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糾紛起訴流程是怎樣的(經濟糾紛起訴流程和費用)
經濟糾紛怎么起訴個人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為:1、提交訴狀申請立案;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4、開庭審理、質證、辯論;5、宣布判決結果;6、判決生效,執行。
一、經濟糾紛怎么起訴個人
1、經濟糾紛起訴流程為:
(1)提交訴狀申請立案;
(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
(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
(4)開庭審理、質證、辯論;
(5)宣布判決結果;
(6)判決生效,執行。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一百二十三條
起訴應當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照被告人數提出副本。書寫起訴狀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起訴,由人民法院記入筆錄,并告知對方當事人。
第一百二十四條
起訴狀應當記明下列事項:
(一)原告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的姓名、職務、聯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別、工作單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住所等信息;
(三)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
(四)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姓名和住所。
二、到法院起訴離婚步驟要怎么走
法院起訴離婚步驟如下:
1、向法院提交起訴狀、副本和證據材料;
2、法院予以立案受理;
3、法院開庭審理,進行法庭調查和辯論;
4、由法院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離婚的判決。

經濟糾紛的起訴流程是什么
經濟糾紛的起訴流程
1、起訴和受理
這是經濟訴訟的首要程序,需要當事人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書,法院將根據起訴書的情況來決定是否受理案件,對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案件人民法院有權選擇不予受理。而在起訴書中應當具備的內容有:原告是本案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也就是普通自然人,有明確的被告,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并且所訴訟的案件屬于人民法院民事訴訟的范圍和管轄范圍。只有具備了以上這幾個條件才會被法院受理。
2、審理準備
審理前的準備需要多方來完成,人民法院在立案的五日之內將起訴狀的副本發送給被告人,而被告應該在收到起訴狀之后的十五日之內提出自己的答辯書。法院應告知當事人相關的權利義務,并組成合議庭并且告知當事人,對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調查和收集相應的證據。
3、開庭
在確定的時間應公開審理案件,人民法院應在開庭前三日通知當事人和其它訴訟相關人員。而審理的過程分為法庭調查、法庭辯論、意見征詢、法院調解、法院判決等部分,一般情況下應在立案之后的六個月之內審結該案,如果需要延長的`將在院長批準后延長六個月時間。
4、判決和裁定
法庭辯論終結后人民法院應當依法做出判決。而在判決前一般都會進行民事調解,由法院組織雙方就具體問題進行司法調解,如果調解成功則出具調解書,如果調解不成功則由法院根據法律精神來進行裁定。
經濟糾紛起訴費用
財產案件根據訴訟請求的金額或者價額,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1.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
2.超過1萬元至10萬元的部分,按照2.5%交納;
3.超過10萬元至20萬元的部分,按照2%交納;
4.超過20萬元至50萬元的部分,按照1.5%交納;
5.超過50萬元至100萬元的部分,按照1%交納;
6.超過100萬元至200萬元的部分,按照0.9%交納;
7.超過200萬元至500萬元的部分,按照0.8%交納;
8.超過500萬元至1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7%交納;
9.超過1000萬元至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6%交納;
10.超過2000萬元的部分,按照0.5%交納。
經濟訴訟的介紹
經濟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在經濟糾紛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審理和解決經濟糾紛案件的訴訟活動,以及由此而產生的訴訟法律關系的總和。
經濟訴訟的任務是保護當事人行使訴訟權利,保證人民法院查明事實,分清是非,正確適用法律,及時審理經濟糾紛案件,確認經濟權利義務關系,制裁經濟違法行為,保護當事人的合法經濟權益,維護社會秩序、經濟秩序,保障社會主義建設事業的順利進行。
個人經濟糾紛起訴流程
經濟糾紛的起訴流程如下:
1、當事人提交起訴狀,并根據對方人數提供相應的副本,起訴書應當說明雙方的基本情況,主體應當說明請求事項、事實和理由,尾部必須簽字或蓋章;
2、根據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原告向法院起訴時,還需要提交主體資格的材料和訴訟主張的證據;
3、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申請立案,經立案庭審批后決定受理的,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訴訟費;
4、案件等待法院開庭,法院開庭后等待判決結果,如對結果不服,應在收到判決后15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二條規定,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經濟糾紛法院起訴流程和時間
【法律分析】
經濟糾紛起訴流程具體是:1、提交起訴狀申請立案;2、法院發出受理通知;3、法院組織雙方交換證據、被告遞交答辯狀;4、開庭審理、質證和辯論;5、宣布判決結果;6、判決生效和執行。經濟糾紛是指市場經濟主體之間因經濟權利和經濟義務的矛盾而引起的權益爭議。經濟糾紛有兩大類:一是經濟合同糾紛,如買賣合同糾紛,借款合同糾紛,承攬合同糾紛,建設工程合同糾紛、技術合同糾紛等;二是經濟侵權糾紛;如知識產權侵權糾紛、所有權侵權糾紛、經營權侵權糾紛等。在市場經濟中,合同是平等的市場主體間確立交易關系,共同實施交易行為,追求和實現經濟目的的法定和普遍的形式,因此,合同糾紛是經濟糾紛的主要部分。
【法律依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的決定》 二十九、 將第一百一十二條改為第一百二十三條,修改為:“人民法院應當保障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享有的起訴權利。對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條的起訴,必須受理。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并通知當事人;不符合起訴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作出裁定書,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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