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犯罪(大學生犯罪從輕規定)
大學生犯罪原因有哪些
大學生犯罪原因分析;大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 重心仍然在于學歷教育, 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吁這種“重學歷、 輕素質” 的情況有所改觀, 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小學的課本當中沒有關于普法教育的內容, 就算是在大學, 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 。在這種教育制度下, 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 而忽略素質教育, 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大學生們雖然已經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 但由于絕大多數屬于自幼上學、 很少接觸社會, 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 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從社會大環境來看, 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志。一些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從視覺和心靈上沖擊著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 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入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 進入較為自由的大學后, 思想放松,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大學生案發后都后悔不已,但已無濟于事。

大學生涉及刑事案件怎么處理
已滿十六周歲的大學生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六周歲的大學生,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大學生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他的家長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時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如果是已滿十八周歲的大學生,涉及刑事案件應當承擔刑事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第二百六十四條盜竊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兇器盜竊、扒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大學生犯罪能從輕處理嗎
大學生沒有這樣的特殊待遇,即大學生身份不是減刑的理由,也不是從輕處罰的理由。但如果有法定情節的,可從輕、減輕甚至免除處罰。
根據《刑法》第七十八條規定,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
(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
(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
(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七十八條 【減刑條件與限度】被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執行期間,如果認真遵守監規,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的,或者有立功表現的,可以減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現之一的,應當減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動的;(二)檢舉監獄內外重大犯罪活動,經查證屬實的;(三)有發明創造或者重大技術革新的;(四)在日常生產、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災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現的;(六)對國家和社會有其他重大貢獻的。減刑以后實際執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大學生違法犯罪的原因有哪些?
大學生犯罪原因分析;大學生法律意識普遍淡漠。就我國目前的教育體系來看, 重心仍然在于學歷教育, 而非素質教育。雖然幾經呼吁這種“重學歷、 輕素質” 的情況有所改觀, 但還遠遠沒有達到理想狀況。在中小學的課本當中沒有關于普法教育的內容, 就算是在大學, 也僅僅是在大學一年級時開一門必修課“法律基礎理論” 。在這種教育制度下, 從學生到家長都只注重分數, 而忽略素質教育, 守法的概念也就十分淡漠了。社會大環境和學校小環境的影響。大學生們雖然已經屬于法律意義上的成年人, 但由于絕大多數屬于自幼上學、 很少接觸社會, 其心理狀態還沒有達到成年人的成熟度, 周圍的環境對他們影響不容忽視。從社會大環境來看, 學生們從小接觸最多的就是電視和書報雜志。一些不良影視作品和雜志從視覺和心靈上沖擊著學生們的人生觀、道德觀, 潛移默化地影響著學生們的一言一行。某些長期浸入其中的學生在脫離中學的“高壓管理” 進入較為自由的大學后, 思想放松,有可能會走上歧途。雖然絕大多數犯罪的大學生案發后都后悔不已,但已無濟于事。
大學生犯罪會被學校開除嗎
法律分析:不一定。大學生因犯罪受到刑事處罰的,學校可以予以開除處分,也可以不作出開除決定。如果學校要對學生作出開除處分,應當做到程序正當、證據充分、依據明確、定性準確、處分適當。作出處分決定之前,應當聽取學生或者其代理人的陳述和申辯。開除決定應當由校長會議研究決定。
學校可以開除學生的情形,根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五十四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一)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處罰,性質惡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的;
(五)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節嚴重的;
(六)違反學校規定,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屢次違反學校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的。
大學被開除會導致的各種影響具體如下:
1、在大學中度過的時間毫無證明,被直接開除,無法獲得大學畢業證,以及相關的學位證書;
2、直接導致在未來的就業和求學各方面喪失其學歷證明,失去一定的選擇權利;
3、個人檔案中會被記上被開除學籍,對以后找工作有很大的影響,讀大學被開除學籍是一種處分,只有在學生嚴重違反了校紀校規后學校給予學生本人所有處分中最嚴重的一種處理,開除學籍需要經過學校辦公會議討論決定并報備上級教委,同時處分記錄放入學籍檔案,今后查看個人檔案的時候都可以查看到其劣跡。
法律依據:《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第五十四條:學生有下列情形之一,學校可以給予開除學籍處分:
(一)違反憲法,反對四項基本原則、破壞安定團結、擾亂社會秩序的;
(二)觸犯國家法律,構成刑事犯罪的;
(三)違反治安管理規定受到處罰,性質惡劣的;
(四)由他人代替考試、替他人參加考試、組織作弊、使用通訊設備作弊及其他作弊行為嚴重的;
(五)剽竊、抄襲他人研究成果,情節嚴重的;
(六)違反學校規定,嚴重影響學校教育教學秩序、生活秩序以及公共場所管理秩序,侵害其他個人、組織合法權益,造成嚴重后果的;
(七)屢次違反學校規定受到紀律處分,經教育不改的。
大學生違法犯罪的主要特征有哪些?
特點如下:
1、暴力犯罪比率不斷上升
暴力犯罪,是指使用暴力手段(包括以暴力相威脅),以特定的或者不特定的人或物為侵害對象,蓄意危害他人人身安全、財產安全和社會安全的犯罪行為。暴力犯罪是對社會危害最為嚴重的一類犯罪,青少年的暴力犯罪尤為突出。大學生作為青少年中特殊的群體,近年來在故意殺人、搶劫、傷害、投毒、放火、爆炸、破壞等暴力犯罪中的比例不斷上升。據有關部門統計,我國《刑法》分則中規定的犯罪有10大類422個罪名,目前大學生犯罪已涉及5類共10個罪名。如盜竊、搶劫、詐騙、綁架、殺人、傷害、強奸等。綁架、殺人、傷害、強奸等侵害人身權案件有所抬頭的趨勢。
2、侵財犯罪依然多發
國內外犯罪類型統計分析的相關資料表明,侵財犯罪是統計中常見的犯罪類型,尤其是盜竊公私財物的犯罪,約占全部犯罪案件50%以上,居各種犯罪類型之首。據統計,目前70%以上的大學生犯罪涉及盜竊、詐騙、搶劫等類案件,這些犯罪行為侵犯的客體都是財產所有人或管理人的財產利益。市場經濟條件下,人們過于追逐物質和金錢帶來的快樂和幸福,穿名牌用高檔逐漸成為大學生追求的時尚。由于家庭經濟條件的差異,同學之間物質條件差距較大,部分條件不好的學生盲目攀比,尋求刺激,滿足享樂。當家庭提供的費用無法滿足需求,自我獲取經濟收入的能力極低,又遭遇強烈的物質誘惑的情況下,一些自我控制能力不強的大學生就會選擇捷徑,選擇無需投入而又快速成為有錢人的非法手段,因而走上犯罪的道路。
3、性侵犯罪持續增長
性犯罪是指人在性本能的驅使下或在反社會意識的支配下,為滿足性欲而對異性或同性故意采取的侵犯他人性的權力,妨害、破壞社會秩序和社會人際關系的性交或非性交性行為。性活動是人類的本能,以生物屬性、心理屬性和社會屬性為基礎,性行為與性沖動是青春期兩性正常生理現象。大學生作為年青的群體,正處于性活躍期和性待業期,軀體的欲望、心理的渴望和現實的無法滿足是造成大學生性罪錯的客觀因素。近年來,我國從中小學到大學都在普及性健康教育,但是傳統封閉的性觀念、性知識貧乏、性的倫理道德標準模糊不清、性心理的矛盾沖突、不正確的性行為方式等仍然嚴重影響著大學生的性行為。來自同伴間的體驗、寢室的“臥談會”、網絡的黃色信息,這些非正常方式成了大學生樂于接受的實用性教育。隨著西方性解放、性自由文化的傳播,大學生的性觀念越來越開放,從“談性色變”的極端走到了“性愛自由”的另一個極端。自慰、同居、淫亂等非主流的性行為公開化,賣淫、嫖娼、強奸等違法犯罪行為持續增長,性罪錯已經嚴重威脅著大學生的身心健康,甚至少數人為滿足極端的性欲望鋌而走險,走上犯罪的道路。
4、團伙犯罪屢禁不止
團伙犯罪是指兩人(含兩人)以上共同故意、犯一種或數種罪,也就是《刑法》規定的共同犯罪。近年來,大學生團伙犯罪不斷出現,屢禁不止。大學生身處他鄉,為了獲得渴望的群體歸屬感,過分追求同學情、老鄉誼、哥們義氣,在某些共同利益的驅使下,成為引發團伙犯罪的誘因。在大學校園里,很多大學生拉幫結伙,尋找相互的理解、支持和保護,在相互慫恿、交叉感染中結伙犯罪的意識不斷強化,出現團伙性的打架斗毆,甚至糾結形成犯罪集團。
5、智能犯罪嶄露頭角
智能犯罪是犯罪分子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利用掌握的知識、積累的經驗、聰明的智慧或實用技能達到犯罪目的,在作案前表現為有計劃、有預謀、有組織或在作案后有計劃逃避公安機關的偵破和打擊。隨著計算機技術的普及和網絡技術的應用,智能犯罪向著利用高新技術和現代高科技產品實施犯罪的方向發展。大學生心智水平普遍高于同齡人,接受高等教育獲得了良好的科學文化知識和高新科學技術應用的能力,利用高科技手段進行智能犯罪的行為也越來越多。犯罪大學生在思想、觀念、思維水平、行為方式等方面有自己的特點,具有一般青少年犯罪的共性之上,更表現出一定的規律性、預謀性和智能性。大學生犯罪的智能性表現在犯罪技能更為成熟,作案手段和方法較為高明,犯罪工具更為先進,犯罪心理結構更加穩定,犯罪心理更加成熟等。在實施犯罪過程中,很注意發揮自己的智力優勢,充分運用心理學、邏輯學和科學技術在犯罪中的作用。如:侵害計算機網絡、編制和傳播計算機病毒、利用計算機網絡詐騙、制作和傳播淫穢音像物品、利用生化知識研制毒品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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