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怎樣劃分責任的簡單介紹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
交通事故責任是指車輛駕駛人員、行人、乘車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進行與交通有關活動的人員,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旅手辯交通安全法》和其他道路交通管理法規、規章的行為,過失造成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應承擔的責任。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標準法律也是明確規定的。
《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第四十六條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經過調查后,應當根據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薯彎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的認定與劃分,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一條的規定的原則認定的。
規定如下: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確定當事人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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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責任怎么劃分
"(一)承擔全部責任的情形
1、逃逸一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l款規定,機動車駕駛人發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又沒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承擔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2、故意破壞、偽造現場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92條第2款規定:“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毀滅證據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當事人毀滅了道路交通事故的證據,就可能導致缺乏證據而無法查清事故事實,無法認定當事人的事故責任,以致無法確定當事人的賠償責任。因此,只要當事人毀滅證據,就同故意破壞、偽造現場一樣,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也就是要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故意肇事者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第2款規定:“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5、教練員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20條第2款規定,學員“在道路上學習機動車駕駛技能應當使用教練車,在教練員隨車指導下進行,與教學無關的人員不得乘坐教練車。學員在學習駕駛中有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或者造成交通事 故的,由教練員承擔責任。”
(二)承擔部分責任的情形態廳棚
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因他人原因引起的事故,因不可預料,不可抗拒的山崩等意外事件引起的事故,緊急避險且避險得當引起的事故等等,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當事人均不負事故責任。
如果司機有違章行為,且違章行為與事故之間存在著內在的因果關系,這時駕駛員就該負事故責任。沒有因果關系,即使有多項違章行為或有較嚴重的違章行為,駕駛員也不該負事故責任。"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 發生交通事故后當事人逃逸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但是,帆則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可以減輕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伏告擔全部責任。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
一、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是怎樣的
1、交通事故責任的劃分如下:
(1)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
(2)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咐并人的過錯發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
(3)各方均無導致道路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
(4)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范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櫻滑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二、交通事故發生后理賠是怎樣的
1、及時報案。駕駛人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立即向交通事故處理機關報警,及時向承保該車的保險公司報案;
2、查勘定損。保險公司接到報案后,迅速調度其理賠人員查勘事故。對損壞的車輛和財產按規定核定損失金額;
3、搶救治療。有人員受傷的,應迅速撥打急救電話送醫院搶救治療;
4、調解結案。財產損失金額確定后,受傷人員治愈出院后,或交警部門調查清楚事故死亡人員相關情況后,事故雙方由交警部門根據法脊簡臘律法規進行調解,由責任方分別履行賠償義務后結案;
5、遞交索賠。調解結案后,被保險人應及時將事故索賠材料遞交給保險公司;
6、理賠付款。保險公司根據保險條款及法律法規計算賠款金額后通知被保險人領取賠款后結案。
交通事故的責任如何劃分?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情況:(一) 因一方當事人的過錯導致交通事故的,承擔全部責任;當事人逃逸,造成現場變動、證據滅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無法查證交通事故事實的,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兆宏責任;當事人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的,承擔全部責任;(二)因兩方或者兩方以上當事人的過錯發生交通事故的,根據其行為對事故發生的作用以及過錯的嚴重程度,分別承擔主要責任、同等責任和次要責任;(三)各方均無導致交通事故的過錯,屬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無責任;一方當事人故意造成交通事故的,他方無責任。(四) 不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出于種種主、客觀因素的制約,經公安機關調查不能確定任何一方州源當事人的違法行為時,則對任何一方當事人均不認定其負交通事故責任。(五)交通事故責任推定。交通事故責任推定,是公安機關在當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壞、偽造現場、毀滅證據,以及有條件報案而未報案或者未及時報案。致使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對當事人應負何種交通事故責任的推定行為。【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族跡冊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鑒定結論,及時制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并送達當事人。
交通事故責任劃分情況如何劃分
(1)全部責任和無責任 完全由當事人中一方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者 負全部責任 ,而與事故無直接因果關系的另一方無責任。如某司機由于醉酒開車突然把車開入左側,把正常騎自行車行駛的某學生撞倒。被撞人員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這起事故就是完全由于駕駛員一方的違章行為造成的,因此該司機應負全部責任,而被撞人由于無違章行為而無責任。 (2)主要責任和次要責任 主要因一方違章,另一方或第三方也有違章行為造成的事故,主要違章者要負主要責任,另一方或第三方負次要責任鏈茄。如某地的一起交通事故,一女學生騎自行車由北向南行駛,在百貨大樓轉盤處騎入快車道,與某司機駕駛的由東向西行駛的解放牌掛斗車相刮,汽車從女學生胸部軋過,經搶救無效死亡。在這起事故中清喚孫,女學生騎自行車侵占快車道,避讓措施不當,應負主要責任。司機開車不注意觀察,負有次要責任。 (3)同等責任 造成交通事故 的各方當事人均有違章行為,情節相當,各方負同等責任。如某物資運輸公司的司機陳某,駕駛大貨車以 五、六十公里的速度從北向南行駛。行至這條答鏈公路19公里處時,在陳*方 六、七十米處,某單位司機張某駕駛130貨車,以60多公里的時速相對駛來。陳某不顧會車危險,仍然強行超越車前右側一行駛馬車,結果在兩車接近時,雙方司機驚慌失措,加之車速快,躲讓不及,造成兩車相撞,130貨車被撞后栽入旁溝內。這起事故本來是可以避免的,但由于兩車司機忽視交通安全,違反交通法規,釀成災禍,理所當然地應負同等責任。 認定書是對 交通事故現場 所做的一個現場回顧,認定事故雙方責任的一個結果,這個認定書一開始就是已經具有效力了,實際上是不需要雙方簽字。所以對于是否可以代簽的這個問題完全可以不用擔心,畢竟無論你是否簽字,他都具 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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