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機關(權力機關是指)
我國的權力機關是指什么?
我國的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根據憲法的規定更高國家權力機關是指:國家更高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國家和人民的意志,對國家權力實行集中統一的管理和行使;全國人大任期五年,每年召開一次會議。
國家機關的地位
我國的權力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國家更高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縣級以上的地方各級人大設立常委會。國家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乎慎關、檢察機關都由人民代表大會產生,對它負責,受它監督。
在人民代表大會統一行使國家權力的前提下,明確劃分國家的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襲頃做和武裝力量領導權。法律的制定和重大問拍衡題的決定等,都必須由國家權力機關充分討論、民主決定;它們的貫徹實施由國家行政、監察、審判、檢察等機關按其職責去執行。

我國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
我國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銀巧基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更高國家權力機關,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則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基礎。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更高國家權力機關。它的常設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國家立法權。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由省、自治區、直轄市、特別行政區和軍隊選出的代表組成。各少數民族都應當有適當名額的代表。
擴展資料
我國憲法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寬如力屬于人民。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權力”是指國家的權力,又稱公共權力,是以國家名義并由國家機構行使的處理國家對內對外事務的權力。國家權力的范圍十分廣泛,它包括立法權、行政權、審判權和檢察權以及其他的公共權力。在憲法中宣稱國家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不僅表明了國家權力的歸屬,同時也意味任何國家機鋒謹構在行使國家權力時,決不能侵犯人民的權利,損害人民的利益。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國家權力機關有哪些
國家權力機關是人民代表大會,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是更高國家權力機關,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是地方各級國家權力機關。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國家和人民的意志,集中統一掌握和行使國家權力,國家的行政、審判和檢察機關是國家權力機關的執行機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條規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讓鍵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坦皮巧事務。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
人民行使國家權力的機關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
人民依照法律規定,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管理國家事握皮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