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進社區宣傳海報,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2022年1月1日開始的?
民法典進社區宣傳海報,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民法典2022年1月1日開始的?
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便開始組織起草《民法典》,歷時66年,終于在2020年5月28日第13屆全國人大會表決通過,并于2021年1月1日正式生效。民法典共7編、1260條,各編依次為總則、物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侵權責任,以及附則。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不僅是我國條文數最多的一部法律,也成為新中國成立以來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中國開啟了“民法典時代”。
《民法典》被稱作“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從你的出生、讀書、工作、買房、買車、結婚、生兒育女、分家析產、安享晚年,總之從生到死所經歷的所有事情,全都被這本法典既約束著,也保護著。
《民法典》以基本法的形式,影響著每個公民的民事行為。理性中傳遞溫情,規則中傳遞價值。符合中國國情,體現時代特色,反映人民意愿,讓我們熱烈慶祝《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

民法典立法過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被稱為"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如果說憲法重在限制公權力,那么民法典就重在保護私權利,幾乎所有的民事活動大到合同簽訂、公司設立,小到繳納物業費、離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據。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立法歷程
1954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力量起草民法典。此后,由于反右斗爭擴大化,立法活動被終止。
1962年,民法典起草工作再次被提上議程,并于1964年完成了草案(試擬稿)。后因"文化大革命"而停止。
1979年11月,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次組織民法典起草工作,至1982年形成民法草案第四稿。雖然草案并未正式通過成為法律,但現行的民法通則都是以該草案為基礎。
2002年12月,第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審議民法草案。之后,由于物權法尚未制定,加之對民法草案認識分歧較大等原因,民法草案最終被擱置下來。
2014年11月,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明確提出編纂民法典。
2016年3月4日,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副秘書長、發言人傅瑩在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民法典編纂工作已經啟動,從做法上分兩步走,第一步是制定民法總則,第二步是全面整合民事法律。民法總則的征求意見稿已經出來,預期6月份能夠提請人大常委會進行審議。
2016年6月,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初次審議了民法總則草案,標志著民法典編纂工作進入立法程序。
2017年3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總則》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通過,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
2018年8月27日,民法典各分編草案提請第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五次會議審議,不再保留計劃生育的有關內容,新增離婚冷靜期。
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民法典1024條怎么規定的?
這個問題的參考答案: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條的內容是:【名譽權】民事主體享有名譽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侮辱、誹謗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譽權。
名譽是對民事主體的品德、聲望、才能、信用等的社會評價。
關于名譽權的相關規定,還有: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五條 【名譽權的限制】行為人為公共利益實施新聞報道、輿論監督等行為,影響他人名譽的,不承擔民事責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捏造、歪曲事實;
(二)對他人提供的嚴重失實內容未盡到合理核實義務;
(三)使用侮辱性言辭等貶損他人名譽。
第一千零二十六條 【合理核實義務的認定因素】認定行為人是否盡到前條第二項規定的合理核實義務,應當考慮下列因素:
(一)內容來源的可信度;
(二)對明顯可能引發爭議的內容是否進行了必要的調查;
(三)內容的時限性;
(四)內容與公序良俗的關聯性;
(五)受害人名譽受貶損的可能性;
(六)核實能力和核實成本。
第一千零二十七條 【作品侵害名譽權】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以真人真事或者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含有侮辱、誹謗內容,侵害他人名譽權的,受害人有權依法請求該行為人承擔民事責任。
行為人發表的文學、藝術作品不以特定人為描述對象,僅其中的情節與該特定人的情況相似的,不承擔民事責任。
第一千零二十八條 【媒體報道內容失實侵害名譽權的補救】民事主體有證據證明報刊、網絡等媒體報道的內容失實,侵害其名譽權的,有權請求該媒體及時采取更正或者刪除等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二十九條 【信用評價】民事主體可以依法查詢自己的信用評價;發現信用評價不當的,有權提出異議并請求采取更正、刪除等必要措施。信用評價人應當及時核查,經核查屬實的,應當及時采取必要措施。
第一千零三十條 【民事主體與信用信息處理者之間關系的法律適用】民事主體與征信機構等信用信息處理者之間的關系,適用本編有關個人信息保護的規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有關規定。
如何看待民法典給國民和社會帶來的好處?
法典的出現,其根本目的是對當今社會國民的約束,以及行為舉止的規范。它的出現不同于憲法但又離不開憲法。
民法典的頒布實施,是將之前的相關法律進行了細分,將人民在當今社會上遇到的各種矛盾糾紛進行了更加精準的處理,做到不偏袒任何一方,體現出法的公平公正。
從更深層次的角度來看,民法典的出現也反應出我國國民素質的提升,快速的推動著我國經濟建設的發展。法只能起到對人的約束,一個國家想要快速高效高質量的發展,其根源還在于提高國民的文化素質,精神文化素質的提升,在不斷縮小國民之間的素質教育的同時,提高國民之間的文化素養;法便不在是法,國民之間相互幫助相互尊重,也正是我們共同追求的大同世界。
民法典宣傳開場白?
民法典宣傳: 民法典 讓生活更美好 ,讓民法典走到群眾身邊 走進群眾心里 ,民法典與生活同行 。民法典 人民美好生活的法治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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