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關系的客體,法律關系主體客體內容分別是什么?
法律關系主體客體內容分別是什么?
分別是:
主體是公民(含外國人與無國籍者)、法人、國家。
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之間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包括物,如買賣法律關系,其客體為貨物和錢;人身在一定范圍內成為法律關系的客體;精神產品,如知識產權;行為結果,有物化結果和非物化結果;同一法律關系中可能存在兩個以上的客體,而且有主次之分。
信息屬于哪種法律關系的客體?
信息法律關系的客體是信息,但并非一切信息。只有那些能夠滿足信息主體的利益或需要,同時又能得到國家法律確認和保護的信息,才能成為信息法律關系的客體。
那些雖能滿足某些信息主體的利益或需要,但卻為法律所禁止或不予保護的信息,如淫穢的、反動的書報刊或網頁,不能成為信息法律關系的客體。
法律客體?
1. 物 法律意義上的物是指法律關系主體支配的、在生產上和生活上所需要的客觀實體。物要成為法律關系客體,須具備以下條件:第一,應得到法律之認可。第二,應為人類所認識和控制。第三,能夠給人們帶來某種物質利益,具有經濟價值。第四,須具有獨立性。至于哪些物可以成為法律關系客體,應由法律予以規定,但這樣幾種物不得進入國內商品流通領域,成為私人法律關系的客體:(1)人類公共物或國家專有之物。(2)文物或貴金屬。(3)軍事設施、武器。(4)危害人類之物。
2. 人身 人身是由各個生理器官組成的生理整體(有機體)。但須注意的是:第一,活人的 (整個)身體,不得視為法律上之“物”,不能作物權、債權和繼承權的客體。第二,權利人對自己的人身不得進行違法或有傷風化的活動,不得濫用人身,或自踐人身和人格。第三,對人身行使權利時必須依法進行,不得超出法律授權的界限,嚴禁對他人人身非法強行行使權利。
3. 精神產品 精神產品是人通過某種物體或大腦記載下來并加以流傳的思維成果。精神產品屬于非物質財富。我國法學界常稱為“智力成果”或“無體財產”。
4. 行為結果 在很多法律關系中,其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的是行為結果。分為兩種:一種是物化結果;另一種是非物化結果。
法的客體?
法律關系的客體,又稱權利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指向的對象。在現實生活中,由于人們在物質和精神上的需要是多方的,因而法律關系的客體也是多種多樣的。但一般來說,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物、非物質財富和行為結果三類。
其中物是指物質財富,包括自然物,如森林河流,也包括人造物,如房屋、汽車; 非物質財富是指腦力勞動的知識性成果以及其他也與人身相聯系的非財產性財富,如文藝作品、商標,公民的肖像、名譽;行為結果,即行為的結果,或者說是行為所造就的狀態,如各種服務。[
法律規范的客體?
法律規范在調整人們行為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如企業與職工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后,就構成了雙方的勞動法律關系。法律關系由法律關系主體、法律關系內容(權利義務)和法律關系客體三要素構成。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什么?法律關系有哪些種類?法律關系的概念是什么?
法律關系的客體概念
法律關系客體是一定利益的法律形式。任何外在的客體,一旦它承載某種利益價值,就可能成為法律關系客體。法律關系建立的目的,總是為了保護某種利益、獲取某種利益,或分配、轉移某種利益(有關的內容,參見本章第二節“法的價值”)。所以,實質上,客體所承載的利益本身才是法律權利和法律義務聯系的中介。這些利益,從表現形態上可以分為物質利益和精神利益、有形利益和無形利益、直接利益和間接利益(潛在利益);從享有主體的角度,利益可分為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個人利益,等等。
法律關系客體的概念:
籠統的講,法律關系客體是指法律關系主體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它是構成法律關系的要素之一。法律客體是法律關系發生和存在的前提。
定義
法律關系主體的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一定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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