩禮后未締結婚姻關系的,原則上應返還彩禮;如果已結婚的,原則上彩禮不予返還(一些特殊情形除外);按照習俗舉辦了結婚儀式但沒有領取結婚證書的,解除同居時彩禮原則上不予返還。
2.結婚前給付彩禮的,必須以離婚為前提,才能考慮支持返還請求。如果給付彩禮之后,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給付人要求返還給付的,不予支持,因為此時夫妻尚作為一個共同體,遵循夫妻法定財產共有制。如果當事人在離婚訴訟的同時提出該項請求,法院準許離婚的,可根據情況作出是否支持返還彩禮請求;判決不準離婚的,不能支持當事人返還彩禮的請求。
3.必須是當地確實存在婚前給付彩禮的習俗。一般來說,彩禮問題主要大量存在于我國廣大的農村和經濟相對不發達地區,人們迎親嫁娶,多是按民風、習俗形成的慣例。如果當地沒有此種風俗存在,就談不上給付彩禮的問題。對于不能認定為彩禮的、屬于男女交往間所為的給付財物如何處理,要視其具體情況及性質,由法院依法作出處理。
4.要區別彩禮給付時當事人的主觀意愿。一般來講,彩禮的給付往往迫于當地行情及社會壓力而不得不給,完全自愿給付且無任何附加條件的屬于一般贈與行為,如果沒有特殊規定,通常不予支持返還彩禮的請求。
5.給付彩禮后辦理了結婚登記,但雙方并未真正在一起共同生活,對于要求返還彩禮的,應予以支持。雙方登記結婚后,如果一直沒有共同生活,也就沒有夫妻之間相互扶助、共同生活的經歷,實質意義上真正的共同生活還沒有開始。
6.婚前給付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這屬于彩禮返還的特殊情形。生活困難有絕對和相對之分,絕對困難是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無法維持當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相對困難由于給付彩禮造成了生活前后相差較懸殊,相對于原來的生活條件來說,變得困難了。司法解釋的本意,是在前一種意義上,即絕對困難進行規定的。
7.彩禮返還適用的訴訟時效問題。彩禮的返還適用普通的訴訟時效,即3年。訴訟時效的起算,根據民法通則規定,權利受到侵害從當事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開始。
因此,此類糾紛的起算,有以下情形:
如果雙方沒有締結婚姻關系的,給付人應當及時履行自己的權利,向對方主張自己的權利。對方拒不返還的,訴訟時效開始起算;如果雙方登記結婚的,自其解除婚姻關系之日起,給付人就應當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訴訟時效開始計算。
女方出軌離婚彩禮錢需要退給男方的嗎
男方有正當理由的,女方需要退彩禮。男女雙方因女方出軌而離婚的,一般情況下,女方不需要退還彩禮,跟女方的出軌行為沒有關系,在離婚后,男方有正當理由的,可以要求女方退還彩禮,女方應當將彩禮退還給男方,女方未按照規定退還的,男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強制女方退還彩禮。
女方婚內出軌可以要回彩禮嗎
女方婚內出軌可以要回彩禮嗎
女方婚內出軌可以要回彩禮嗎,能夠和自己喜歡的人結婚是一件很高興的事情,但是其中一方出軌了,這個時候感情也是已經破裂了,以下看看女方婚內出軌可以要回彩禮嗎。
女方婚內出軌可以要回彩禮嗎1
不可以要回彩禮。男女雙方因女方婚內出軌而離婚的,不符合要回彩禮的法定情形,男方不可以讓女方退還彩禮,在離婚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才可以要回彩禮:
1、男方雖然和女方辦理了離婚登記手續,但實際上未和女方共同生活的;
2、男方在婚前按照民間習俗給付彩禮后,因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
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女方婚內出軌可以要回彩禮嗎2
不能,
1、結婚后給的彩禮、聘金屬于共同財產;結婚前給的彩禮等屬于女方個人財產。
2、夫妻共同財產,是指在夫妻關系存續期間夫妻所共同擁有的財產。所謂夫妻關系存續期間,是指夫妻結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離婚之前這段時間,這期間夫妻所得的財產,除約定的'外,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夫妻一方對夫妻存續期間的財產的處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女方出軌是否需要退回彩禮錢要看是否符合彩禮返還的條件:
根據《婚姻法解釋》第10條第3款之規定,判決返還彩禮應當以給付人因給付彩禮而造成生活困難為前提,
確實生活困難應該考慮以下因素。
第1、給付人為締結婚姻,全家共同舉債,致使家庭背負債務較多;
第2、家庭成員沒有固定收入;
第3、家庭成員中有重大疾病患者;
第4、其他突發事件致使家庭生活困難。
女方婚內出軌可以要回彩禮嗎3
婚內出軌不是返還彩禮的法定情形,雙方協商一致的,可以由女方將彩禮返還給男方。未達成一致協議的,男方不能以女方婚內出軌為由要求女方必須返還彩禮。返還彩禮的法定情形是: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
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
不可以進行退回,符合以下條件才可以進行退回。
1、女方在結婚前收取了男方的彩禮,但是沒有到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男女雙方辦理了結婚登記,但是因為某些原因沒有一起共同生活,且以離婚為條件的,男方可以要回彩禮;
3、男方婚前為了籌集彩禮,若離婚后男方會出現生活困難的,可以要求返還彩禮。認定生活困難,就是男方依靠自己的個人財產和離婚后所分得的財產已經無法維持當地的最低生活水平。
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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