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規定(社保規定入職后多久買)
社保繳費年限最新規定
《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若干規定》規定,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人員,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15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延長繳費5年后仍不足15年的,可以一次性補繳至滿15年。
基本養老保險繳費年限包括實際繳費年限和視同繳費年限。實際繳費年限是指職工或個體參保人員已經足額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的年限。視同繳費年限是指職工或個體參保人員按規定應實際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之前,符合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的連續工齡或連續工作年限(不含折算工齡,下同)。

勞動法社保繳納規定?
訂?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愿、協商?致、誠實信?的原則。依法訂?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下??編給?家帶來2022勞動合同法社保繳納規定,更多勞動合同法介紹可點擊“勞動合同”查看。
2022勞動合同法社保繳納規定
勞動法關于社保繳納的規定如下: 1、職?社保繳費基數按上?年度?平均?資確定。上?年度不?12個?的,采?實際?平均數。對于新員?,根據勞動合同,?付基數不得低于去年全省平均?資的60%,不得?于上?年度全省平均?資的300%; 2、養?保險繳費率為28%:企業為20%,個?為8%,醫療保險為10%:企業為8%,個?為2%,失業保險為3%:企業為2%,個?為1%。?傷、?育保險由企業按照?資總額的?定?例?額繳納。職?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企業從職??資中代扣代繳; 3、在職?員按社會保障規定享受醫療保險、?傷待遇和?育待遇,享受失業?員的失業待遇。繳費年限超過?五年,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員有權領取退休?資,享受退休醫療保險。
社保繳納規定
社保繳費規定是:1、養老保險費:單位繳納19%,個人繳納8%;2、失業保險費:單位繳納0.8%,個人繳納0.2%;3、醫療保險費:單位繳納10%,個人繳納2%;4、工傷保險費和生育保險費:個人不需要繳納,全部由企業繳納。
一、繳納社保的方法:
1、社保局自繳:對于本地人來說,是可以直接到社保局去辦理的,可以交城鎮職工社保,也可以交城鎮居民社保。
2、中介代繳:選擇一個合適的社保代理機構代為繳納,是最直接最省心的補救辦法,但繳納的數額會搞,我們需要支付的費用不僅有社保必須的費用,還有社保代理機構的服務費。
3、后續補繳:養老和醫療保險的年限都是可以累計的,如果斷繳了只要后面補繳夠年限就可以。所以我們也可以選擇在今后的某個時間補繳,小編建議最好在退休前補交滿15年。
二、繳納社保所需要的材料為:
1、填報《社會保險登記表》和《企業員工參加社會保險申報表》;
2、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驗原件);
3、企業組織機構統一代碼證書復印件(驗原件);
4、托收社保費的開戶銀行印鑒卡及復印件或開戶銀行證明。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內為其職工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核定其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自愿參加社會保險的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應當向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申請辦理社會保險登記。國家建立全國統一的個人社會保障號碼。個人社會保障號碼為公民身份號碼。
勞動合同法中關于社會保險的規定是什么?
一、 勞動合同法 中關于 社會保險 的規定是什么? 1、根據《 勞動法 》第七十二條的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 2、《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用人單位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勞動者可以 解除勞動合同 。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六條第一項規定,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 工資 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 勞動合同 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4、如果用人單位違反有關規定,勞動者可以向當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投訴;如果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產生 勞動爭議 ,可向 勞動爭議仲裁 機構申請仲裁。 勞動法對勞動合同及 勞動關系 作了如下的規定: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已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一條 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 集體合同 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的,實行同工同酬。 社會保險法 對員工的社會保險作了如下相關規定: 第十條 職工應當參加基本 養老保險 ,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無雇工的個體工商戶、未在用人單位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非全日制從業人員以及其他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由個人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 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工作人員養老保險的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二、 社保 各個險種的作用 1、養老保險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 退休年齡 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 養老金 。 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遺屬可以領取喪葬補助金和 撫恤金 ;在未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殘完全 喪失勞動能力 的,可以領取病殘津貼。所需資金從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2、 醫療保險 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達到國家規定年限的, 退休 后不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按照國家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3、 工傷保險 職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或者患 職業病 ,且經 工傷認定 的,享受工傷保險待遇;其中,經 勞動能力鑒定 喪失勞動能力的,享受 傷殘 待遇。 工傷 職工符合領取基本養老金條件的,停發 傷殘津貼 ,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補足差額。 4、 失業保險 失業人員符合下列條件的,從失業保險基金中領取 失業保險金 : (一)失業前用人單位和本人已經繳納失業保險費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的; (三)已經進行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的。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失業人員應當繳納的基本醫療保險費從失業保險基金中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5、 生育保險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 醫療費用 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所以,在正常情況下通過社會保險的參保范圍也是能夠體現出我國整體的就業情況的,因為只要是依法就業的就不應該沒有投保,而事實上絕非像勞動合同 法規 定的如此,有些用人單位在社會保險當中是選擇性的交費,或者直接選擇最低檔的交費,更有甚者,勞資雙方在長期的勞動關系當中從來都沒有交過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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