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遷補償標準(拆遷補償標準明細2022青島)
拆遷補償標準有哪些
拆遷補償標準:(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 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qū)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第二十四條 市、縣級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建設活動的監(jiān)督管理,對違反城鄉(xiāng)規(guī)劃進行建設的,依法予以處理。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決定前,應當組織有關部門依法對征收范圍內未經登記的建筑進行調查、認定和處理。對認定為合法建筑和未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應當給予補償;對認定為違法建筑和超過批準期限的臨時建筑的,不予補償。

拆遷補償標準是什么
法律分析:拆遷補償標準:(一)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的補償;(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的補償。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制定補助和獎勵辦法,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助和獎勵。拆遷補償是房屋征收部門基于征收房屋所有權按照一定標準對所有權人給予的補償款項。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依照規(guī)定向被征收人支付各類補償金,包括房屋補償費、周轉補償費、獎勵性補償費。房屋拆遷流程是:1、申領房屋拆遷許可證;2、拆遷管理部門進行審核;3、發(fā)放房屋拆遷許可證;4、發(fā)布拆遷通告;5、選擇確定評估機構;6、入戶調查7、評估結果公示;8、出具并送達評估報告;9、簽訂房屋拆遷補償安置協(xié)議;10、發(fā)放、領取補償款;11、拆除房屋。
法律依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 第二十一條 被征收人可以選擇貨幣補償,也可以選擇房屋產權調換。被征收人選擇房屋產權調換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用于產權調換的房屋,并與被征收人計算、結清被征收房屋價值與用于產權調換房屋價值的差價。因舊城區(qū)改建征收個人住宅,被征收人選擇在改建地段進行房屋產權調換的,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應當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拆遷補償標準
(一)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二)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條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給予補償。
征收耕地的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地上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費。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按照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計算。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數,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數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單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數量計算。每一個需要安置的農業(yè)人口的安置補助費標準,為該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頃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補助費,最高不得超過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參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規(guī)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著物和青苗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
征收城市郊區(qū)的菜地,用地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繳納新菜地開發(fā)建設基金。
依照本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支付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農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經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可以增加安置補助費。但是,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總和不得超過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三十倍。
國務院根據社會、經濟發(fā)展水平,在特殊情況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的標準。
一般拆遷補償標準是多少
房屋拆遷補償計算標準的標準:
(1)房屋拆遷貨幣補償=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
(2)房屋拆遷補償差價=合法擁有房產評估價格+房屋裝修裝飾商定補償金額或經評估確定的房屋裝修裝飾補償金額)-被拆遷人獲得調換產權的房屋的評估價格。
根據《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第十八條市政府應當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補償內容應當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
(二)被征收房屋附屬物價值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法律依據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補償條例》第十八條 市政府應當對被征收人給予補償,補償內容應當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價值補償;
(二)被征收房屋附屬物價值補償;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補償;
(四)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產停業(yè)損失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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