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婚姻編草案(民法典婚姻家庭編草案)
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什么時候生效
《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期生效,生效的同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廢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六十條
本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同時廢止。
民法典草案共1560條對不對
不對,錯誤。
共1260條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
全文共計1260條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對外公布。這是自2014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加強市場法律制度建設,編纂民法典”的目標以來,立法機關首次以連續條文編號的形式,公布民法典草案。
該草案包括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七編。其中物權編、合同編、繼承編已經過兩次人大常委會審議,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侵權責任編已經過三次審議。而在此之前已完成立法的《民法總則》也前后經過了常委會三次審議,并最終于2017年3月15日,最終由十二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議通過。
民法典草案:規定“離婚冷靜期”時限
【導讀】在民法典草案中,規定了時長為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據悉,對于這一規定,在征求意見的過程中絕大多數是贊成的,認為有利于解決沖動離婚的問題,維護婚姻家庭關系的穩定。但也有的意見提出,對于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形的,不宜規定離婚冷靜期,接下來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吧。
1、“自婚姻登記機關收到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日內,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前款規定期間屆滿后三十日內,雙方應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發給離婚證;未申請的,視為撤回離婚登記申請。”上述為離婚設立的30天“緩沖期”,被稱作“離婚冷靜期”。
2、“實踐中,由于協議離婚登記手續過于簡便,輕率離婚的現象增多,不利于家庭穩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相關負責人說。民法典草案婚姻家庭編規定了一個月的離婚冷靜期,在此期間,任何一方可以向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申請。
3、離婚冷靜期制度只適用于協議離婚,對于有家庭暴力等情形的,實踐中一般是向法院起訴離婚,而起訴離婚是不適用離婚冷靜期制度的。“從我們了解的情況看,英國、法國、俄羅斯、韓國等國家都規定了這一制度。”
4、離婚率逐年走高,根據民政部召開的2020年第一季度例行新聞發布會通報的情況,2019年全國婚姻登記機關共辦理結婚登記947.1萬對,離婚登記415.4萬對。
5、目前社會以及網絡上對此存在兩種立場鮮明的看法,一種認為該規定給了夫妻雙方足夠的“后悔時間”,隨時撤銷離婚避免沖動而后悔;另一種則認為,夫妻情感破裂協議離婚是權利自由,設立冷靜期會導致轉移財產、打擊報復甚至滋生家庭暴力。
這一規定不僅是保護了正常的婚姻關系,也避免了因為沖動而離婚的可能,婚姻關系的維持本來就是結婚雙方的事,所以經歷冷靜期后,才能更好的做出選擇。

民法典頒布的離婚冷靜期,你能接受這個制度嗎?
今年高考過后,很多高考考生的父母選擇到民政局離婚。雖然我國已經推出離婚冷靜期,但也未能阻止夫妻離婚的腳步。
對于離婚冷靜期,個人覺得可以接受,但還不完善。比起設置離婚冷靜期,不如設置結婚冷靜期,高質量的婚姻才能減少離婚的情況。
離婚冷靜期的優缺點。
我國的離婚冷靜期為一個月,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執行的。夫妻雙方協議離婚時,政府強制要求夫妻雙方重新考慮,為期是30天。
如果冷靜期過后夫妻間有一方不愿意離婚或過了規定時間沒有再次申請離婚的夫妻,離婚申請視為作廢。
夫妻倆如果想再次離婚,就需要再次提交申請,并再等待一個月。離婚冷靜期剛剛實行,其中也存在利弊。
首先,離婚冷靜期的優點。
隨著生活節奏的不斷加快,閃婚閃離的情況越來越多。設置離婚冷靜期能給夫妻雙方一次后悔的機會,減少沖動離婚的情況。
在眾多離婚案例中,確實存在沖動離婚的夫妻,因為一時氣憤兩人做出錯誤的決定。而離婚冷靜期屬于緩沖期,讓夫妻有足夠的時間再重新考慮一下。
然后,離婚冷靜期的缺點。
一對夫妻能走上離婚的道路上,可能已經經過無數次的考慮,增添的離婚冷靜期對于真正破碎的婚姻沒有實質上的幫助。
就像高考過后選擇離婚的父母一樣,他們為了孩子一直隱忍著這段婚姻。但不幸婚姻的受害者還包括孩子,父母成天打架對孩子的影響也不好。
離婚冷靜期并不適合所有家庭,有的夫妻一方承受著家暴威脅,好不容易協議離婚,卻還要等一個月,如果對方反悔受害的一方還要繼續忍受家暴。
雖然家暴可以走法律程序,但上訴的時間會更久。如果施暴一方思想比較極端,在等待期內做出無法挽回的事情,又該如何是好。
網友們的態度。
離婚冷靜期出現后,很多網友紛紛表示了自己的意見。有的網友無法接受這項制度,認為新增的離婚冷靜期,會讓離婚增加難度不說,還會讓人不愿意結婚。
也有的網友表示離婚冷靜期似乎有些多余,夫妻離婚后悔了可以再次復婚。在復婚十幾元的費用和離婚等待一個月之間,更多的人寧可選擇復婚。
還有的網友表示對于身處異地的夫妻又該如何辦理離婚,兩地跑實在太麻煩,不僅浪費時間還給民政局增加了工作量。
依次可以看出大部分的網友對此制度并不買賬,也有的網友表示單純設置離婚冷靜期太不完善,可以設置專門的鑒定機構,讓真想離婚的夫妻早日解脫。
其實離婚冷靜期并非只有中國才有,其他的國家也有離婚冷靜期,甚至比一個月更長。不過有的國家為了完善這一制度,增加了鑒定機構。
這個機構會對夫妻感情進行評估,看是否有繼續維持下去的必要。個人可以接受離婚冷靜期制度,但是否可以在完善些。
設置離婚冷靜期,不如設置結婚冷靜期。
其實夫妻之間的感情并不是外界強制就可以維系下去的,很多夫妻在外人眼里恩愛如初,但真實情況只有他們自己清楚。
有的夫妻為了孩子,強忍著不幸的婚姻,但夫妻關系破裂后,家就變成了冰窖,夫妻彼此也變成仇人。
夫妻關系破裂真正的原因,不在于一時沖動的離婚,而是兩人之間的恩怨情仇。可能兩人之間并沒有深仇大恨,但在日積月累的埋怨下,就會成為仇敵。
結婚時為了愛情義無反顧,結婚后發現兩人性格不合,很多夫妻都敗在夫妻磨合期上,最后分道揚鑣形同陌路。
個人覺得可以設置結婚冷靜期,給結婚增加思考時間,讓情侶明白婚姻的重量。夫妻之間如果能懂得珍惜,就不會仇視對方。
讓情侶之間更多的了解彼此,才不會在結婚后感到后悔。新增的離婚冷靜期,對于恐婚族更是一道過不去的坎兒。
不幸福的婚姻,會影響到孩子的未來,孩子在父母身上沒有學到如何與另一半相處,之后又會像惡性循環一樣繼續父母的錯誤。
所以設置離婚冷靜期,不如設置結婚冷靜期,讓情侶重新審視婚姻的意義,重新考慮對方是否值得托付。
言到此處。
對于離婚冷靜期,個人可以接受這個制度,但覺得不太完善,可以適當添加鑒定夫妻感情的機構,教會夫妻相處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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