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供暖時間(2022青島供暖時間)
青島什么時候開始供暖
青島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開始供暖,至次年的四月五日結束。
根據《青島市城市供熱條例》第三十一條采暖期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陽區、黃島區及各縣級市人民政府可以適當調整采暖期)。采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不得低于18℃。廚房內溫度不得低于10℃。
供熱單位應當在采暖期開始前五日進行試供熱,做好調試、排氣等工作。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供熱時間和供熱溫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熱雙方協商確定。
關于青島供暖的其他規定。
《青島市城市供熱條例》第二十九條供熱單位應當按照規定設置測溫點,使用符合規定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測溫,做好測溫記錄。供熱單位應當按照規定向供熱行政主管部門報送供熱基本情況統計表以及其他有關資料。
第三十條供熱單位對供熱設施充水試壓,必須明確充水試壓時間,并提前七日通知用戶。充水試壓時,出現室內供熱設施漏水等異常情況,用戶可以要求供熱單位進行檢修,供熱單位應當及時進行檢修。

青島供暖時間多少天
法律分析:采暖期為每年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四月五日,也就是說2020年—2021年度青島供暖時間為2020年11月16日至2021年4月5日。計費標準居民類用戶采暖用熱價格為每平方米使用面積30.40元;其他類用戶市內三區為每平方米建筑面積33.06元。繳費方法
1.線上繳費:用戶可以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支付寶、微信公眾號和微信錢包等線上支付平臺實現快捷繳費。
2.線下繳費:用戶也可持供熱證或用戶信息卡上的用戶編碼,到銀行營業網點進行繳費,可通過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銀行自助終端等多種方式繳納熱費
法律依據:《青島市供熱條例》 第三十一條 采暖期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陽區、黃島區及各縣級市人民政府可以適當調整采暖期)。采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不得低于18℃。廚房內溫度不得低于10℃。供熱單位應當在采暖期開始前五日進行試供熱,做好調試、排氣等工作。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供熱時間和供熱溫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熱雙方協商確定。
青島供暖時間2022-2023
青島供暖時間為今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
《青島市供熱條例》第三十一條 采暖期為每年的十一月十六日至次年的四月五日(城陽區、黃島區及各縣級市人民政府可以適當調整采暖期)。采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不得低于18℃。廚房內溫度不得低于10℃。
供熱單位應當在采暖期開始前五日進行試供熱,做好調試、排氣等工作。
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供熱時間和供熱溫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熱雙方協商確定。
第三十二條 市、區(市)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供熱政策性補貼資金,專項用于補貼供熱單位成本與價格倒掛虧損、供熱系統節能和環保改造、既有住宅供熱經營設施改造等。可再生能源、清潔能源供熱運行補貼應當不低于現有供熱單位補貼標準。
對供熱單位的供熱工作實施年度考核評估,依據考核評估結果及時發放供熱政策性補貼資金。
青島什么時候供暖2022
青島2022供暖結束時間是2022年4月5日。采暖期內用戶室內供熱溫度不得低于18℃,廚房內溫度不得低于10℃。供熱單位應當在采暖期開始前五日進行試供熱,做好調試、排氣等工作。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對供熱時間和供熱溫度另有要求的,由供用熱雙方協商確定。
暖氣停暖后閥門需要關嗎?
對于集中供暖系統,需要關閉。
1、防止管路中的水減少,不利于系統防腐蝕采暖季節有著溫度的效果保證,集中供暖一般的設定溫度在18度左右,采暖管道中的水與自然環境中的水就會有很大的溫差,采暖水在熱脹冷縮的作用下,體積會發生膨脹,當停止供暖之后,整條暖氣供應管路系統中的水都會出現壓力下降,用戶家中暖氣管道中的水會出現回流現象。
2、防止暖氣恢復后,管路進入過多空氣影響效果當用戶家中的管路處于缺水狀態時,第二年再恢復供暖,暖氣的主管就會向暖氣道中注入更多的水,同時也會有新的空氣進入到暖氣管道中,由于暖氣的管道處于循環狀態,部分的空氣會聚集在暖氣管路的彎道處以及部分低點位的地方,這就容易造成氣流阻塞,影響暖氣的升溫散熱,導致暖氣的溫度不能正常上升,同時增加暖氣系統排氣的負擔。
法律依據:《青島市供熱條例》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供熱管理,提高供熱質量,維護用戶和供熱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主管全市供熱工作,具體工作由市供熱管理機構承擔。區(市)供熱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負責供熱行政管理工作。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供熱設施建設、維護的管理工作。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供熱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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