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駕駛出租車致人重傷怎么判(出租車司機醉酒駕駛什么后果)
醉酒駕駛出租車致人重傷怎么判
1、醉駕是指因飲酒而完全喪失或部分喪失個人意志,在這種狀態下駕駛機動車的行為。
2、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節嚴重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規定,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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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駕駛致人重傷怎么處理?
1、醉酒駕駛,構成危險駕駛罪,處六個月以下拘役。 2、醉酒造成被害人重傷,且占主要或者全部責任的,構成交通肇事罪,按一罪處罰。 3、“駕駛別人的車”,刑事責任與車輛所有人無關。如果車輛所有人在出借時存在過錯的,承擔相應的民事賠償責任。相關法律規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第2款規定: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傷,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處罰:(1)酒后、吸食毒品后駕駛機動車輛的;(2)無駕駛資格駕駛機動車輛的;(3)明知是安全裝置不全或者安全機件失靈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4)明知是無牌證或者已報廢的機動車輛而駕駛的;(5)嚴重超載駕駛的;(6)為逃避法律追究逃離事故現場的。
醉駕致人重傷怎么判刑
醉駕致人重傷,一般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逃逸,則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是單純致人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但是致人重傷后逃逸,或有其他極度惡劣情節,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
(一)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二)醉酒駕駛機動車的;(三)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四)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酒駕肇事致人重傷怎么判
1、酒后駕駛首先罰款一千元到兩千元不等;2、酒后駕駛造成人員傷亡的,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情節嚴重判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3、酒駕后逃逸直接或間接造成被害人死亡的,判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永久吊銷駕照;4、車禍中造成的所有公共財產的損失由肇事者賠償。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一條 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并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并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獲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后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并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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