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役權案例(地役權經(jīng)典案例)
哪位達人給我舉個地役權通俗的例子
地役權:利用他人土地以便有效的使用或經(jīng)營自己的土地的權利。地役權的發(fā)生須有兩個不同歸屬的土地存在,為他人土地利用提供便利的土地稱為供役地,而享有地役權的土地稱為需役地。
舉例:
1、你在海邊有一塊平地,旁邊有一高樓,樓的主人給你一定的金錢,讓你在你的土地上三十年之內(nèi)不得建房,以滿足他觀海的需要,你同意并簽約。
樓的主人對你的土地的權利就是地役權。
高樓所在的土地為需役地,你的土地為供役地。
2、如甲工廠原有東門可以出入,后想開西門,借用乙工廠的道路通行。甲工廠與乙工廠約定,甲工廠向乙工廠適當支付使用費,乙工廠允許甲工廠的人員通行。這時甲工廠即取得了“地役權”。
擴展資料:
地役權合同示范文本
立契約書人xxx(以下簡稱甲方)xxx(以下簡稱乙方),茲為簽訂地役權設定契約書,經(jīng)當事人協(xié)議,訂立條款如下:
第一條供役地所有人甲方,對于地役權人乙方所有的xx市xx號的土地,為便于通行,將其所有下記土地設定地役權給乙方。宅地面積x平方米。
第二條前頃土地擁有地役權部分如下:
土地東部xx地號的邊界線起,往西xx平方米,從乙方所有的土地邊界線起向南方公路30米,面積20平方米,附圖表于后。
第三條甲方對于前項土地的部分,以其費用,每年修復一次,以便通行。
第四條乙方為酬謝,每年付人民幣x元給甲方,于每年12月31日支付。
第五條乙方若有兩年以上不付前項酬謝金時,甲方可請求消滅地役權。
第六條地役權有效期限,自立約日起30年為限。
第七條在本地役權契約有效期間內(nèi),隨時與需役地同時移轉,即使需役地所有人轉移,地役權也不消滅。
本契約書正本一式兩份,簽名蓋章后當事人各執(zhí)一份為憑。
供役地所有人(甲方):xxx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地役權(乙方):xxx
住址:
身份證統(tǒng)一號碼:
xxxx年x月x日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地役權
案例分析 1.什么是地役權?地役權合同生效的條件是什么
地役權,是指為使用自己不動產(chǎn)的便利或提高其效益而按照合同約定利用他人不動產(chǎn)的權利。其一,地役權是按照當事人的約定設立的用益物權。其二,地役權是存在于他人不動產(chǎn)上的用益物權。其三,地役權是為了需役地的便利而設立的用益物權。
簡單來說就是用它的地方給他錢。
合同簽訂是成立

有關地役權的案例?
下面是一道有關地役權的司法考試真題,希望對你有用:
甲公司與乙公司約定:為滿足甲公司開發(fā)住宅小區(qū)觀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萬元,乙公司在20年內(nèi)不在自己廠區(qū)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將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廠區(qū)建造了一棟8米高的廠房。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小區(qū)業(yè)主有權請求乙公司拆除超過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權請求乙公司拆除超過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區(qū)業(yè)主均有權請求乙公司拆除超過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區(qū)業(yè)主均無權請求乙公司拆除超過6米的建筑
此題的正確答案為:A
根據(jù)地役要的從屬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該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占用范圍內(nèi)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房屋出售后,新的所有權人取得地役權,有權向供役地人提出請求。雖然該地役權沒有登記,但是只是不能對抗第三人,而本案中對抗的是原來的相對人;而甲公司在轉讓全部小區(qū)房屋后,對需役地已不具有任何權利,喪失了地役權人的資格,因此無權向乙提出請求。所以A選項為正確答案。
地役權的案例
地役權就是跟相鄰權相對應的,相鄰權是法定的,而地役權是議定的。
例如:
甲公司與乙公司約定:為滿足甲公司開發(fā)住宅小區(qū)觀景的需要,甲公司向乙公司支付100萬元,乙公司在20年內(nèi)不在自己廠區(qū)建造6米以上的建筑。甲公司將全部房屋售出后不久,乙公司在自己的廠區(qū)建造了一棟8米高的廠房。下列哪一選項是正確的?
A.小區(qū)業(yè)主有權請求乙公司拆除超過6米的建筑
B.甲公司有權請求乙公司拆除超過6米的建筑
C.甲公司和小區(qū)業(yè)主均有權請求乙公司拆除超過6米的建筑
D.甲公司和小區(qū)業(yè)主均無權請求乙公司拆除超過6米的建筑
此題的正確答案為:A
解析:
根據(jù)地役要的從屬性,《物權法》第一百四十七條 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轉讓、互換、出資或者贈與的,該建筑物、構筑物及其附屬設施占用范圍內(nèi)的建設用地使用權一并處分。房屋出售后,新的所有權人取得地役權,有權向供役地人提出請求。雖然該地役權沒有登記,但是只是不能對抗第三人,而本案中對抗的是原來的相對人;而甲公司在轉讓全部小區(qū)房屋后,對需役地已不具有任何權利,喪失了地役權人的資格,因此無權向乙提出請求。所以A選項為正確答案。
求地役權舉例說明。謝謝!
例如:李四就給張三一筆錢僅僅購買了張三土地上的修水渠的使用權,這就是說李四得到了張三土地上的部分地役權。從上面的這個故事可以看出來地役權需要兩個要素,需要有兩片土地和兩個土地所有人;這兩片土地需要相連。
但是隨著時間的推移,今天的概念已經(jīng)擴展到了不僅是相鄰地區(qū),也可以是不相鄰地區(qū),地役權可以是暫時性的購買也可以是永久性的購買。
擴展資料
地役權與相鄰權的區(qū)別
1、相鄰關系為土地所有權內(nèi)容當然的擴張或限制,是法定的;而地役權則為土地所有人間基于契約而生之所有權擴張與限制,是意定的。
2、因此基于相鄰關系而發(fā)生的所有權的擴張或者限制僅在不得已的情形下發(fā)生,即若不進行該種限制或者擴張那么土地所有人就無法正常實行其土地的利用,因此相鄰關系進行的調(diào)整是法律的底線;而地役權則是于相鄰關系之外土地所有人更進一步對自己權利的擴張,因為是基于合意設定所以其范圍幾乎是沒有限制的。
3、相鄰關不是獨立的權利,乃是為所有權本身的限制或擴張;而地役權則是因他物權而受一時之限制,是一種獨立的權利。
4、因為相鄰關系是法定物權,所以相鄰關系之成立及對抗第三人,均不需要進行登記;而地役權作為意定物權,則需要進行登記,不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wǎng) 原創(chuàng)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