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股東會決議模板)
新注冊企業法定代表人任職書怎么寫?
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書
根據《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股東會決議現選舉:
擔任公司法定代表人,任期 ? ?年。
住所:
身份證號碼: ? ?
股東簽名:
年 ?月 ?日
現在注冊公司根據公司法規定:2人或2人以上有限公司注冊資金最低要為3萬(參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1節第26條) ;1人有限公司注冊資金最低為10萬(參看新公司法第2章第3節第59條);此規定基本適用絕大多數公司。
1.使用附件傳送、快遞或其他方式提供您和投資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說明公司注冊資金的額度及全體投資人的投資額度,準備好至少5個公司預先名稱;
2.您需選擇就近銀行進行注資手續;
3.您需攜帶身份證前往工商所簽字驗證;
4.所有證件辦理完畢后您需選擇就近銀行辦理基本賬戶和納稅賬戶;
5.其他所有手續由相關部門完成。
注冊流程依次為:
查名(確定公司名字)→驗資(完成公司注冊資金驗資手續)→簽字(客戶前往工商所核實簽字)→申請營業執照→申請組織機構代碼證→申請稅務登記證→辦理基本帳戶和納稅賬戶→辦理稅種登記→辦理稅種核定→辦理印花稅業務→辦理納稅人認定→辦理辦稅員認定→辦理發票認購手續。
具體流程解釋:
工商所流程:
一、查名(需1周時間)
所需資料由您提供:
1.全體投資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投資人是公司的需要營業執照復印件)
2.注冊資金的額度及全體投資人的投資額度
3.公司名稱(最好提供5個以上)、公司大概經營范圍。
查名資料備齊后由相關部門受理,查名所需手續由相關部門完成,查名通過后會預先通知您并核發查名核準單一份、一套章(公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股東章)及銀行詢證函一份。
二、驗資(即辦即完)
您憑核發的查名核準單、銀行詢證函、一套章去您就近銀行辦理注冊資金進賬手續,辦理完后從銀行領取投資人繳款單和對賬單,銀行詢證函則由銀行直接快遞會計事務所,隨后由會計事務所辦理驗資報告。
驗資通過后核發驗資報告2份。
驗資必須由您本人完成,委托其他機構辦理將會承擔相關責任,具體參見新公司法第十二章法律責任。
三、簽字(即辦即完)
您帶好身份證前往工商所進行簽字,工商所核實后通過。
簽字需要本人到場,經工商所人員確認為本人無誤后簽字生效,簽字通過后即可以開始辦理營業執照。
四、辦理營業執照(需2周時間)
所需材料僅供您參考,所有資料由相關部門提供:
1.公司董事長或執行董事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 ;
2.公司申請登記的委托書 ;
3.股東會決議 ;
4.董事會決議 ;
5.監事會決議 ;
6.章程 ;
7.股東或者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 ;
8.董事、監事、經理、董事長或者董事的任職證明 ;
9.董事、監事、經理的身份證復印件 ;
10.驗資報告 ;
11.住所使用證明(租房協議、產權證);
12.公司的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法規規定必須報經審批的項目,需提交部門的批準文件。
資料齊全后所有手續由相關部門完成,報工商局審批后核發營業執照正副本和電子營業執照,隨后工商所流程完畢。
法定代表人任職需要哪些文件?需要身份證復印件?
需要有全體股東(董事)簽字的任命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證的復印件,不需要其他股東的身份證復印件。
主體資格證明文件是什么?
主體資質證明文件,是指經蓋章或者簽字確認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如企業的營業執照副本、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副本、自然人的身份證/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居住證/護照等),外國人/單位還需要提供一份中文譯文。辦理知識產權各項業務時,需要提供主體資質證明文件證明是本人/單位辦理。凡是以企業名義辦理,必須要蓋公章;以個人名義辦理,均需要本人簽字。若主體資質證明文件發生過變更,還需要提供相關部門出具的變更證明復印件,復印件需要蓋章或簽字。主體資質證明必須是最新的,確保在有效期內。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條 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設立國有獨資公司,應當由國務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授權的本級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作為申請人,申請設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9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逾期申請設立登記的,申請人應當報批準機關確認原批準文件的效力或者另行報批。
申請設立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
(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
(三)公司章程;
(四)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
(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公司住所證明;
(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 申請商標注冊的,申請人應當提交其身份證明文件。商標注冊申請人的名義與所提交的證明文件應當一致。
《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二十一條 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應當于創立大會結束后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申請設立股份有限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二)董事會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三)公司章程;(四)發起人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五)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關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七)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八)公司住所證明;(九)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還應當提交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以及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當提交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企業年度檢驗辦法》第八條 企業非法人分支機構、來華從事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其他經營單位申報年檢除提交本辦法第七條第一款規定的材料外,非法人分支機構還應當提交隸屬企業上一年度已年檢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其他經營單位還應當提交隸屬機構的主體資格證明復印件。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設立登記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股東簽署的公司章程;
2、股東的主體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股東為企業的,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股東為事業法人的,提交事業法人登記證書復印件,股東為社團法人的,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復印件,股東為民辦非企業單位的,提交民辦非企業單位證書復印件,股東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證件復印件,其他股東提交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資格證明。
3、依法設立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
4、股東出資是非貨幣財產的,提交已辦理財產權轉移手續的證明文件;
5、董事、監事和經理的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6、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及身份證件復印件;
7、住所使用證明;
自有房產提交房屋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產權證復印件。
8、《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9、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設立一人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
10、公司申請登記的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決定規定必須在登記前報經批準的項目,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或者許可證書復印件或許可證明。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六條 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 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報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
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二十九條 股東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由全體股東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登記申請書、公司章程等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八十三條 以發起設立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當書面認足公司章程規定其認購的股份,并按照公司章程規定繳納出資。以非貨幣財產出資的,應當依法辦理其財產權的轉移手續。
發起人不依照前款規定繳納出資的,應當按照發起人協議承擔違約責任。
發起人認足公司章程規定的出資后,應當選舉董事會和監事會,由董事會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公司章程以及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第九十二條 董事會應于創立大會結束后三十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下列文件,申請設立登記:
(一)公司登記申請書;
(二)創立大會的會議記錄;
(三)公司章程;
(四)驗資證明;
(五)法定代表人、董事、監事的任職文件及其身份證明;
(六)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七)公司住所證明。
以募集方式設立股份有限公司公開發行股票的,還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報送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的核準文件。

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
公司董事、監事、經理、法定代表人任職證明茲證明: 為公司董事,任期 年。 是依公司章程規定的程序,被任命(選舉)為董事長(執行董事),任期 年。 被聘用為公司的經理。 為公司監事,任期三年。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 擔任。股東蓋章、簽名:(董事簽名): 年 月 日 注:1、有限公司設董事會的,其成員為三人至十三人,并設董事長一人,可以設副董事長。董事長、副董事長的產生辦法由公司章程規定;2、股東人數較少或者規模較小的有限責任公司,可以設一名執行董事,不設立董事會;3、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 xxxx 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經理任免職書 根據《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經本公司股東會表決通過:一、任命 為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 ,免去 法定代表人(董事長)職務。二、任命 為公司經理,免去 公司經理職務。股東(簽名、蓋章): 年 月 日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