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法典書(中國民法典 書)
民法法典內容2021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以下簡稱“《民法典》”)已于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民法典》是共和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其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及附則,共計1260條。
從胎兒到墳墓,《民法典》保護中國人生老病死的各個階段,涵蓋社會生活中的各個方面,保護的權益范圍相較于之前的單行法也將更加廣泛。不做法律的糊涂人,《民法典》賦予我們的新權利要及時掌握學習,記者就為大家梳理了幾條與我們普通群眾日常生活密切相關的幾大亮點。
擴展資料:
《民法典》從1954年開始編撰到2020年,歷時66年的時間,用1260個條文回答了一個自然人的學習、工作、生活、娛樂,以及衣食住行、生老病死的各項權利,包含著一個民族的精神密碼,被譽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一部以人民為中心的法典,其人民性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為家庭和睦護航。
一是家有所安。減少“頭腦沖動”式“草率”離婚,設立三十日的離婚冷靜期,更好維護了家庭關系的和睦穩定。
二是居有所安。新設居住權,對于因婚姻關系破裂、失孤老年再婚等失去住房所有權的自然人來說,具有強制力的法律代替了道德層面的居住允諾,更能保障其權利。
三是離有所值。離婚“賠償”更加公正,“婚內重大過錯”成為離婚時可索賠的情形,沒有達到“重婚程度”的出軌行為,也必須以賠償形式表達懺悔,讓其婚姻關系更加具有道德性。
四是,老有所依。完善撫養協議制度,適當擴大撫養人的范圍。明確繼承人以為的組織或者個人均可以成為撫養人,呼應《老年人權益保障法》為老年人權利護航。
為人權保障加成。
一是完善防止性騷擾規定。認定標標準更加清晰,舉證責任范圍擴大,在防止職場性騷擾、校園性騷、兒童性騷擾等方面更具有針對性。
二是“私生活安寧”納入隱私權。將權利范圍由禁止刺探私密信息,擴展到對“深夜來電”“索命詐騙”等騷擾行為的防范。
三是特殊情況下無人照料“被監護人”得到監護和照顧。當地基層組織、社區等有義務安排必要的臨時生活照料措施,保障其人身的權利。
為基層治理賦能。
一是保障人民安全。“頭頂上的安全”“奪命煙灰缸”等將會造成的人生傷害完全多方的權利義務;完善了高空拋物,高空墜物相關各方面的民事責任,用讓拋物者買單,物業、公安機關、被害人等舉證的方式“守護頭頂”的安全。
二是嚴格防范侵權。信息時代,網絡安全,在其法律上作出規定,尤其是對于,鍵盤俠、網絡噴子等不法行為作出規制,在各種媒體網站、APP、視頻網站、輿論熱點等過度處理自然人個人信息偽造侵害肖像權等方面做出了明確規定保護更加嚴格,從立法上為社會治理賦能。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賦予你的這些權利注意查
參考資料來源:人民網-《民法典》一部以人民為中心的法典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民法典

民法典是指什么意思
《民法典》是一部法律!法律名稱還需要說它的意思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大第三次會議通過的。民法典整合了婚姻法、繼承法、收養法、擔保法、合同法、物權法、侵權責任法、民法通則、民法總則。也就是說,民法典施行后,這些法律都被替代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介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是新中國第一部以命名的法律,在法律體系中居于基礎性地位,也是市場經濟的基本法。《民法典》共分為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它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為出發點,對公民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和人身權利作了明確而詳細的規定,并規定了侵權責任、權利被削弱、減損或受到侵害時的請求權和救濟權,體現了對人民權利的充分保護,被稱為“新時期人民權利宣言”。
2020年5月28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表決通過了《民法典》,6月1日正式發布。編纂一部真正屬于中國人民的民法典,是新中國幾代人的夙愿。它通過對現行民事法律制度規范進行系統整合、編訂纂修,形成了一部適應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體例科學、結構嚴謹、規范合理、內容完整并協調一致的法典。這是一項系統的、重大的立法工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因其內容以現行法律條文為基礎,其中大部分為原文保留,保留部分占比在36%以上,有一部分進行了非實質性修改,即對原文的部分文字表示進行了微調,占比在33%,還有一部分在原條文基礎上進行了實質性修改,即這些條文改變了法條的結構、法律效果或者進行了進一步的闡釋,占比在20%。
在保留的基礎上新增加了148個條文,占比在11%。具體到各編為物權編新增12條,合同編新增70條,人格權編新增43條,婚姻編新增8條,繼承編新增7條,侵權責任編8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內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頒布大會
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4]
立法經過
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爭擴大化,立法活動被終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議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試擬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組織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雖然草案并未正式通過成為法律,但現行的民法通則都是以該草案為基礎。
2002年12月,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權法尚未制定,加之對民法草案認識分歧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終被擱置下來。
2014年11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
2016年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副秘書長、發言人傅瑩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民法典編纂工作已經啟動,從做法上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總則,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總則的征求意見稿已經出來,預期6月份能夠提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2]
2016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民法總則草案,標志著民法典編纂工作進入立法程序。
2017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新增離婚冷靜期[3]。12月23日,民法典侵權責任編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審議。12月23日,民法典合同編草案二審稿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為體現對合同的保護,二審稿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共有多少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一共七編,一共一千二百六十條。七編的內容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條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第一條 為了保護民事主體的合法權益,調整民事關系,維護社會和經濟秩序,適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發展要求,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根據憲法,制定本法。
第二條 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
第三條 民事主體的人身權利、財產權利以及其他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
第四條 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原則,按照自己的意思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法律關系。
第六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公平原則,合理確定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第八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不得違反法律,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第九條 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有利于節約資源、保護生態環境。
第十條 處理民事糾紛,應當依照法律;法律沒有規定的,可以適用習慣,但是不得違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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