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領結婚證能退還彩禮嗎(沒領結婚證能退還彩禮嗎男方)
沒領結婚證彩禮是否可以退?
法律分析:如果給付彩禮后,雙方未結婚登記,給付彩禮的一方要求退還彩禮的,可直接要求向另一方提出要求,另一方應當予以返還。婚前男方給付女方彩禮實質上是以締結婚姻為目的附條件贈與。雙方未成功結婚登記,則贈與實現條件不成就,受贈人有義務返還彩禮。如果對方拒絕不退還,則可向法院起訴。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二條 婚姻家庭的禁止性規定,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員間的虐待和遺棄。
沒領結婚證彩禮可以退嗎
沒有結成婚可以要求退還彩禮,但有下列情況的彩禮不退還: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時間較長的,一般應當以兩年以上;男女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而同居生活期間生育子女的;在婚約存續期間,婚約當事人死亡的。

沒結婚證彩禮能退嗎?
沒有結婚證 要退。首先,需要明確的是,未 領取結婚證 的,不存在離婚不離婚的問題,沒領取結婚證,可以直接 解除同居關系 ,不需要去法院或者 民政局辦理離婚 手續如果雙方 未辦理結婚登記 的,按照 法律依據 是要退還彩禮的。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 結婚登記手續 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 (一)》第五條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沒領結婚證,還能要回彩禮嗎?
男方沒有和女方登記結婚的,只是婚前同居的話,一般能要回彩禮。
彩禮可予以返還的法定條件為以下三種:
1、雙方未領取結婚證;
2、雙方雖領取結婚證,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給付彩禮,導致生活困難的。
符合以上三種情形的,在主張彩禮返還時,才有可能會得到法院的支持。
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且支付方能提供證據證明確已支付彩禮的,該彩禮錢也沒有用于共同生活的,解除同居關系后可以要求返還彩禮錢。
要判斷何為彩禮,首先要明白彩禮的基本含義,彩禮僅指基于婚約、按照當地風俗習慣、給付對方數額較大的財物。其構成特征有以下幾個方面:
1、訂立婚約為前提條件和基礎。婚約一般認為是男女雙方以將來結婚為目的所作的事先約定,俗稱定婚。定婚后,男方就要給付女方一定數量的金錢和其他物品,這就是通常所指的彩禮。
2、需基于當地的風俗習慣。雙方訂立婚約的過程中或者訂立婚約之后,給付財物的行為要根據當地風俗習慣。關于給付金錢的數額以及其他物品,一般都需要由中間人(俗稱媒人)從中按習慣商定,有時還要通過中間人交付。這種情況下,給付財物既不是給付人主動贈與,又不是接受人的索取。雙方當事人及其家庭成員都清楚該財物就是為訂立婚約而給付的彩禮。如果當地并沒有給付彩禮的風俗習慣,那么雙方之間發生財物給付行為也就不是彩禮。如果彩禮的數額明顯超出當地風俗習慣,而且明顯超出給付方的支付能力,就應當認定為借婚姻索要財物行為,其實質就不再屬于彩禮性質。
3、所給付財物的價值按照當地生活水平屬于數額較大。雙方訂立婚約后,根據當地風俗習慣需要給付另一方一定數量的財物,其數額或價值就必須符合當地的標準,該標準雖然沒有固定的規范,但是,最起碼要符合彩禮所具有的擔保性質,要符合同時期同一地區大致相近的數額。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