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車撞人(警車撞人警察怎么處理)
巡邏的交警開交警車撞人了,副駕駛的交警有責任嗎?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應當由駕駛人來承擔責任。警車也屬于機動車,坐在副駕駛上的交警一般沒有責任。
派出所鍋爐工酒后私駕警車撞人,將面臨怎樣的處罰?
這起案件是發生在遼寧省莊河市蘭店鄉鮑馬村,是在下午6點鐘左右,剛好還是在石山醫院的旁邊,有一個騎自行車的女性被一輛警車撞倒。據有關報道,該男子撞倒了騎自行車的女子之后棄車逃逸。
據遼寧省莊河市公安局報道,該男子是磨石房邊防派出所雇傭鍋爐工,今年56歲,喝酒后私自駕駛警車外出導致的這場車禍,并且該男子還棄車逃逸了,目前,已將該男子抓獲,被撞女子,暫時沒有生命危險,正在醫院住院治療。據悉該男子被抓后經過酒精含量檢測為82.98mg/100ml,屬于醉酒駕駛。他會面臨什么樣的處罰呢?我們往下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醉酒駕駛機動車輛的,首先應當吊銷機動車的駕駛證,并且追究其刑事責任,5年之內沒有資格考取駕駛證。并且處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罰款500~2000元不等。
該男子不僅醉酒駕駛,還撞到了人,并且棄車逃跑,屬于最佳逃逸行為,觸犯了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醉酒駕駛逃逸造成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得當事人才慘遭受重大損失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逃逸或者有其他惡劣行為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該男子屬于肇事逃逸,但是沒有造成重大事故和人員死亡,我認為得拘役。根據我國政府有關規定,人民警察必須考取警車駕駛證才可以開警車,首先該男子一不是警察,二沒有警車駕駛證,很明顯不符合規定。
總之,該男子不是警察更沒有駕駛警車的權利,首先違反了政府有關規定,需要嚴肅處理,然而他不但駕駛警車還醉酒駕駛警車。醉酒駕駛違反了我國的道路交通法,需要吊銷駕駛證,并且拘留15日以下。但是他還撞到了人,并且棄車逃跑了,屬于肇事逃逸,綜上所述,該男子屬于醉駕肇事逃逸,并且開的是警車,而且他還不是警察,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以及上面的陳述,該男子需要背叛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且需要賠償被撞家屬的醫療費用,以及精神損失費,并且需要好好的改造,讓他懂得更多的法律法規。
警察開車撞人了怎么辦
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如果警察開車撞人,會依據交通法和治安管理處罰法,刑法等法規依法進行處理,按規定進行處理。

警車撞倒路人后駕駛員不知所蹤,撞人逃逸該當何罪?
先了解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發生交通事故以后,如果當事人也就是所謂的駕駛人逃逸的,那么逃逸的當事人將要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是不予進行理賠的。當然如果能夠證明是對方的錯,那么可以適當的減輕相應的責任,這里所說的責任其實只是民事賠償責任,并不是法律所規定的刑事責任。
再了解一下《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條第2款有明確的規定,造成交通事故逃逸的,那么會被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并且一生都不能夠再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也就是說,只要你發生了肇事逃逸的行為,終生不能再取得駕駛證,不論你在逃逸的過程當中對于事故的影響到底是大還是小。
接下來我們先說一下撞人逃逸以后的刑事責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133條有明確的規定,對于肇事逃逸的那么還要被判刑。一般來說有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節嚴重的導致他人受傷或者是重傷的,那么會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以上。在此次事件當中,一輛車撞人以后,借打電話的時機開溜了,人都找不到,這明顯就屬于逃逸的行為,而且已經造成了一名騎電動車的女子被撞倒在地上昏迷不醒,在這種情況下,應該第一時間是撥打120進行求助,或者說將女子送往醫院進行救助,而不是選擇逃逸。
根據目擊者,有人看到情況以后,也導致了路面出現的擁堵,當時有人去查看一下情況,后腦勺已經有了血液的流出,詢問一下相關情況,女子已經沒有意識,出現了模糊狀態,只是眼皮動了一下而已,那么在這種情況下肯定要進行先救人,但是那上面的人已經找不到了,在車上也沒有人。
這件事情也引起了當地記者的注意,記者進行了相應的采訪,了解一下相關工作人員,對于這件事情其實已經處理完畢,但對于有沒有酒駕具體的一個情況,現在還沒有透露需要等待相關情況的一個通報。其實我們都知道肇事逃逸,那么肯定是要根據相應的法律法規進行處理,不是因為你是一個什么樣的身份就能夠免除刑罰的,當然我們也期待,到底肇事者會被判處什么樣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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