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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哪里找律師靠譜
在哪里找律師靠譜
在哪里找律師,找律師,就和找對象很類似,其實撞大運因素占很大比例。最靠譜方法是看他做過什么樣案件。現在找律師除了熟人介紹或者網絡平臺之外,也沒有別的途徑。所以在請律師之前不要聽別人說這位律師怎么怎么樣
在哪里找律師靠譜1
目前法律服務市場還是熟人市場,對律師而言,客戶基本上都是熟人推薦的。
粗略的分,客戶分兩類,一類是機構客戶,比如公司、政府機關等等;一類是自然人。
機構客戶往往是法務或者老板自己來找合作的律師, 法務本身就是學法律的,自然對律師事務所以及律師有了解,老板社會關系交集比較廣,認識幾個律師,或者朋友推薦的律師也不少。這都好說。
自然人基本上都是熟人推薦了,因為自然人可能一輩子也打不了幾次官司,生活中不認識律師很常見,基本上就朋友介紹。
但是說實話,朋友介紹的也不一定就靠譜。
律師是不是靠譜還是要談的,當然了,律師也要 通過交談甚至面談來判斷這個當事人是不是靠譜,雙向選擇。
談什么呢?
談自己的案子。
當事人見了律師,把自己遇到的糾紛介紹一下,一定要說實話,如果覺得有些事在委托之前不方便透露,就直接說不方便說,千萬別虛構事實或者故意隱瞞真相,這對于律師做判斷有很大的誤導。然后聽聽律師怎么分析這個糾紛的。
一般剛接觸,可能沒辦法做特別細致的分析,但是基本事實會梳理清楚,然后做一個大致的判斷。看看律師的思路是不是清晰,以及對于辦案子是不是熟練。
如果感覺還不錯的話,可以繼續接觸,后續可以向律師提供更詳細的材料,然后律師會做進一步的分析。如果覺得分析的挺好,報價也能接受,那就可以委托。
但是上面好像沒有說到重點,問題的重點貌似在于找律師的“渠道”。
除了朋友推薦,當事人也可以去各地司法局、律師協會的網站上,看看有沒有律所介紹、律所排名什么的,找一個跟自己的糾紛相當的律所,去官網看看,網站太山寨也得小心。
一般在寫字樓的律所比法院、看守所門口臨街商鋪的律所好點(也不必然,同行別罵我)。
法院門口發名片、發傳單的要謹慎。
在哪里找律師靠譜2
1、初次見面時
不靠譜的律師: 誰誰誰我親戚,上周還跟某某領導喝到半夜,那個人~我太熟了天天在一起。我是某協會主任、某部門主任、某企業/團體總顧問,(指著遠處忙碌的背影)這都是我的助理,帶你參觀下我們的辦公室,(望著墻上的一排獎狀)看看這都是我的,唉呀案子太多忙不過來啊……你有什么事?
靠譜的律師: 你好,請簡單跟我說一下案件的背景吧。
2、介紹案情時
靠譜的律師: 聽你說完案情,反復地追問你一些細節,比如:某個確切時間點、有無某項證據佐證你說的事實、你做某件事是否留下過痕跡、某人之間是否有特殊關系(血緣、夫妻、擔保),并且愿意仔細查看你發給TA的書面證據材料。
不靠譜的律師: 不等你說完就失去耐心,并不想問你太多問題就草草總結:“這種案子就是…哎呀我做過太多了”;輕易下結論:“你這個肯定能贏……”,拍胸脯打保票:“交給我就放心吧,小事兒……”。
3、陳述觀點時
靠譜的律師: 先簡要歸納你說的事實,然后理清基本的.法律關系,告訴你各方的核心爭議點在哪,想獲得勝利需要具備哪些條件,如果他接下這個案子打算按照什么順序開展工作,整段話能讓你聽懂(道理上)并且服氣(邏輯上)。另外說個小細節,我觀察大部分優秀律師在陳述邏輯推論之前,幾乎是下意識地會加上一個“假設前提”,比如:如果你說的某個事實成立的話……;假設某項證據可以拿到的話……;一旦法官采信我們觀點的話……
不靠譜的律師: 你放心,某院某庭長是我朋友,這案子放我這沒問題。那個,你能掏多少律師費?
4、費用報價時
靠譜的律師: 報價的過程有點靦腆,價格通常不會太低,但是會告訴你為什么是這個價格,并且解釋說他會做完哪些工作。如果是熟人引薦的律師,他通常愿意跟你對賭(就是一部分費用在案件獲得勝利或者你拿到錢后再按比例付,俗稱同進共退),這里解釋一下為什么限熟人引薦,因為不擔心辦完事你拖欠律師費,還得再去告你。
不靠譜的律師: 報價張口就來極為熟練,價格通常固定在某個數字,不根據案情復雜程度不同而浮動。還可以講價,而且空間還挺大,往往你以為砍價成功,殊不知對方心里想的是:我就應付了事,多少錢都是賺;你既然砍價,那我收了錢不辦事更不虧心了……
5、付清費用后
靠譜的律師: 電話接、微信回(開庭和深夜除外)。在案件辦理經過關鍵節點時會主動通知你,開庭前會特意囑咐你庭審需要注意的事項。
不靠譜的律師: 微信沒動靜,電話嘟嘟嘟……或者“哎呀我忙著呢,下周再說。”你不找他他一定不會找你,你要是記性差一點絕對能把這人給忘了。開庭時間你千萬記得,不然他可能忘了,開庭那天你倆誰也沒去,留法官和對方當事人面面相覷.....

如何找到合適的律師為自己打官司
遇糾紛,如何請到滿意的律師?
生活中、工作中,難免會遇到一些法律糾紛,當這些糾紛無法解決的時候,我們需要通過司法途徑解決,隨之而來的就產生了一個問題,如何請到合適的律師?很多人想當然的認為,就是花高價,請名律師、老律師;花高價就一定能請到好律師嗎?事實上是千金易散,一將難求!花高價未必能請到好律師,中低價格的律師也未必就不是好律師,今天呀,我給大家介紹一下行業的狀況,以便于大家選擇律師時,能夠不出差錯。
一、請律師一定要請轉專業律師。
找律師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明白律師有沒有專業,律師的專業是什么?為什么專業這么重要,綜合律師與專律師相比有4大劣勢。
1、法律規定很多很繁雜,律師難以全部掌握,綜合律師每辦一個案子,要重新學習一次,但根本沒有那么多精力去把每項業務都吃透吃懂。
2、專業經驗是在實戰中形成的感悟,綜合律師專業經驗匱乏,難以制定完美的解決方案。
3、實戰中很多場合需要隨機應變,沒有深厚的專業功底,難以自如發揮。
4、有很多東西是在法條上根本找不到的,而是律師在辦案中摸索出來的,這個專業的律師懂,另一個專業的律師不懂,綜合律師對于各個專業深層次的東西都是一知半解,而這些東西往往律師業務的精華所在。
綜合律師與專業律師有四大差距,也就是說專業律師與綜合律師相比有四大優勢。有一句話叫做隔行如隔山,雖然都是律師,隔專業雖然比不上隔山,但是至少隔一堵墻,這堵墻也許就是決定成敗的墻,所以你不要管律師的資歷有多老,名氣有多大,只要專業不對頭,不能選。
二、專業律師不如專業團隊。
在我們行業之內,有一條名言,一個人干不過一個團隊,一個人
的成功除了自身資質與努力之外,還有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就是環境,他身后是什么人,也是非常重重要的。
1、一個人辦案子,局限于自己的認知之內,專業團隊可以集思
廣益,查漏補缺,能夠為形成更好的解決思路。舉個例子:某專業律師自己想了一套辦案方案,有不足自己知道嗎?有更好的方案,也不知道,想商量一下,同事都不精通,怎么商量?所謂三個臭皮匠,一個諸葛亮,人家一個團隊商議的方案,與一個人思索的方案相比,好壞不言而喻。
2、律師的成長,除了自身努力和資質之外,環境也很重要,如
果全靠自己去感悟,說句實話,很漫長,很遙遠;而在專業團隊大環境下熏陶下,互相配合、互相鼓勵,互相競賽,在加上團隊專家、帶頭人的培養,他的知識結構和經驗體系,你個人律師是無法匹敵的。
3、個人律師其實沒有真正的專業律師,相比較而言,律師團
隊的成員律師更加具有專業性,個人律師因為業務匱乏的原因,能夠實現專業化已經不容易了,而律師團隊不僅是要求專業化,而是要在專業的基礎上實現突破,比如我們萬典律所,我們要求的是,做專業律師中的專業律師,你僅僅實現專業化是不夠的,而是專業化的基礎上做精尖,很多時候,律師獨到的見解和方案,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怎么獨到,不是為了與眾不同而獨到,而是要把問題看得更加準確,更加透徹,沒有深厚的專業功底、沒有多次的實戰經驗是不行的,而專業團隊的律師,都是靠老律師把新律師手把手帶出來的。
所以啊,大家要記住,普通案件找專業個人律師即可,而大型復雜案件,一定是靠團隊合作實現的。
三、律師團隊不如律所團隊。
如何在眾多專業團隊中,尋求最優團隊,也是一個值得了解的問
題,這里有幾個問題大家要注意一下。
1、律所大未必專業強。
很多律所規模很大,但是沒有一個專業能拿得出手,什么原因,
大所一般都是成立較早的律所,而以前根本沒有專業化的概念,大多是律師掛靠在律所,自己做自己的業務,律所與律師之間缺乏有機的合作,而這種模式形成之后積重難返,想改都改不了,為什么,利益綁架,所以很多大所的律師為了實現專業化只好自己組建專業團隊,團隊帶頭律師自己發工資、自己招人,自己攬業務,在2014年以前,我們的律所還沒成立的時候,王律師就是我本人就是這么干的,
這樣的模式下,可能律所很大,但是專業團隊可能規模不大,而且團隊人員也不太穩定,因為管理不垂直,所以實力未必多么強,跟團隊一把手個性有很大關系。
2、律所小也許專業強。
接著剛才話,王律師2014年之前是在大所里面帶團隊,但是越來
越感到要把這個團隊做大做強,必須有成立一個自己的律所,建立自己的律所文化和使命。所以我們脫離了原單位的懷抱,組建了自己的律所,脫離大所組建小所,說句實話這是迫不得已,只有這樣,這個團隊由專業團隊轉變為專業律所。而很多專業團隊走到最后都是脫離大所組建專業律所,所以小所往往是專業專業團隊的升級,而大所里的專業團隊大多是專業律所的前身,而且要做的好,做不好他是不敢脫離大所去組建新型律所的。所以選擇團隊的時候,對于團隊的背景、團隊的文化,適當的了解是很必要的。
所以一般來講,律師團隊是律師個人組建的辦案團隊,經常依附于一個大型的律所之內;而這個團隊足夠強大的時候,一定會脫離律所組建屬于自己的律所,所以我說律所團隊是律師團隊的升華和目標, 大家對于律師、專業、律所之間的關系,要正確地看待,不要盲目的迷信大所。
第四、區分技能型專業團隊和營銷型專業團隊。
技能型專業團隊就是以做律師業務為自己的核心價值;營銷型專
業團隊就是以營銷為核心價值,當然技能型團隊不可能不營銷,營銷型團隊也不可能不研究業務,關鍵看側重點,但是區分這個很難了。王律師給你總結幾個小辦法,大家可以借鑒一下:
1、從團隊帶頭人看,一般律師業務精湛的負責人所帶領的團
隊是技能型團隊,技能型團隊一把手往往是專家型律師,會有很多成功案例;而團隊的負責人如果是營銷專家,往往團隊側重于營銷,這種負責人一般沒有什么成功案例,甚至根本就一個案子都不辦;所謂兵熊熊一個、將熊熊一窩,一個團隊的文化和戰斗力與團隊負責人的個性和品行、個人能力是有很大關系的。
我為什么這么說,因為律師團隊或者律所團隊一般都是負責人帶出來的,老大不負責任,帶出來的兵能負責任嗎?老大辦案能力不咋地,能帶出來業務能力超強的手下嗎?強將手下無弱兵,強兵也不會隨弱將,我們律師行業永遠業務為王,你再會經營,你掙錢再多,你辦案子不行,我們的同行看不上你,通俗點說就是不屌你;但是你辦案子很厲害,即使你是單打獨斗,賺錢不多,我們說起你的名字得豎大拇指,見了面我得伸兩個手和你握手,這就是敬畏感!為什么,業務為王,在真正的王者面前,金錢這個玩意,不能說沒有任何意義,意義不大,有吃有穿有住就行了,太多的不必再奢求,金錢代表不了什么,做律師,業務上成功帶來的優越感可以超越一切的。
我們律師界的張思之大律師很有錢嗎?不是,但是律師誰不尊敬他,所以各行各業的業務老大絕對不是很有錢,因為精通業務人往往不善于經營,古往今來,舉不勝舉。詩仙李白,飛將軍李廣、神醫華佗......等等。你看萬典律師事務所,發展的這么緩慢,跟我本人不會經營有很大的關系,因為我們只精通業務,不精通營銷,開個玩笑 ....下面繼續正題。
2、從團隊案例來看團隊戰斗力:案例是會說話的產品,案例
最能體現律師的工作能力和責任心,工作能力這個就不用說,勝訴敗訴可以直接體現。但是也不能單純的以成敗論英雄,因為成敗與案件本身也有很大關系,有的案子可能注定無法勝訴的,律師為了委托人的利益不得不提起,也是經常發生的,比如有時候為了取某項證據、達到某種目的,可能明知道會敗訴,也會提起某個法律程序,所以這里要適度區分一下;責任心方面表現在,一個好的律師為了實現委托人的訴求,往往會想很多的辦法,他的提供的是一個解決問題的方案;而一個不負責任的律師,往往是以走程序為標準,走一個程序完事,還沒入手,就已經想好了怎么脫手。在我們這個行業之內,有一小部分人,他們注重的不是如何把業務質量,把案件做精彩,而是攀比什么呢?攀比誰掙的錢多又干的活少,甚至是誰可以不勞而獲;這種不正之風在一些老律師中比較盛行,這種不公平的事情,一些所謂的大律師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給這個行業的價值觀帶來很大的負面影響,甚至,一些年輕律師也開始這樣想,在市場經濟大環境下,應該說每個行業都有這樣的人,律師行業也不例外。
有一則新聞報道:某市中院一個副院長出事,幾十個行賄的律師被引出來,你看看,蛇鼠一窩,有些人的心思不是用于辦業務,而是干點論七八糟的勾當,就這些人,可能很賺錢,但是業務能力估計不咋樣,因為他的心思不在辦業務上;我今天講的這么些話,肯定會被一些人很反感,甚至恨之入骨,但是沒辦法,我們這種草根律師,一直關心著民生訴求,一路走來不靠任何關系,完全靠業務技能,不需要任何的外界幫助,必定是嫉惡如仇,說話不留情面。所以我個人認為,那種通過曲折的歷程實現委托人的訴求的案例,可能更能體現律師的責任心;
好的,今天我們講了很多,希望對大家選擇律師的問題有所幫助!
找律師三個忌諱
律師不是全能,但會選擇最適合解決案件問題的方法,他們相同具有專業的法律邏輯能力及適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但任何應對方案都可能會出現漏洞,包括你想要的所謂對某方面案件有經驗的律師。
1、律師,官司能贏嗎?
律師心里話:非常理解當事人的心情。一場官司打下來,案件的成敗對于接案的律師來說,同樣是情牽夢繞,寢食難安。我的感受是當當事人辦了委托,收到律師費后,壓力陡大。因為立案、撰寫起訴狀、代理詞、或答辯狀、或辯護詞、質證意見,直至開庭,一路走起,勞筋骨,餓體膚不在話下,但單就一件民事案件來講,簡易程序三個月,普通程序六個月(一般情況下),一日未收到法院的判決書,就一日不能將息——枕戈待旦,惟恐有失。
案件的勝負,是基于事實和法律,有證據證明的事實和正確適應法律。在接受委托前,律師都會就案件的法律關系作全面詳細分析,盡責的律師還會在接受委托前出具書面的法律分析意見和應對方案。但基于職業規定和倫理,律師不會說贏或輸。當一件案件法院判決下來,律師在代理或辯護的過程當中,沒有明顯的失誤,就是盡職的。
2、律師,你在法院有沒有關系?
律師心里話:有的當事人迷信打官司就是打關系。毫無保留地說,勾兌是最貴的,而結果恰好相反,幾乎不可能達到當事人委托的目的。律師的職責是法律服務,不是公關,用錢擺平不了案件的輸贏。針對您的案情,律師心中自有最適合您的代理或者辯護方案。要從迷信打官司就是打關系的誤區走出來,相信打官司就是打證據,有證據證明的案件的基本事實,就無需過度擔心。
3、我問過其他律師,他們是這么說……
律師心里話:橫看成嶺側成峰,遠近高低各不同。互聯網時代,通過網上的法律咨詢得到的解答參差不齊,就一件案件的法律關系分析,因為對法律的理解不同,或對事實的認知不一,可能會出現不同的答案,有一句名言:“法律惟一正確之處就是沒有惟一正確的答案”正好說明這一點。既然您已經來到律師面前,就坦然相信律師吧!
特別指出:相信您委托的律師!只有他才全面了解、研究過您所提供的案件材料及聽取過您陳述的案情,因為只有基于當事人提供的書面材料及陳述的案情,窮盡所有證據得出的法律意見,才是最靠譜的。更不要天天自己去研究法律,術有專攻,荒廢正業。切記,你是委托了律師的。
4、律師,您主要做哪方面的案子?
律師心里話:這話貌似問得很專業,但其實是一個偽命題。甚至有的律師同行也這么地與同行溝通,我對此很反感,辦理案件是律師的綜合能力運用,雖說法律的生命在于經驗,而經驗的取得不只是從實戰中來,不是常說么,天才都是站在巨人的肩膀上,善贏的、專業能力強的律師可以通過查找案例、判例獲得。再說,每一個案件的解決猶如槍支射出的子彈,其落點永遠不在同一個點。
“您主要做哪方面的案子?”律師聽到此話感受到的多半是負擔、無趣。律師不是全能,但會選擇最適合解決案件問題的方法,他們相同具有專業的法律邏輯能力及適用法律解決問題的能力,但任何應對方案都可能會出現漏洞,包括你想要的所謂對某方面案件有經驗的律師。
5、律師,我想問一個法律問題?
律師心里話:麻鵲雖小卻五臟俱全。單就一個勞動合同糾紛案件來說,就是千頭萬緒,諸如是否有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約定的試用期多長?用人單位是否依法為勞動者購買社保(五險一金)?補償金、賠償金、雙倍工資差額、加班工資、帶薪年休假等等,通過一個電話是很難得到一個完美的法律意見,甚至一些比較謹慎的律師,在未閱讀案件的書面材料前,是不會發表任何法律意見。
打電話是很率性隨意的,此時你咨詢的律師可能正在撰寫文書、或正在出庭、或正在會見當事人等等,要記住,在律師沒有閱讀案件材料及認真聽取陳述案情的情形下,而解答的法律意見,僅供參考!
當事人如何才能找到一位好律師?
作為一個執業十七年的律師,雖談不上身經百戰,更不像有些律師宣傳的那樣代理過數以千計的刑事案件(我有次閑來無事簡單地做過一個統計,自執業以來辯護的刑案,也就只有一百多件),但多少還是有些經驗,并且對行業也還是有一些觀察和了解。這些經驗和觀察,以及我個人的見解和看法,我打算從現在開始慢慢做一些梳理和總結,以與律師同行們和刑案當事人及家屬分享。有益無益,看官各取所需即可。
第一篇,當然就從委托人和律師建立關系的源頭開始,談談當一個人已經被納入刑事司法管道之后,他(她)和他的家人該如何去尋找到最合適的律師提供幫助。這一篇主要是寫給家屬看的,律師可以略過,除非你有看大實話并會心一笑的興趣。
我私下以為,這一篇由我來說也是合適的。因為我是閑云野鶴,無門無派,既不混圈子,也與行業內任何人都沒有私人恩怨和利益瓜葛,我可以客觀誠實地跟家屬們說說我的意見和建議,也可以講一些其他同行可能不太方便講的內容。
為了便于有的放矢,本篇將分為不同的小節。
本文作者:燕薪律師/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主任
一、大量案件,沒什么有效辯點,找誰辯護都一樣
我認為中國的刑事案件,起碼有一半是事實清楚或比較清楚的。雖然網絡上似乎鋪天蓋地的冤案,但我們還是得承認,以目前公檢法的辦案水平和能力,以及基本的專業素養,對于絕大多數常規的刑事案件,案情簡單,沒有什么事實爭議的案件,他們還是能把好關,犯匪夷所思的低級錯誤的概率并不高。
一個國家的法治水平并不體現在這些常規刑事案件上,所以從比例上來說,冤案率并沒有你想象的那么高,不要覺得驚訝。任何一個國家都需要維持基本的社會秩序,司法體系都要保持一定程度的有效運轉,對于大多數案件,法官是能夠不受干預的獨立辦理的,不需要一上來就疑心太重。
所以,當你的家人被抓,第一件事就是要了解基本案情,以判斷案子在實體上是不是那么回事。如果家屬不了解基本案情,那可以先委托個會見律師去找他本人問一問,以確定事實上,到底是怎么回事。單純會見一兩次,了解下案情,只要律師認真負責就行,花不了多少錢。
如果案情沒啥爭議,在實體上沒啥辯護空間,那就根本不需要花大價錢找律師。如果家里經濟困難,用法援律師也可以。現在的刑事辯護全覆蓋,縱有一萬個缺點,但,對于那些沒有什么爭議的案子,起碼可以有一個好處,那就是再窮的人也能有律師了。有,總比沒有強。
如果確系事實沒有爭議的案件,在法律適用上也沒有太大討論空間的話,我覺得最好在本地找個執業年限不長的年輕律師辯護,費用不高,投入的時間精力還能有保障。不需要找資歷老的律師,因為從性價比來說,從輕減輕初犯偶犯平時一貫表現良好上有老下有小這些,誰都會說,從誰嘴里說出來都一樣。而且,你找個資深律師,最后實際辦案的,可能還是年輕律師。
二、找律師不是找關系
在中國這樣的人情社會,很多當事人都希望靠關系去影響案件。我首先表明態度,行賄受賄是犯罪,打招呼托人情是犯規,這些我是堅決反對的。其次,在現實生活中,有沒有靠人情幫助到案子的,必須承認,有。
但這有幾個前提:如果是打感情牌,那么,第一,你得跟你請托的人關系親密到某個特殊程度,比如近親、姻親、發小、要好的同學或戰友、你救過他的命或在他落難時幫過他大忙;第二,你請托的人具有直接權力或對司法人員有直接的影響力,比如局長、院長、庭長、直接辦案人員或與他們有親密關系。只有這兩個條件都具備,才可能會有些幫助,并且,這種幫助一般不會超過裁量權的范圍。你自己換位思考,一個明明有罪的案子,要硬弄成無罪或明顯低于量刑幅度,那得冒多大的風險,如果不是過命的交情,或者是最親密的關系,誰會去以身犯險。尤其是新時代對司法人員的管控日趨加強,政法系統不間斷地教育整頓的大環境下,就更是如此。
如果沒有過硬的人際關系,全靠金錢鋪路,就更更是如此了。其一,你如何判斷你的錢有沒有以及有多少送到了你想買通的人的手里?其二,送錢的獲益還是不會超過裁量權的范圍,并且,人家到底幫沒幫你,其實你是無法確定的。其三,別人是要冒巨大風險的,你覺得你花多少錢,才能匹配他的巨大風險呢?如果你沒有那個財力,是不是還是不要去動那個歪心思了?
所以,根據上面的分析,我要告訴你的是,在現實世界中,想通過花錢撈人或求得輕判,拋開行賄的犯罪風險不論,百分之九十九點九,是要白花冤枉錢的。如果掮客不是我說的兩個前提中的第一種情況,而是八桿子打不著的人,或者甚至是主動找上門來的“熱心人”,那就是百分之百了。
有人說,我花錢找關系,不是為了司法照顧我,只不過是為了司法能公正審理我的案子。如果是抱有這種想法的人,我勸你就更別花這個冤枉錢了。因為如果你家人的案件,確實存在著司法不能公正審理的干預因素的話,那一定是有它的特殊性,無論這種特殊性是由于案件本身的特殊屬性,還是因為有人出于特殊目的操弄案件,或是涉及到巨大的利益關聯方,甚或僅僅是出于私人恩怨,那都需要根據不同的原因去采取不同的應對措施,但都絕不是可以靠送錢送禮就能將干預因素搬開的。
很多當事人自己沒有關系,就希望能找個有關系的律師,于是他們找律師的首選,不是看專業能力,也不是看敬業程度或職業操守,而是看有沒有資源和關系,簡單的說,就是首選勾兌律師。前一段有個律師行賄的事件,有律師在采訪時說,行賄的目的也是為了實現司法公正,一時引起輿論嘩然。老實說,如果一個律師真的為了當事人的案子,去冒風險給法官送錢,那在勾兌律師里也還算是有良心的。而絕大多數情況則是,很多人宣稱自己有關系,不過是為了招攬案件而已,在律師費之外,則又可以另收一筆活動經費。至于這錢是拿去送禮了,還是用來作為他自己與司法人員聯絡感情的花銷了,還是全被他私吞了,只有鬼知道。
在這個問題上,我覺得一個勾兌律師和一個普通的掮客并沒有什么本質區別,唯一的區別是他有個律師身份,相對來說收錢更安全一點。除此之外,我覺得我前面對找關系或花錢送禮有效性的分析仍然完全適用。首先,這個律師如果跟司法人員沒有特殊關系,百分之百是騙你的;其次,即使真有特殊關系,也就最多在裁量權范圍內能起點作用,還是你無法確認的。(當然到底有沒有特殊關系,你不能光聽他說,得自己去做調研);最后,即使他有特殊關系,如果你跟他只是普通的委托關系,人家為什么要把他的特殊關系花在你身上。你憑什么相信你的案子對他不是個普通案子?此時你恐怕需要依靠兩點了:第一,你得付出足夠多的錢,使你從那么多的當事人中脫穎而出,成為他愿意動用關系的特殊案子;其次,你碰到的這個有關系的律師,得是一個特別有良心的人,他收了你的高額律師費,不幫你好好辦事,心里會有愧疚。非常遺憾的是,我覺得這種可能性,比買彩票中特等獎的概率還要低。
所以,除非你是一個對你來說出多少律師費完全無所謂的人,比如身價幾十億,而且資金沒有被凍結,你買的就是心安,就是作為家屬窮盡了一切可能的辦法,否則你真沒必要花這個冤枉錢。并且,即使費用對你來說不是問題,你也依然不能不考慮專業技能,因為一個錯誤的律師占了坑,侵害的是你的家人獲得正確辯護的機會,其危害還更甚于金錢。所以,即使你要找個有真關系的律師,也依然要考慮他是否具備過硬的專業水平,我之后的一些分析,依然有效。
有一些案件找關系是絕無一點用處的。包括:
1、政治案件。十年前,我聽說過有案件是通過高層的所謂國師救人的成功例子,但是具體細節如何,不得而知。克里姆林宮學本無跡可尋,宮外學,更玄之又玄,姑妄聽之而已。這種孤例不具有樣本意義,也無從模仿。重點是,時代更替,新桃早已換舊符,在新時代,政治案件是絕不可能靠找關系解決的,而且如此做法,實際上也是對被羈押者人格的二次傷害。
2、維穩案件。包括訪民案件、信仰案件、喊冤申訴案件等。你必須要知道,你都已經成了地方上所認為的不穩定因素了,還想著找關系解決問題,不是與虎謀皮嗎?
3、職務犯罪案件。監察委辦的案子,如果是你找關系就能擺平的,那監察委還是那個江湖上談虎色變的監察委嗎?當然,這也不是絕對的,既然這類案件跟某種特殊權力有關,那么有一個法則是適用的,那就是壓制權力最有效的手段是尋求更高權力的支持。問題是,你要掂量一下你有沒有那個能力,以及,你所找的關系,到底靠不靠譜,具體分析見上,同理。
監委辦的案子,我覺得需要區分情況。真有問題的,既然你是組織的人,那就好好在組織面前有個好態度,痛哭流涕、痛心疾首、認罪認罰不上訴,也許,反而可能大事化小,錢款變少,不但可以刑期上降到最低,將來出獄后還能有錢養老。反正貪也貪了,錢也收了,組織開恩,對你從輕發落,你還有什么不滿意的?
另一種情況,真沒啥事的,或者一點事被擴大到很大的。那就做好強大的心理建設,靠你黨員干部本應有的堅強意志熬過一個漫長煎熬的留置期。如果你真能扛住,沒做對你不利的有罪供述,那么,等案子移到檢察院,人身送到看守所,再找個好點的律師好好辯一辯,也許多少還能有一點機會。當然,當代的劉胡蘭是不多的。我只能告訴你一點現在的司法情況,讓你有一些心理暗示的支持,看看靠這種心理暗示,是不是能抵擋住監委各種強大的攻勢。那就是,你得記住,如果你真沒貪腐或根本沒拿那么多錢,卻自己認了,你所面臨的后果是,不但要因此坐更多的牢,你家人還得要為你捏造的數額,去到處借錢退贓和交罰金。因為按照現在的新規,如果你不積極退贓,你是基本上沒機會減刑假釋的。你想想,這不是雙重冤枉嗎?是不是沒有的事,打死也不能認(何況監委辦案很文明,是不會打你的)。
4、專項行動的案件。比如2018年以來的掃黑除惡專項行動、去年試點今年全國實施的政法系統教育整頓。大家要知道,在中國,司法工作首先就是政治工作,既然是政治任務,有考核有指標講政績,還有政治正確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吊在頭上,故而在這類案件中,更多的是層層加碼從重從快,有膽量因為人情或金錢干預案件以輕拿輕放的政法干部,恐怕很少。更多的,怕是收了你的錢,還要更沖鋒在前,以在隊伍里求個好的表現。這類案件,要想逃出生天,恐怕還只有找律師放開手腳真辯這一條路,才有可能在夾縫中尋到一點希望。(文:燕薪律師/北京來碩律師事務所主任)
燕薪律師刑事辯護漫談之一:當事人及家屬如何找到最合適的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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