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賣承兌匯票(倒賣承兌匯票構成什么犯罪)
倒賣承兌匯票違法嗎
買賣承兌匯票是違法的。
票據詐騙是嚴重犯罪行為,雖然刑法修正案取消了票據詐騙的死刑,但情節嚴重的仍然可以判無期徒刑。
除了商業銀行外,任何人不得從事票據貼現活動。持有未到期銀行承兌匯票的持票人如果需要資金,可以向商業銀行申請貼現,其貼現利率遠低于私下買賣的利率。
在現有法律框架內,以票據換現金也是有合法通道的:可以將匯票質押,以合法的民間借貸方式融資。
兩者的效果是一樣的,唯一的不同在于,私下票據買賣非法,而質押融資合法。地下票據市場如此活躍,說明人們有此需求。
與其禁而不止,不如順應潮流,放寬限制,制訂規范,加以引導,建立規范化的票據市場,為民間票據融資創造有利條件。
客體要件
金融票據
是可流通轉讓的信用支付工具。廣義的金融票據包括各種有價證券,狹義的金融票據僅指匯票、本票和支票。
作為一種可流通轉讓的有價證券,金融票據具有有價性、物權性、無因性、要式性等特點。有價性即金融票據以支付一定金錢為目的;
物權性即占有票據就享有物權,持票人可以依法向票據債務人行使請求權;無因性即持票人出示票據就可以行使票據權利,對取得票據的原因不負證明責任;
要式性指票據形式和內容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否則無效。由于金融票據具有上述特點,使用金融票據可以使資金使用效益大大提高,加速資金周轉,及時清結債權債務,規范商業信用,還可以減少現金使用,節省流通費用。
因此發展金融票據業務已成為我國金融制度改革的一個重要方向。但是,金融票據的上述特點也使違法犯罪分子出于貪利目的而想方設法利用票據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票據騙取他人財物的犯罪日益突出。
這類犯罪往往是在金融票據的流通和使用過程中進行的,因而它不僅侵犯了他人財產權利,更影響了金融票據的信譽,妨害了金融票據的正常流通和使用,破壞了國家對金融票據業務的管理制度。
擴展資料:
票據詐騙罪(刑法第194條第1款),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明知是偽造、變造、作廢的票據而使用,或冒用他人的票據,或簽發空頭支票、簽發無資金保證的匯票、本票,或捏造其他票據事實,利用金融票據進行詐騙活動,騙取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票據詐騙罪在主觀上須由故意構成、且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如果行為人出于過失而使用金融票據;
如不知是偽造、變造或作廢的金融票據、誤簽空頭支票、對票據事項因過失而導致記載錯誤等,不構成犯罪。 根據刑法第200條之規定,單位亦能成為票據詐騙罪的主體。
參考資料:票據詐騙罪-百度百科
非法買賣銀行承兌匯票貼現200萬判刑多少年
屬于涉嫌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二十五條 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
(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的;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
擴展資料:
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經濟犯罪案件追訴標準的規定》的有關規定,對非法經營案,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追訴:
一、違反國家規定,采取租用國際專線、私設轉接設備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進行營利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經營去話業務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2)經營來話業務造成電信資費損失數額在100萬元以上的;
(3)雖未達到上述數額標準,但因非法經營國際電信業務或者涉港澳臺電信業務,受過行政處罰2次以上,又進行非法經營活動的。
二、非法經營外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在外匯指定銀行和中國外匯交易中心及其分中心以外買賣外匯,數額在20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違反有關外貿代理業務規定,采用非法手段,或者明知是偽造、變造的憑證、商業單據,為他人向外匯指定銀行騙購外匯數額,在500萬美元以上的,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居間介紹騙購外匯數額在100萬美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三、違反國家規定,出版、印刷、復制、發行非法出版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15萬元以上的;
2、個人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的,單位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個人非法經營報紙5000份或者期刊5000本或者圖書2000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500張(盒)以上的,
3、單位非法經營報紙15000份或者期刊15000本或者圖書5000冊或者音像制品、電子出版物1500張(盒)以上的。
4、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券、期貨或者保險業務,非法經營數額在3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5萬元以上的,應予追訴。
5、個人或單位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追訴:
(1)個人非法經營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萬元以上的;
(2)單位非法經營數額在50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10萬元以上的。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倒賣承兌匯票4個億能有多大利潤
倒賣承兌匯票4個億能的利潤有多少以下為例:
票據中介收到企業的票據后,當天就到其他中介或用票企業貼現,但是,一定會存在利率差額。比如,100萬的承兌匯票,申請開票企業給他是99.4萬,他轉賣給后手一定是99.5萬,從中賺取了1000元。后手又加一定額度的“點數”(例如50—100元)當日轉手賣出;再后手可能再轉賣或到銀行貼現,銀行的貼現利率一定是低于央行規定的按照到期日計算的利率,可以從中賺取利息差。然后,貼現行會在當天(最晚隔天)將票據到其他商業銀行轉帖,防止占用大量的資金。而轉帖行也一定是存在利率差,才會轉帖其他商業銀行的匯票。至此,第一手票據中介賺取了較大的利益(因為他掌握著票源),后手中介也賺錢了,只要量大不怕利潤低;貼現行和轉帖行業也賺錢了。值得注意的是,分管貼現和轉貼現的銀行工作人員和用票企業的財務人員也有利益,當然,這種利益需要通過票據中介才能到到,皆大歡喜。
銀行承兌匯票倒賣交易流程
商業承兌匯票流程圖:
(1)申請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匯票持有人將未到期的商業匯票交給銀行,向銀行申請貼現, 填制一式五聯“貼現憑證”, 銀行按照票面金額扣收自貼現日至匯票到期日期間的利息,將票面金額扣除貼現利息后的凈額交給匯票持有人。
一式五聯“貼現憑證”的基本格式:
第一聯(代申請書)交銀行作貼現付出傳票
第二聯(收入憑證)交銀行作貼現申請單位賬戶收入傳票;
第三聯(收入憑證)交銀行作貼現利息收入傳票;
第四聯(收賬通知)交銀行給貼現申請單位的收賬通知;
第五聯(到期卡)交會計部門按到期日排列保管,到期日作貼現收入憑證。
貼現單位的出納員應根據匯票的內容逐項填寫上述 “貼現憑證”的有關內容,如貼現申請人的名稱、賬號、開戶銀行,貼現匯票的種類、發票日、到期日和匯票號碼,匯票承兌人的名稱、賬號和開戶銀行,匯票金額的大、小寫等。 其中,貼現申請人——即匯票持有單位本身;
貼現匯票種類——指是銀行承兌匯票還是商業承兌匯票;
匯票承兌人, 銀行承兌匯票為承兌銀行 即付款單位開戶銀行,
商業承兌匯票為付款單位自身;
匯票金額(即貼現金額)——指匯票本身的票面金額。
填完貼現憑證后,在第一聯貼現憑證“申請人蓋章”處 和 商業匯票第二聯、第三聯背后加蓋預留銀行印鑒,然后一并送交開戶銀行信貸部門。
商業匯票的貼現第二聯、第三聯紙質不一樣(厚度差異,注意背書),開戶銀行審查無誤后,在貼現憑證“銀行審批”欄簽注“同意”字樣,并加蓋有關人員印章后送銀行會計部門。
?(2)辦理商業承兌匯票貼現。
銀行會計部門對銀行信貸部門審查的內容進行復核,并審查匯票蓋印及壓印金額是否真實有效。審查無誤后,按規定計算并在貼現憑證上填寫貼現率、貼現利息和實付貼現金額。
其中:
貼現率——是國家規定的月貼現率;
貼現利息——是指匯票持有人向銀行申請貼現面額付給銀行的貼現利息;
實付貼現金額——是指匯票金額(即貼現金額)減去應付貼現利息后的凈額,即匯票持有人辦理貼現后實際得到的款項金額。
按照規定,貼現利息應根據貼現金額、貼現天數(自銀行向貼現單位支付貼現票款日起至匯票到期日前一天止的天數)和貼現率計算求得。用公式表示即為:
貼現利息=貼現金額×貼現天數×日貼現率
日貼現率=月貼現率÷30
貼現單位實得貼現金額則等于貼現金額減去應付貼現利息,用公式表示為:
實付貼現金額=貼現金額-應付貼現利息
銀行會計部門填寫完貼現率、貼現利息和實付貼現金額后,將貼現憑證第四聯加蓋“轉訖”章后交給貼現單位作為收賬通知,同時將實付貼現金額轉入貼現單位賬戶。
貼現單位根據開戶銀行轉回的貼現憑證第四聯,按實付貼現金額作銀行存款收款賬務處理。
(3)商業承兌匯票票據到期。
匯票到期,由貼現銀行通過付款單位開戶銀行向付款單位辦理清算,收回票款。
商業承兌匯票貼現到期,有以下幾種情況
① 如果付款單位有款足額支付票款,收款單位應于貼現銀行收到票款后將應收票據在備查簿中注銷。
② 當付款單位存款不足無力支付 到期商業承兌匯票時,貼現行將商業承兌匯票退還給貼現單位,并開出特種轉賬傳票,并在“轉賬原因”中注明“未收到××號匯票款,貼現款已從你賬戶收取”字樣,從貼現單位銀行賬戶直接劃轉已貼現票款。
貼現單位收到銀行退回的商業承兌匯票和特種轉賬傳票時,憑特種轉賬傳票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同時立即向付款單位追索票款。
怎樣算非法倒賣銀行承兌匯票
非法倒賣銀行承兌匯票,是指行為人事先大量收購銀行承兌匯票,在承兌匯票到期后賺取貼現差價的行為。其貼現費用明顯高于國家規定的費用價格。
目前,我國尚未非法倒賣銀行承兌匯票罪。構成犯罪的,按照非法經營罪處罰。
銀行承兌匯票是由付款人委托銀行開據的一種遠期支付票據,票據到期銀行具有見票即付的義務;商業承兌匯票是由付款人開具的遠期支付票據,由于沒有通過銀行的擔保所以信用相比銀行承兌匯票較低。兩種票據最長期限為六個月,票據期限內可以進行背書轉讓。我們平時經常遇到的一般是銀行承兌匯票。
非法經營罪,是指未經許可經營專營、專賣物品或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準文件,以及從事其他非法經營活動,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行為。本罪在主觀方面由故意構成,并且具有謀取非法利潤的目的,這是本罪在主觀方面應具有的兩個主要內容。如果行為人沒有以謀取非法利潤為目的,而是由于不懂法律、法規,買賣經營許可證的,不應當以本罪論處,應當由主管部門對其追究行政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準非法經營證劵、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

買賣票據是違法的嗎
買賣票據是違法的,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或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從銀行開出多份銀行承兌匯票轉手倒賣,及從他人手中購買銀行承兌匯票進行倒賣,可以認定為刑法。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25條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于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79條之規定: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數額在二百萬元以上的或違法所得在5萬元以上的構成非法經營罪。從銀行開出多份銀行承兌匯票轉手倒賣,及從他人手中購買銀行承兌匯票進行倒賣,從中獲利的行為,數額巨大,嚴重擾亂正常的票據管理秩序,可以認定為刑法修正案(七)第五條規定的“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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