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是民法典第幾條)
我國婚姻法第21條的的內容是什么?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子女多少歲贍養父母
應該在父親60周歲,母親55周歲,開始贍養父母。
婚姻法第22條明確規定了,父母對子女具有撫養的義務,而子女對父母具有贍養的義務。當父母年老的時候,或者父母變得沒有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能力的話,就有權利要求具有負擔能力的子女承擔贍養義務。具體來說,子女需要贍養父母,主要是指父親達到60周歲,母親55周歲。而子女就要滿足已經成年,而且具有經濟負擔能力的條件。換句話說,子女已滿18周歲的話,能夠獨自生活,同時具有一定經濟負擔能力,就需要承擔贍養父母的義務。無論子女是否已經結婚,就算不與父母共同居住,也需要承擔法定的贍養扶助義務。而且贍養扶助的義務,不僅包括經濟上的義務,還包括了生活和精神上的義務。
拓展資料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第二十一條 父母與子女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關于婚姻法?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已經失效,《民法典》第二十六條規定了:對未成年子女來說,其父母依法具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相關義務,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權請求父母給付撫養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十六條
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成年子女對父母負有贍養、扶助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第一千零七十四條
有負擔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對于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外孫子女,有撫養的義務。
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于子女已經死亡或者子女無力贍養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贍養的義務。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了什么
《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是對父母與子女之間撫養以及贍養義務進行的規定。但由于我國新頒布的《民法典》在2021年1月1日生效,婚姻法同時被廢除。現適用的是《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條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給付撫養費的權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的,缺乏勞動能力或者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離婚時女方要給撫養費嗎?
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給撫養費的。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離婚女方要付撫養費嗎 要給多少撫養費
如果夫妻雙方離婚后,女方不要孩子,女方是要給撫養費的。
(一)、根據《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
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
第一千零八十五條,離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撫養的,另一方應當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負擔費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者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
(二)、具體參考《婚姻法司法解釋(一)》
第二十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規定的“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學歷教育,或者喪失或未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等非因主觀原因而無法維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第二十一條,婚姻法第二十一條所稱“撫養費”,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
(三)、根據《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意見》
子女撫育費的數額,可根據子女的實際需要、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和當地的實際生活水平確定。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給付。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費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百分之五十。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參照上述比例確定。 有特殊情況的,可適當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2、撫育費應定期給付,有條件的可一次性給付。
3、對一方無經濟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財物折抵子女撫育費。
4、父母雙方可以協議子女隨一方生活并由撫養方負擔子女全部撫育費。但經查實,撫養方的撫養能力明顯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費用,影響子女健康成長的,不予準許。
5、撫育費的給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歲為止。十六周歲以上不滿十八周歲,以其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并能維持當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給付撫育費。
以上就是對于??離婚女方要付撫養費嗎??的一些法律法規和解釋。因此男女離婚之后,如果是在雙方自愿約定簽訂好男方獨自承擔孩子撫養費,女方放棄撫養權的情況下,女方可以不用付撫養費。但是這并不妨礙孩子自己要求女方支持撫養費。沒有另外約定的就需要支付撫養費。
婚姻法司法解釋一第21條
第二十一條:?
1、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扶助的義務。
2、 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時,未成年的或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給撫養費的權利。
3、子女不履行贍養義務時,無勞動能力的或生活困難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給贍養費的權利。
4、禁止溺嬰、棄嬰和其他殘害嬰兒的行為。
釋義:
1、本條是關于家庭中父母與子女之間撫養和贍養義務的規定。
2、根據本條第一款的規定,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子女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撫養子女既是父母應盡的義務,也是子女應享有的權利。撫養是指父母撫育子女的成長,并為他們的生活、學習提供一定的物質條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父母有撫養教育未成年子女的義務。《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八條規定,父母應當依法履行對未成年子女的監護職責和撫養義務,不得虐待、遺棄未成年人。
3、撫養未成年子女是父母的法定義務。父母對未成年子女的撫養是無條件的,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已經離婚,對未成年的子女仍應依法履行撫養的義務。對成年子女的撫養是有條件的,在成年子女沒有勞動能力或出于某種原因不能維持生活時,父母也要根據需要和可能,負擔其生活費用或給予一定的幫助。對有獨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父母自愿給予經濟幫助,法律并不干預。
4、父母對子女有教育義務。教育子女是家庭的一項重要職能,家庭教育對子女的成長有很大的影響。父母子女間的親密關系,為教育子女提供了有利的條件。因此,教育好子女是父母雙方在法律上應盡的義務,也是社會道德的必然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規定,父母有義務促進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體質等方面全面發展,把他們培養成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社會主義事業的接班人。
擴展資料:
因父母不履行撫養義務而引起的糾紛,可由有關部門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追索撫養費的訴訟。人民法院應根據子女的需要和父母的撫養能力,通過調解或判決,確定撫養費的數額、給付的期限和方法。對拒不履行撫養義務,惡意遺棄未成年子女已構成犯罪的,應根據我國刑法的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父母對子女有撫養教育的義務,同時子女對父母也有贍養扶助義務。贍養是指子女在物質上和經濟上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條件;扶助則是指子女對父母在精神上和生活上的關心、幫助和照料。
參考資料:中國臺灣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釋義-第三章 家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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