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就業(民法典就業規定)
根據民法典如果假期工只干了兩天,是否有工資?
你好,根據民法典,如果假期工只干了兩天,應該發給工資,民法典規定,只干一天也要頒發工資。

民法典雇傭關系人身損害賠償具體規定是什么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的,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九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
第十一條 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的,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簽訂就業協議書應遵循哪些原則
一、就業協議的簽訂原則
(一)主體合法原則:簽訂就業協議的當事人必具備合法的主體資格。
對畢業生而言,就是必須要取得畢業資格,如果學生在派遣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用人單位可以不予接收而無須承擔法律責任。對用人單位而言,用人單位必須具有從事各項經營或管理活動的能力,單位應有錄用畢業生計劃和錄用自主權,否則畢業生可解除協議而無須承擔違約責任。
(二)平等協商原則:
就業協議的雙方在簽訂就業協議時的法律地位是平等的,一方不得將自己的意志強加給另一方。學校也不得采用行政手段要求畢業生到指定單位就業(不包括有特殊情況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亦不應在簽訂就業協議時要求畢業生交納過高數額的風險金、保證金。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應是一致的。除協議書規定內容外,雙方如有其他約定事項可在協議書"備注"內容中加以補充確定。
簽訂勞動合同后還是應屆畢業生嗎
簽了勞動合同如果戶口檔案等未調檔便離職仍算畢業生。國家統一招生的普通高校畢業生離校時和在擇業期內未落實工作單位,其戶口、檔案、組織關系仍保留在原畢業學校,或保留在各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級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和各級公共就業服務機構的畢業生,可按應屆高校畢業生對待。
三、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
就業協議書與勞動合同的區別:就業協議適用《民法典》,勞動合同適用《勞動合同法》;就業協議書主體為畢業生、用人單位和高等院校,勞動合同的主體是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因就業協議發生糾紛,不能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勞動合同爭議可以申請;其他。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四條平等原則民事主體在民事活動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七條誠信原則民事主體從事民事活動,應當遵循誠信原則,秉持誠實,恪守承諾。
就業協議怎么解除
法律分析:簽訂就業協議后,解除就業協議有三種方式,分別是協商解除、約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例如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構成就業協議無法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協議。簽訂了三方就業協議,各方應嚴格履行協議,任何一方若違反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所以,想要違約,就必須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具體的步驟是:
第一步:到原簽協議書的單位辦理書面同意的解約函(蓋單位公章)。
第二步:向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提出書面申請(闡明解約理由),并附上單位及上級人事主管部門審核同意的解約函,交招生就業辦。
第三步: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部門根據有關規定審批換發新的《就業協議書》。
實踐中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如果能夠得到諒解,屬于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合同,可以免除違約責任。辦理步驟同上。
通過上述分析知道,依據《民法典》的規定,簽訂電子就業協議后,協議解除有三種方式,當事人協商一致的,可以解除協議。如果約定解除的情形出現后,可以解除協議。出現法定情形時,如一方違約等,可以解除協議。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二條 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發生時,解除權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三)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債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
(四)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債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五)法律規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續履行的債務為內容的不定期合同,當事人可以隨時解除合同,但是應當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對方。
民法典雇傭關系人身損害賠償
法律分析:雇員重大過錯包括故意和重大過失造成他人損害的,雇主賠償受害人后可以向雇員追償。一般情況下,雇員造成他人損害,由雇主承擔損害賠償責任,但是,雇員嚴重過錯造成他人損害,雇主賠償受害人后可以向雇員追償。雇傭關系人身傷害賠償如下,如果屬于醫療費用的,要根據醫院出具的醫療費、住院費等代收證明,再結合病歷、診斷證明等相關證據進行確定。如果是誤工費,應該要根據受害人的時間和收入確定。如果是個人的護理費,應該要根據護理人員的收入狀況、護理人員的人數和護理的周期進行確定。(1)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致人損害的,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雇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人損害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的,可以向雇員追償。(2)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遭受人身損害,雇主應當承擔賠償責任。(3)雇傭關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員人身損害的,賠償權利人可以請求第三人承擔賠償責任,也可以請求雇主承擔賠償責任。雇主承擔賠償責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償。(4)雇員在從事雇傭活動中因安全生產事故遭受人身損害,發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接受發包或者分包業務的雇主沒有相應資質或者安全生產條件的,應當與雇主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一條 用人單位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用人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的工作人員追償。勞務派遣期間,被派遣的工作人員因執行工作任務造成他人損害的,由接受勞務派遣的用工單位承擔侵權責任;勞務派遣單位有過錯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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