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保護男人利益解讀,民法典1302條解釋?
民法典1302條解釋?
《民法典》第1032條理解
隨著科技的發展,我們的個人信息的收集、利用變得十分方便容易,而同時社會的發展也在不斷擴充隱私的內涵,在我們的日常生活和網絡虛擬生活中,新的隱私侵權行為方式和類型也會不斷出現。
民法典第1032條規定:“自然人享有隱私權。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以刺探、侵擾、泄露、公開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隱私權。 隱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寧和不愿為他人知曉的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
在“關于《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草案)》的說明”中提出,關于隱私權和個人信息保護,在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對隱私權和個人信息的保護,并為下一步制定個人信息保護法留下空間:一是規定了隱私的定義。二是界定了個人信息的定義。三是構建自然人與信息處理者之間的基本權利義務框架。四是規定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負有保護自然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的義務。
我們可以看到,民法典對隱私保護和個人信息保護作出了明確規定,成為大數據時代保障公民隱私權等重要人格權的立法基礎。同時,民法典將“私人生活安寧”納入隱私權,進一步豐富和充實了隱私權的內涵與適用保護范圍。
有人認為《婚姻法》在保障男女權利方面對男方有利,你是怎么理解的?
新《婚姻法》的重點是保護婚前財產,修改的前提是之前對個人財產劃分不明,導致離婚后出資多的一方蒙受巨大損失。更有甚者,有人借法律漏洞,以惡意占有對方財產為目的而結婚,閃結閃離帶走對方財產。
覺得不公的主要是女性,她們的理由包括按傳統,彩禮婚房等大額財產應該由男方婚前提供;女方婚后主要負責家務、帶孩子,無法獲得收入……這些問題就需要改變觀念了,男人提供物質基礎的傳統是基于傳宗接代的觀念,女人結婚是為男人傳宗接代,這本身就是男尊女卑時代的思想。基于男女平等思想的婚姻觀,是男女合作撫養孩子,而非女人為男人生孩子。另外,女人主要負責家務和帶孩子也是基于傳統觀念而非法律。換句話說,如果男人不認可男主外女主內的分工,你也可以不做家務、不帶孩子,不能拿傳統反對法律。
保護私人利益的法?
私人利益之保護具有獨立的價值屬性,是民法典作為一個基本法律部門,躋身于我國法律體系的重大意義所在。民法典的存在本身,就在宣示著這樣一個道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任何決策與行動,不僅要考慮其是否有利于社會公共利益的實現,而且要考慮其是否會侵害私人利益。
民法典第2條規定:“民法調整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之間的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在該條規定中,“平等主體”的關系,就是指私人關系。因此,民法典的適用范圍是私人領域;民法典所調整的社會生活關系是私人領域中人與人之間的關系,即私人關系。
私人領域是人生存于世的根基
私人領域中的私人關系,如基于人的財產、人的交易、人的婚姻家庭、人的自由與尊嚴所產生的人與人之間的關系,是我們私生活中的“瑣事”。然而,以這樣一些“瑣事”為調整對象的民法典,它的頒布何以引起如此強烈的關注?原因就是,私人領域是我們每一個人生存與發展的根本,是人生存于世的根基。
人的一生,無論他是誰——普通的老百姓,還是領導身份,首先,他是一個私人。在其未成年的時候,他需要監護、需要撫養,這是私事;在他成年以后,他需要工作、需要從事交易,需要擁有家庭,需要與他的配偶、子女產生各種家庭身份關系,這還是私事;最終,在他死亡后,還涉及對他財產的繼承,這仍舊是私事。可見,私人領域,是人生于世的立身之本,是人生的根基和出發點。民法典的頒布,其首要的意義就在于,宣示私人領域的存在,并且宣示這一領域為國家所尊重、為法律所捍衛。
民法典人格權十大亮點?
1、人格權獨立成編是最大的亮點。
我國民法典首創人格權編,探索了一種不同于法國、德國民法典的新的編排體例,對民事主體的人格權益進行集中確認和保障,具有開創性的意義和價值,為世界民事立法的發展貢獻了中國智慧和中國方案。
2、體現了權利法定主義與開放的權利體系之間的有機統一。
民法典第990條同時規定了9種具體人格權和一般人格權,協調了人格權法定性與開放性之間的關系。比如,生活中甲無故辱罵了乙,或者甲打了乙一耳光,甲的行為既沒影響乙的生命權也沒影響乙的健康權,乙不能以某項具體人格權受到侵害為由尋求救濟,但乙可能覺得是奇恥大辱,仍可以因基于人格尊嚴產生的人格利益受到侵害而尋求救濟。
3、明確規定了訴前禁令制度。
人格權不同于財產權,侵害人格權的損害后果一旦發生,即很難恢復原狀,其損害后果往往具有不可逆性,民法典第997條對此規定了訴前禁令制度,體現了對侵害人格權行為進行事先預防的理念。比如,在2013年楊絳與中貿圣佳國際拍賣有限公司、李國強訴前禁令案中,法院通過侵害著作權的行為保全裁定對權利人提供了訴前禁令的救濟。民法典的頒布,使得權利人可以隱私權等人格權即將受到侵害為由向法院申請訴前禁令。
4、確立了人體器官捐獻的基本規則。
為促進醫療衛生事業的發展,鼓勵遺體捐獻的善行義舉,民法典第1006條吸收了《人體器官移植條例》的相關規定,確立了人體器官捐獻的基本規則,明確強調了自愿原則和無償原則,并在第1007條規定禁止以任何形式買賣人體細胞、人體組織、人體器官、遺體,且強調違反上述規定的買賣行為無效。
5、為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相關科研活動劃出法律紅線。
2018年11月,南方科技大學副教授賀建奎為追逐個人名利,實施國家明令禁止的以生殖為目的的人類胚胎基因編輯活動,引起國內外學術界和社會的廣泛憂慮。為規范與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有關的醫學和科研活動,民法典高懸利劍,在第1009條明確規定從事此類活動要遵守法律和行政法規、要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不得危害人體健康,不得違背倫理道德,不得損害公共利益,從正反兩方面為人體基因、人體胚胎等相關的科研活動劃出了紅線。
6、建立了反性騷擾的制度防線。
近年來,性騷擾問題引起社會較大關注,行為人對受害人的身體權及人身自由、人格尊嚴造成了嚴重的冒犯和侵害,在總結既有立法和司法實踐經驗的基礎上,民法典第1010條規定了性騷擾的認定標準以及機關、企業、學校等單位防止和制止性騷擾的義務。
7、明確了對姓名權、名稱權保護客體的擴大保護。
在當今網絡時代,知名大V、明星、作家、直播帶貨員等借助各社交平臺紛紛走紅,其人格權益也有被侵害的可能。比如,2019年的“敬漢卿案”,知名網紅敬漢卿使用的網名和真實姓名相同,他的姓名被某公司惡意搶注商標后,敬漢卿竟然收到該公司禁止他繼續使用這一姓名的通知。有鑒于此,民法典第1017條將筆名、藝名、網名、譯名、字號、姓名和名稱的簡稱等納入保護范圍,明確對具有一定社會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眾混淆的筆名、藝名、網名等,參照適用姓名權和名稱權保護的有關規定。
8、明確對換臉變聲侵權行為亮劍。
“AI換臉”是網絡上很風靡的圖像和視頻處理技術,通過相關軟件,可以將照片或者視頻中人的臉替換為任何人的面孔,在給人們帶來新鮮體驗的同時,也可能對相關人的人格權益構成侵害。針對該等“深度偽造”問題,民法典第1019條第1款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利用信息技術手段偽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權,并在第1023條第2款明確規定對自然人聲音的保護參照適用肖像權保護。
9、更加重視對隱私權的保護。
當今社會,針孔攝像頭、遠程拍攝、垃圾信息、騷擾電話等對個人私人生活的侵擾令人不勝其煩,為此民法典第1032條明確將私人生活安寧、私密空間、私密活動、私密信息確定為隱私權的保護范圍,并在第1033條對各種利用現代科學技術手段侵害隱私權的行為進行具體列舉,為個人有效應對各種隱私威脅提供了法律依據。
10、加強對個人信息的保護。
對于公開的非私密信息,雖不能適用隱私權加以保護,卻可以以個人信息保護來進行救濟。民法典第1035-1038條明確了處理個人信息應遵循的原則和條件,對處理個人信息者的免責事由予以列明,構建了自然人與信息處理者之間的基本權利義務框架,合理平衡了保護個人信息與維護公共利益之間的關系。另外,民法典第1039條還規定了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負有保護自然人的隱私和個人信息的義務。
我國有保護男性的法律嗎,男性被異性侵犯該怎么辦?
回答:我國有保護男性的法律嗎,男廁被異性侵犯該怎兒?
回答:我國目前來看還沒有頒布保護男性的法律條例的,到是有一個“父親節。中國的廣大婦女倒是有保護法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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