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出書(民法典書)
鄙人今年考法碩,求指導用什么教材
法律碩士復習書籍
任何考試都不能在書籍上貪多貪全,否則考完試了就追悔莫及。目前市面上法碩相關的書籍可謂汗牛充棟,以下為大家推薦必須買的書籍,專業課買這些書籍就以足夠應付考試。
1、法碩指南,全稱“全國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入學聯考考試指南第11版”此書詳細,特別適合我們法學零基礎的考生。這本書涵蓋了法碩專業課考試的所有五門課程,初學的戰友必須通過法碩指南快速掌握法律知識。每年變化不是很大,如果有最近兩年的,可以不買最新的。同時法碩指南一般都是在每年8月份以后出新書,所以大家只有看前一年的書籍了,要不從準備考研到新書出來,在復習時間上就來不及了。法碩指南只有人民大學出版社出版,目前市面上有打著指南的旗號亂出書的現象,在買書的時候要認準出版社,謹防上當受騙。
2、考試分析,全稱“全國碩士研究生入學統一考試法律碩士專業學位聯考考試分析”,每年也都有更新版本。此書權威性高于指南,因為考試分析的編輯單位是教育部考試中心,而它負責出題的單位,所以考試分析是命題和改卷的依據。但考試分析的很多知識點講的過于簡單了,不適合打基礎,建議在每年9月份左右,考試分析出來,買一本新的用來最后沖刺和查漏補缺。
3、法碩專業課相關練習,一是“法律碩士聯考考試大綱配套練習”,二是“模擬試卷及解析”,還有一個“法律碩士標準化題庫”這幾本書可以說是我們法律碩士復習中做題的材料來源,當然也有很少的答案錯誤,但比起一般的書,這幾本書已經是很不錯了。這些書可以到當地的考試書店買,一般大學里的書店都有賣。練習書籍不要為了做題而做題,做完了要研究,不管是做對的還是做錯的,都要多次看,思考這個題目考查了那些知識,我為什么做錯?這樣才達到做題的目的。
4、歷年試題,法律碩士每年重復出現的題目很多,有時重要知識點還會反復出現。特別是最近10年的法律碩士真題一定要認真研究,真題要買兩種:一種按年份編的,一種是按章節分類解析的。按年份編的歷年真題,可以留幾套,再復習完一輪后做全真模擬測試用;按章節分類解析的真題,可以跟隨考試指南的復習,看完一章進行一次章節小測驗。
以上內容僅供參考,您可以在目標報考院校研究生招生網站上,查詢初試參考書目。
更多研究生考試相關信息:點擊查看

協議離婚好處是什么
(1)時間短。只要手續齊全,當事人一般當場就可以辦出書;而訴訟離婚所需的時間較長。(2)費用低。離婚的雙方當事人一般辦理只收取10元手續費就可以辦結。(3)壓力小。因為協議離婚很快就可以辦結,不像訴訟離婚那樣需要幾個月的時間,所以當事人避免了幾個月的訴訟過程帶來的思想壓力,因為離婚手續相對隱密,來自父母和周圍朋友的壓力也會小一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第一千零七十九條夫妻一方要求離婚的,可以由有關組織進行調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如果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調解無效的,應當準予離婚:(一)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三)有賭博、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二年;(五)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蹤,另一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經人民法院判決不準離婚后,雙方又分居滿一年,一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當準予離婚。
出書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出書算夫妻共有財產,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關于法碩考研 學長學姐或有經驗的人進來看看
各個院校的專業設置不一樣,所以要求的考試科目和書籍也不一樣,這個建議你參考一下目標院校的招生簡章吧,招生簡章上明確寫著報考的條件,還有招生專業目錄、招生人數、參考書目等相關信息,別人間接告訴你的東西都和招生簡章有出入,所以最權威的還是參考招生簡章。
.北大 法大類考試模式 “司考化模式”
北大和法大基本上是一樣的考試風格,都是分綜合一和綜合二的。
首先看北大,北京大學法學院的名氣我就不說了,躋身北大燕園,是多少人的夢想,我想在座的在讀高中時,也曾經夢想過來北大讀書吧。
如果大家想了解北大的情況,去北京大學法學院網站和研究生院網站看北大往年的招生簡章就可以,我這里就不啰嗦了。
現在北大考研專業課考試方式幾乎是統考,學生們戲稱為“十項全能”,也就是說,北大初試不分專業,所有考生考同樣的試卷。這兩張試卷幾乎包括了所有的法學學科,要求學生在全部學科上都要有一定的功底,任何一門都不能有大的閃失,所以,北京大學法學院考研就是考“十項全能”。
北大的競爭是非常激烈的,加上北大有保送的傳統,所以,是僧多粥少。所以,我建議大家如果要決心考北大,要早點下手準備,尤其是英語不是太好的同學,要拿出一段充分的時間學英語,也要給后面的專業課復習留出時間。一步早則步步早,一般在大二升大三的暑假開始準備、收集資料就可以。
考北大的基本方略:
第一,熟悉教材,十本書,復習的任務確實很大,我建議大家用2到3個月的時間先把教材通讀,此時,不要求掌握全部內容,當然,如果說一遍能掌握全部內容,那幾乎是個神話。也不用去找重點,主要目的是熟悉教材,熟悉教材的框架結構。在你把書合上的時候,能夠說出書的基本體系,就足夠了。
第二,要著重重點教材,集中研讀。以北大刑法為例,重點教材除了北大楊春洗和楊敦先主編的教材之外,陳興良教授的《刑法適用總論》是必看的。對這類教材,一定要熟讀,爭取能把大概的脈絡和體系復述下來,當然,只要你背過一本,基本上所有的刑法書你都已經看了,刑法的太多教材,太相似了,重復的太多了!
在這兩個步驟中,最重要的是堅持,只要堅持下來,有足夠的意志力,那么,你的一只腳已經進入北大了!
第三,具體復習方法,因為時間關系,我簡單說兩句,在第一遍的復習過程中,大家一定要忘記你所要報的專業,把全部精力同等的投入到各個部門法的復習中去。
北大并不要求死記硬背,只要你能夠說出某個問題的實質和核心,即使不是用書上的語言表述,也是給分的。因此,北大更注重理解。
北大出題一方面注重基礎知識的考察,一方面題目比較靈活多變,有時候比如刑法試題,一看上去,我都蒙了,但是仔細一看,也不是不知所云,這種靈活性的題目是與基礎知識緊密相關的,這主要是兼顧了靈活性和基礎性,對學生的基礎和能力進行雙重考察。對于這種情況,大家還是要從基礎一點點做起,一點點復習,只要自己有米了,才能做出米飯,基礎知識就是自己做飯的大米。一般來看,基礎知識掌握的很熟悉的話,一般對靈活性的題目能夠應付。
重視往年真題。很多學生拿到真題后看一遍就仍了,還抱著那些書在那里翻,認為前幾年考過的就不會考,這種觀念非常錯誤。其實,重點的法學知識永遠是重點!只不過說是考試的形式會發生些變化而已。北大06年三個題目重復了05年的考點,分值達40分!
另外,從真題中可以看出老師出題的風格和偏好,比如是不是愛出案例,是不是喜歡聯系法條,是不是喜歡出自己論文中的成果,這些細微的地方,需要自己去細細體味把握。
總之,北大的考試策略核心在于:系統,全面,注重理解。
2.第二類 人大 師大類考試模式 專業課+綜合課
人民大學的法學院和北京師范大學的法學院以及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2005年八月人民大學法學院數位教授、副教授集體跳槽到北京師范大學,逐漸成立了法學院和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現任的兩院院長是中國刑法學會會長趙秉志。所以,無論從淵源還是從思路來說,至少在現階段,兩校的考試風格還是比較接近的。但有一點,因為北京師范大學法學院成立時間還比較短,其他學科考試還未呈現出規律。就以刑法而言我一直感覺,人大在逐漸改變自己的風格,在原來注重基礎的前提下,更多的注重對學生能力的考察,而北師大更多的繼承了原來人大的刑法出題風格,依綱扣本,注重規范,基礎,全面,準確。但師大這兩年也開始考刑法中的一些比較偏的知識點,如量刑情節等。
人大、師范大學法學考研的復習方略
各科突出基礎理論的考察,很少有偏題和怪題。
所謂的基礎理論,就是說書本上的理論。人大考研題一般是三種類型:名詞解釋、簡答和論述。沒有選擇題和案例分析。歷年真題中,相同或相似的知識點甚至原題也是經常出現,并幾乎形成規律,一般是三到四年重復一次。以刑法為例,從1996年到2007年,重點考點涉及的的題目多達4個,如對罪刑法定的考察。所以,應對人大考研,必須全面仔細的閱讀教材,爭取把教材背熟。
注重熱點的隱性考察。
注重書本知識和理論并不等于就不兼顧現實。我們仔細研究過人大的各科試題,發現人大的題目雖然很基礎,但是背后的目的和立意都很高,是現實在考試中的折射,也是把現實的熱點和焦點問題寓于最平實,最樸素的書本理論進行考察。人大考研中也有些需要考生自由發揮的題目,這些基本上是立足立法和司法前沿,與法學理論以及人大學科的發展有密切關系。2007年,人大刑法考試了論述題強*罪的犯罪對象。這個題目,猛一看,這有什么可以論述的,對象一般是婦女,最多也是因為認識錯誤,把男人當成婦女而強*未遂。似乎沒有什么可以答的,但是,這個題目的立意是比較高的,我曾經問過出題的老師,他親口告訴我,他出這個題目是為了引導學生關注熱點,也就是所謂的婚內強*的問題,也就是說,妻子如果不同意與自己的丈夫發生性關系,丈夫強行要求,那丈夫算不算強*罪?如果夫妻已經事實上分居,又該怎么樣處理呢?婚內強*背后深刻體現了法律、傳統、以及現代意識的碰撞和沖突。
再以2007年的憲法學試題“用憲法學原理分析收容遣送制度”。2003年底,孫志剛案件把收容遣送制度送到了學術和輿論討論的頂峰,其不合理性得到承認,國務院也廢除了相關的法律法規。孫志剛案件不僅僅終結的是我國的收容遣送制度,更引發了與之相關的勞動教養,暫住證制度等一些列問題的思考,這才是本題的立意所在。這樣的題目,有很強的社會背景,也不脫離專業基礎知識,這就要求學生不僅要熟悉重點內容,也要學會用所學的知識分析社會問題。所以,我說它是一種隱性的考察熱點。
關注導師論文。
人大考研試題中還有一部分試題看似很基礎,同時也是學術界爭議的熱點或人大老師研究興趣所在。這是人大考研能拉開分數的的題目。以2004年民商法出了論抵押權的物權屬性。關于這個問題,王利明教授曾經先后發表過《關于抵押權若干問題的探討》、《抵押權若干問題的探討》和《關于法定抵押權的行使》等,論述“違約損害賠償與侵權損害賠償的聯系和區別”也和王教授的論文有關,王曾在2002年發表過《違約責任和侵權行為的區分標準》。所以,要看重要導師的論文。
我這里想強調一下,論文的準備是輔助性的,拔高性的,不能脫離基本教材而上來就研究論文,也不能不管是誰的論文上來就看,要有選擇,有重點的看。畢竟考研時間有限,畢竟考研題目大多數還比較基礎。我的建議是先把教材和專著掌握好,如果有時間的話,看看本學科學科帶頭人的文章就可以了。
一句話,人大考研,選定教材,找準方法,背背背!
3.人大法學院民商法學專業
一、本專業是博士學位授予點
二、專業研究方向、研究內容、培養目標
(一)民法學
本方向主要從事傳統民法學的研究,其中包括民法總論、物權法、合同法、人格權法、侵權行為法等法律領域的研究工作。民法是我國市場經濟的最基本的法律,本方向的教學與研究工作在我國法制建設和市場經濟發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在新中國成立以后,人大法學院最早在全國設立民法專業,編寫了第一部民法學教材,并擔負起為全國許多大專院校培訓師資的任務。人大復校以來,本方向的教師參與民法通則、合同法、物權法等許多重要法律的起草,培養了一大批高質量的博士生、碩士生和近千名高級法官。本方向在在下列內容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1、民法總則。佟柔教授生前曾經確立了民法的地位、調整對象和體系,這些觀點一直成為民法學界的主流觀點。王利明教授等人在此基礎上進一步發展了民法總則理論,并出版了一系列專著。已完成了民法典體系問題的研究,并已向全國人大提交了咨詢報告。《我國民法典重大疑難問題之研究》獲得首屆“三個一百”原創出版工程(人文社科類)。
2、物權法。早在80年代,本方向即多次組織國有財產權和國有企業經營權的研討,出版了《國家所有權研究》等一系列專著。近年來,又出版了《物權法論》、《物權法研究》等著作,并承擔全國人大法工委委托的“物權法專家建議稿” 、《國有資產管理法草案建議稿》等重要的立法建議稿的起草工作。本方向還組織全國的專家學者撰寫出版《中國物權法疑難問題探討》一書(共120萬字)。在舉世矚目的《物權法》的制定過程中,本研究方向的學科帶頭人及多名教授全程參與了物權法的制定過程,就相關問題進行了極具說服力的說明和論證,并先后組織了10多次國際國內研討會,對物權法的重大問題進行了深入的研討,這些學者的許多觀點和意見為物權法所吸收,有力地推動了《物權法》這一極其重要法律的制定和出臺。
3、合同法。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本方向便在本科生和研究生中開設了合同法課程,自90年代以來,在研究生中首先推行案例教學,出版了《合同法新論?總則》、《合同法疑難案件研究》、《違約責任研究》等著作,王利明教授是合同法的主要起草人之一。
4、人格權法和侵權行為法。出版了中國第一部人格權法的專著和教材,多次承擔有關人格權法的疑難問題、人格權的法律保護等研究項目。出版了大量專著。本方向最早開設侵權行為法課程,出版了中國第一部侵權法的教材,并承擔了司法部統編教材人格權法、侵權行為法的撰寫工作。本方向積極參與侵權責任法的起草制訂工作,已完成中國侵權責任法專家建議稿并提交全國人大法工委。
5、民事證據法。本方向受全國人大法工委委托,從事我國民事證據法專家建議稿的起草和研究工作。為此,以王利明教授為首,成立了“中國證據立法研究中心民事組”。并與最高人民法院合作,多次舉辦了“民事證據立法”研討會,出題。所以,我說它是一種隱性的考察熱點。
關注導師論文。
人大考研試題中還有一部分試題看似很基礎,同時也是學術界爭議的熱點或人大老師研究興趣所在。這是人大考研能拉開分數的的題目。以2004年民商法出了論抵押權的物權屬性。關于這個問題,王利明教授曾經先后發表過《關于抵押權若干問題的探討》、《抵押權若干問題的探討》和《關于法定抵押權的行使》等,論述“違約損害賠償與侵權損害賠償的聯系和區別”也和王教授的論文有關,王曾在2002年發表過《違約責任和侵權行為的區分標準》。所以,要看重要導師的論文。
我這里想強調一下,論文的準備是輔助性的,拔高性的,不能脫離基本教材而上來就研究論文,也不能不管是誰的論文上來就看,要有選擇,有重點的看。畢竟考研時間有限,畢竟考研題目大多數還比較基礎。我的建議是先把教材和專著掌握好,如果有時間的話,看看本學科學科帶頭人的文章就可以了。
一句話,人大考研,選定教材,找準方法,背背背!
我可沒抄襲,都是我自己的回答,一年前回答別人的,要不你自己百度一下,看看是不是抄襲的。
繼承的遺產范圍具體有哪些
可以繼承的遺產范圍一般是被繼承人死亡后遺留下來的合法財產,可以依法繼承。具體來說如下:1、被繼承人的合法存款,房屋及其生活用品;2、有承包土地的上的林木、牲畜;3、有出書或者軟件開發的知識產權等。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二十四條 【繼承權】自然人依法享有繼承權。自然人合法的私有財產,可以依法繼承。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條 【遺產的定義】遺產是自然人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產。依照法律規定或者根據其性質不得繼承的遺產,不得繼承。
法考機構要在四月份才出書,那之前用上一年的書學習之后還要不要買最新的過一遍?
一定要,首先近兩年會是法律和司法解釋大量出臺的時間段,首先民法典的出臺導致很多法律失效,那么其對應的司法解釋就需要重新整理頒布實施;其次,這兩年發生了太多大事,我相信國家應該已經意識到需要出臺對應的法律規范。
如果你時間比較緊張,個人建議可以放過理論法,三國法看一遍就行,這兩個基本不會有變化,三國就算有估計也只是一兩個點,民法肯定會有很多變化,刑法相對穩定,民訴刑訴這些程序法每年都在變,特別是刑訴,這兩年增加的司法解釋簡直太多了,行政法估計會有一些變化。
原因不多說了,商經相對來說有點跟民法,還是要看的,尤其是兩部法律有結合的地方,特別愛出題,我已經被虐兩次了,商法民法民訴大綜合,奪命連環問,一定要認真學,不然考場上會瘋掉。
國家司法考試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及《國家司法考試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設立的職業證書考試。
擔任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必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國家司法考試每年的通過率一般在全國考生人數的10%左右。
考試主要測試內容包括:
理論法學、應用法學、現行法律規定、法律實務和法律職業道德。國家司法考試實行全國統一命題和評卷,成績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司法部國家司法考試辦公室公布。國家司法考試的考試成績一次有效。通過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由司法部統一頒發相關證書,并可以從事執業律師、法官、檢察官和公證員等崗位的工作。
文章版權聲明:除非注明,否則均為 六尺法律咨詢網 原創文章,轉載或復制請以超鏈接形式并注明出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