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禮錢是屬于婚前財產嗎(彩禮錢是屬于婚前財產嗎還是婚后)
彩禮屬于婚前財產還是婚后財產
彩禮錢一般是按照婚禮習俗給付的,男方在婚前給付給女方的,則是屬于女方的個人財產。如果按照習俗是在婚后給女方的,用于夫妻雙方共同生活的,則在一般情況下應當認定為婚后財產,是夫妻關系存續期間的共同財產。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六十三條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一)一方的婚前財產;(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彩禮錢算婚前財產嗎
彩禮屬于婚前財產。
彩禮一般是婚前所得,是男方婚前為締結婚約向女方贈與的錢財。
根據相關法律的規定,贈與后,財產屬的所有權就屬于贈人,也應當成為一方婚前個人財產。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下列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五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
適用前款第二項、第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彩禮錢是女方的婚前財產嗎
彩禮 不屬于 婚前財產 ,屬于習俗中男方支付給女方的一部分財產,這部分財產嚴格意義上不應當作為婚前財產來認定。男方給女方的彩禮不屬于婚前個人財產,在雙方 離婚 時如果男方請求女方返還彩禮錢的,符合條件的,法院也會支持訴求。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 結婚登記 手續的; (2)雙方辦理 結婚 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 婚姻法 》第十條 當事人請求返還按照習俗給付的彩禮的,如果查明屬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1)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2)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2)、(3)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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