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詐勒索罪司法解釋(敲詐勒索罪司法解釋理解與適用)
敲詐勒索司法解釋,敲詐勒索罪應當如何處罰,敲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敲詐勒索立案與量刑標準?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刑法罪名定義與認定敲詐勒索罪定義敲詐勒索罪定義與認定根據刑法第274條的規(guī)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應當立案。敲詐勒索罪是數額犯,行為人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必須是“數額較大”,才構成敲詐勒索罪,予以立案偵查。根據最高人民法院2000年4月28日通過、5月18日起施行的《關于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guī)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量刑標準敲詐勒索罪量刑敲詐勒索罪量刑標準犯敲詐勒索罪的(以1000至3000元為起點),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以10000元至30000元為起點),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罪構成要件敲詐勒索罪犯罪主體敲詐勒索罪犯罪主體敲詐勒索罪的主體為一般主體。凡達到法定刑事責任年齡且具有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犯罪主觀方面敲詐勒索罪犯罪主觀方面敲詐勒索罪在主觀方面表現為直接故意,必須具有非法強索他人財物的目的。如果行為人不具有這種目的,或者索取財物的目的并不違法,如債權人為討還久欠不還的債務而使用帶有一定威脅成份的語言,催促債務人加快償還等,則不構成敲詐勒索罪。敲詐勒索罪犯罪客體敲詐勒索罪犯罪客體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各體是復雜客體,不僅侵犯公私財物的所有權,還危及他人的人身權利或者其他權益。敲詐勒索罪侵犯的對象為公私財物。敲詐勒索罪犯罪客觀方面敲詐勒索罪犯罪客觀方面敲詐勒索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行為人采用威脅、要挾、恫嚇等手段,迫使被害人交出財物的行為。威脅,是指以惡害相通告迫使被害人處分財產,即如果不按照行為人的要求處分財產,就會在將來的某個時間遭受惡害。威脅內容的種類沒有限制,包括對被害人及其親屬的生命、身體自由、名譽等進行威敲詐勒索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的界限敲詐勒索是否構成敲詐勒索罪的界限(罪與非罪的界限)區(qū)分敲詐勒索罪與非罪的界限,關鍵看是否達到敲詐勒索罪司法解釋所規(guī)定的數額標準。同時,要注意區(qū)分敲詐勒索罪既遂與未遂的界限。行為人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非法取得了他人的財物,就構成了敲詐勒索罪的既遂。如果行為人僅僅使用了威脅或要挾手段,被害人并此罪與彼罪的區(qū)別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的區(qū)別敲詐勒索罪與搶劫罪的區(qū)別“威脅”既是搶劫罪的手段之一,又是敲詐勒索罪的基本行為方式。
但是,其威脅的特定內涵不同:(1)從威脅的方式看,搶劫罪的威脅,是當著被害人的面直接發(fā)出的而敲詐勒索罪的威脅可以當面發(fā)出,也可以通過書信、電話或第三者轉達。(2)從實現威脅的時間看,搶劫罪的威脅表現為揚言如不交敲詐勒索罪與招搖撞騙罪的區(qū)別敲詐勒索罪與招搖撞騙罪的區(qū)別在實踐中,有些犯罪分子往往假冒公安人員、海關緝查人員、工商管理人員以及稅務人員等國家工作人員的身份,敲詐他人錢財,似乎與招搖撞騙罪相同,實則構成敲詐勒索罪。二者的主要區(qū)別是:(1)行為特征不同。招搖撞騙罪是以騙為特征,完全以假象蒙蔽被害人敲詐勒索行為雖然也可能含有
敲詐勒索罪的司法解釋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3年4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5次會議、
2013年4月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
法釋〔2013〕10號
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已于2013年4月1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第1575次會議、2013年4月1日由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十二屆檢察委員會第2次會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13年4月27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3年4月23日
為依法懲治敲詐勒索犯罪,保護公私財產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現就辦理敲詐勒索刑事案件適用法律的若干問題解釋如下:
第一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價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三十萬元至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數額較大”、“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
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高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可以根據本地區(qū)經濟發(fā)展狀況和社會治安狀況,在前款規(guī)定的數額幅度內,共同研究確定本地區(qū)執(zhí)行的具體數額標準,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批準。
第二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數額較大”的標準可以按照本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標準的百分之五十確定:
(一)曾因敲詐勒索受過刑事處罰的;
(二)一年內曾因敲詐勒索受過行政處罰的;
(三)對未成年人、殘疾人、老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人敲詐勒索的;
(四)以將要實施放火、爆炸等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或者故意殺人、綁架等嚴重侵犯公民人身權利犯罪相威脅敲詐勒索的;
(五)以黑惡勢力名義敲詐勒索的;
(六)利用或者冒充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軍人、新聞工作者等特殊身份敲詐勒索的;
(七)造成其他嚴重后果的。
第三條 二年內敲詐勒索三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多次敲詐勒索”。
第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三項至第七項規(guī)定的情形之一,數額達到本解釋第一條規(guī)定的“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百分之八十的,可以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guī)定的“其他嚴重情節(jié)”、“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
第五條 敲詐勒索數額較大,行為人認罪、悔罪,退贓、退賠,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犯罪情節(jié)輕微,不起訴或者免予刑事處罰,由有關部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一)具有法定從寬處罰情節(jié)的;
(二)沒有參與分贓或者獲贓較少且不是主犯的;
(三)被害人諒解的;
(四)其他情節(jié)輕微、危害不大的。
第六條 敲詐勒索近親屬的財物,獲得諒解的,一般不認為是犯罪;認定為犯罪的,應當酌情從寬處理。
被害人對敲詐勒索的發(fā)生存在過錯的,根據被害人過錯程度和案件其他情況,可以對行為人酌情從寬處理;情節(jié)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第七條 明知他人實施敲詐勒索犯罪,為其提供信用卡、手機卡、通訊工具、通訊傳輸通道、網絡技術支持等幫助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第八條 對犯敲詐勒索罪的被告人,應當在二千元以上、敲詐勒索數額的二倍以下判處罰金;被告人沒有獲得財物的,應當在二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判處罰金。
第九條 本解釋公布施行后,《最高人民法院關于敲詐勒索罪數額認定標準問題的規(guī)定》(法釋〔2000〕11號)同時廢止;此前發(fā)布的司法解釋與本解釋不一致的,以本解釋為準。
敲詐勒索司法解釋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敲詐勒索罪是一種重要的侵犯財產罪,其犯罪對象是公私財物。有的學者認為,敲詐勒索罪的對象是復合的,包括人和公私財產。從敲詐勒索罪的客觀要件入手,敲詐勒索的客體只能是財產所有權,因而其犯罪對象只包括公私財物,而不包括人。
什么是敲詐勒索罪的司法解釋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
敲詐勒索公司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jié)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jié)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敲詐勒索罪主要把握以下幾點:
1.以非法占有為目的
2.對被害人使用恐嚇、威脅或要挾的方法
3.非法占用被害人公私財物的行為
敲詐勒索罪除過非法占有財務以外,還具有人身危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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