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公司需要什么條件(在泰國注冊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注冊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注冊公司需要以下條件:
1、股東符合法定人數;
2、有符合公司章程規定的全體股東認繳的出資額;
3、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稱,建立符合有限責任公司要求的組織機構;
5、有公司住所。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第七條
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發給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的名稱、住所、注冊資本、經營范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 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第八條
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 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公司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

注冊公司需要什么條件?
注冊公司的條件很多,主要包括公司股東、監事、董事、公司名稱等。
1、公司股東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注冊必須有一個股東(投資人),兩名或多名股東可以投資注冊公司。
2、監事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成立時,可以設置監事會,也可以不設置監事會,但需要設置一個監事。 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兩名或多名股東,其中一名可以擔任監事。
公司注冊時,需提供監事的身份證明原件。
3、公司注冊資本
注冊公司必須有注冊資本。
4、公司名稱
注冊公司的情況下,首先要進行公司名稱核準,查名應提交多個公司名稱。 注冊公司查名的規定是,在同一個行業中,公司名稱不能同名同音。
注冊公司需要些什么條件?
注冊公司的條件很多,主要包括公司股東、監事、董事、公司名稱等。
1、公司股東
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規定,公司注冊必須有一個股東(投資人),兩名或多名股東可以投資注冊公司。
2、監事
根據公司章程規定,公司成立時,可以設置監事會,也可以不設置監事會,但需要設置一個監事。 一人有限公司,股東不能擔任監事;兩名或多名股東,其中一名可以擔任監事。
公司注冊時,需提供監事的身份證明原件。
3、公司注冊資本
注冊公司必須有注冊資本。
4、公司名稱
注冊公司的情況下,首先要進行公司名稱核準,查名應提交多個公司名稱。 注冊公司查名的規定是,在同一個行業中,公司名稱不能同名同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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