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股權激勵,股票激勵限制性股票是怎樣產生的?
股票激勵限制性股票是怎樣產生的?
股權激勵的限制性股票來源為公司向激勵對象定向增發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
限制性股票激勵歸屬期是什么?
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1年7月16日
● 限制性股票授予數量:585.90萬股,約占目前公司股本總額20,000萬股的2.93%
● 股權激勵方式:第二類限制性股票
根據《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以下簡稱“《激勵計劃(草案)》”或“本激勵計劃”)的規定,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授予條件已成就,根據公司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的授權,公司于2021年7月16日召開的第二屆董事會第六次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向激勵對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議案》,確定2021年7月16日為授予日,以14.56元/股的授予價格向319名激勵對象授予585.90萬股限制性股票。有關事項說明如下:
一、已履行的相關審批程序
(一)2021年6月24日,公司召開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關于<提請公司股東大會授權董事會辦理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事宜>的議案》等。公司獨立董事就本激勵計劃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續發展及是否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利益的情形發表了獨立意見。
同日,公司召開第二屆監事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草案)>及其摘要的議案》、《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首次授予激勵對象名單>的議案》以及《關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實施考核管理辦法>的議案》,公司監事會對本激勵計劃的相關事項進行核實并出具相關核查意見。
(二)2021年6月25日,公司于上海證券交易所網站(www.sse.com.cn)披露了《深圳市海目星激光智能裝備股份有限公司關于獨立董事公開征集委托投票權的公告》(公告編號:2021-029),根據公司其他獨立董事的委托,獨立董事楊文杰先生作為征集人就2021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審議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相關議案向公司全體股東征集投票權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是增發股份嗎?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不是增發股份。股權激勵計劃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為標的,對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其他員工進行的長期性激勵。
限制性股票指上市公司按照預先確定的條件授予激勵對象一定數量的本公司股票,激勵對象只有在工作年限或業績目標符合股權激勵計劃規定條件的,才可出售限制性股票并從中獲益。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就是向管理人員或員工獎勵限制性股票。
股權激勵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什么意思?
以前公司獎勵給公司管理層或者員工的限售股現在不限制買賣了,流通了,可以在證券市場進行拋售套現了的意思。股權激勵有兩個作用:
一是促使員工為了得到利益,努力達到限制的條件;
二是促使員工使用長效手段來達到目標,讓市場看到公司未來的成長性,讓公司股票在二市場上有上升的動力。股票激勵綜合而言,市場對其的解讀是中性偏利好,但具體反映在股價上,一般不會出現特別明顯的暴漲暴跌。如果限制性措施過嚴,會使該機制無法起到激勵作用,好的設想就可能難以落實或者未能起到預期的效果。
限制性股票激勵計劃利好還是利空?
限制股票激勵計劃的實行,并不能單一界定為利好還是利空,在投資者看好市場的時候,這會被認為是大的利好,當多數人看空時,這又是加速市場下跌的催化劑股票激勵是要綜合分析的,一般而言,市場對其的解讀是中性偏利好,但具體反映在股價上,一般不會出現特別明顯的暴漲暴跌。
凡事都有利弊,股票激勵制度是是上市公司內部對經營目標的一種保障機制,總體而言對公司穩定發展是有好處的。
但如果限制性措施過嚴,致使該機制無法起到激勵作用就會形成副作用。因此,好的設想就可能難以落實或者未能起到預期的效果。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