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稅怎么計算的(每月個稅怎么計算的)
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
個人所得稅計算公式是“應繳個稅金額納稅所得額x稅率-速算扣除數”,所以說,要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稅率和速算扣除數這三個數。
按照最新的稅法,需要扣除的項目有5000元的免征額、三險一金等專項扣除項目、子女教育等附加的專項扣除項目以及企業年金等其它國家規定可以扣除的項目。
目前我國施行的是分級稅率,所有人的收入都被分為了7級,每一級的稅率都不一樣,分別是3%、10%、20%、25%、30%、35%、45%,可以說工資越多,需要繳納的稅款也就越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三條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個人所得稅怎么計算出來的
【法律分析】:1、工資個稅的計算公式為:應納稅額=(工資薪金所得 -五險一金-扣除數)×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2、個稅免征額是3500,使用超額累進稅率的計算方法如下:
繳稅=全月應納稅所得額x稅率-速算扣除數
實發工資=應發工資-四金-繳稅。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應發工資-四金)-3500
扣除標準:個稅按3500元/月的起征標準算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對企事業單位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勞務報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許權使用費所得;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偶然所得;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稅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個稅的計算公式是什么
個稅的計算公式是:個人所得稅=[稅前收入-5000元(起征點)-專項扣除(三險一金等)-專項附加扣除-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適用稅率-速算扣除數。
個人所得稅是國家對本國公民、居住在本國境內的個人的所得和境外個人來源于本國的所得征收的一種所得稅,也是調整征稅機關與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間在個人所得稅的征納與管理過程中所發生的社會關系的法律規范的總稱。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六)利息、股息、紅利所得;
(七)財產租賃所得;
(八)財產轉讓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以下稱綜合所得),按納稅年度合并計算個人所得稅;非居民個人取得前款第一項至第四項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項計算個人所得稅。納稅人取得前款第五項至第九項所得,依照本法規定分別計算個人所得稅。
個稅怎么計算
個人所得稅應該用應納稅所得額與所適用的稅率的乘積來計算。例如個人綜合所的應納稅所得額是個人當年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各項扣除后的金額,而稅率則是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二者的乘積就是個人該項收入所需繳納的稅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二條
下列各項個人所得,應當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工資、薪金所得;
(二)勞務報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許權使用費所得;
(五)經營所得;
(九)偶然所得。
第三條
個人所得稅的稅率:
(一)綜合所得,適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二)經營所得,適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額累進稅率;
(三)利息、股息、紅利所得,財產租賃所得,財產轉讓所得和偶然所得,適用比例稅率,稅率為百分之二十。
第六條
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
(一)居民個人的綜合所得,以每一納稅年度的收入額減除費用六萬元以及專項扣除、專項附加扣除和依法確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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