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劫民法典(民法典搶劫罪)
債權人搶劫債務人構成搶劫罪嗎
民法典對搶劫債務人財物如何處理沒有規定,而依據《刑法》規定,債權人通過暴力、恐嚇等的手段,對債務人財產進行搶劫的,構成搶劫罪,追究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條?【搶劫罪】以暴力、脅迫或者其他方法搶劫公私財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入戶搶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三)搶劫銀行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
(四)多次搶劫或者搶劫數額巨大的;
(五)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
(六)冒充軍警人員搶劫的;
(七)持槍搶劫的;
(八)搶劫軍用物資或者搶險、救災、救濟物資的。
債權人討債方法有哪些
1、和解法。
協商和解是指討債債務當事人在自愿、互諒的基礎上,直接進行協商或邀請第三人從中斡旋,解決糾紛。
2、調解法。
討債人如果不想傷和氣、結怨仇并迅速化解債務糾紛,可向所在地的人民調解委員會提出書面調解申請。
3、仲裁法。
根據我國仲裁法的規定,仲裁統一實行或裁或審、一裁終局制度,同訴訟的兩審終審制相比,仲裁更有利于當事人之間迅速解決糾紛。
4、訴訟法。
債務糾紛訴訟就是打民事官司。對一些較為復雜、對方當事人較難對付或者通過其他途徑很難解決的案件,討債人就可選擇訴訟程序來解決。
5、申請支付令法。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一十六條規定:人民法院受理申請后,經審查討債人提供的事實、證據,對討債債務關系明確、合法的,應當在受理之日起15日內向債務人發出支付令:申請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駁回。如果債務人在規定日期內不自覺履行義務,又不提出書面異議,討債人可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新民法典對搶劫5000元以上切構成生命威脅的怎么處理?
民法典是對民事關系的調節,沒有對犯罪的規定。犯罪是刑法的內容。
搶劫5000元以上,對生命威脅,如果沒有受傷,按照一般的搶劫罪處理。
根據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的規定,具有“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等八種法定加重處罰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應當根據搶劫的次數及數額、搶劫對人身的損害、對社會治安的危害等情況,結合被告人的主觀惡性及人身危險程度,并根據量刑規范化的有關規定,確定具體的刑罰。判處無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一般應并處沒收財產。

民法典侵犯財產權的構成要件是什么
民法典侵犯財產權的構成要件是以各種手段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的行為,如搶劫、搶奪、盜竊、詐騙、敲詐勒索、哄搶和侵占等,侵犯財產罪;在主觀方面必須出于故意,該故意是以非法占有公私財物為目的的。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條
行為人因過錯侵害他人民事權益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依照法律規定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其不能證明自己沒有過錯的,應當承擔侵權責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條
行為人造成他人民事權益損害,不論行為人有無過錯,法律規定應當承擔侵權責任的,依照其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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