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標準工時制和綜合工時制哪個好)
綜合計算工時制加班費怎么計算
分析如下:
用人單位在節假日安排勞動者加班的,應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300%支付加班工資;休息日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加班的,可以給勞動者安排補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資,如果不給補休,應當按照不低于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1.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2.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3.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
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證人證言、加班時所做工作形成的書面文字記錄、電子郵件等。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拓展資料
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質特殊或者受季節及自然條件限制,需在一段時間內連續作業,采取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的一種工時制度,如建筑、旅游等崗位。但其平均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崗位,需企業報經當地區縣勞動保障局批準,未經批準,不能任意擴大范圍。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其工作時間不區分制度工作日與公休日。員工在綜合計算工時一個周期內只要總的實際工作時間沒有超過法定總的工作時間的,其在公休日工作,不需支付200%加班工資。
參考資料來源:百度百科:綜合計算工時制
綜合工時制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
依據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五條的規定,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當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報酬(本人工資的150%),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本人工資的300%)。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綜合工時制如何計算加班費
依據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第五條的規定,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采用的是以周、月、季、年等為周期綜合計算工作時間,但其平均日工作時間和平均周工作時間應與法定標準工作時間基本相同。也就是說,在綜合計算周期內,某一具體日(或周)的實際工作時間可以超過8小時(或40小時),但綜合計算周期內的總實際工作時間不應超過總法定標準工作時間,超過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當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報酬(本人工資的150%),其中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第三款的規定支付工資報酬(本人工資的300%)。而且,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綜合工時制加班費計算
一、直面回答
綜合工時制加班費計算如下:
1.工作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1.5倍。
2.雙休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2倍。
3.法定節假日加班費的計算方式:月工資÷21.75÷8×加班小時數×3倍。證明加班時間方面的證據主要包括考勤表、考勤卡、加班審批單、加班通知、監控錄像等。
二、實行綜合工時制需要如何判斷屬于延長工作時間
實行綜合工時制的職工,實際工作日是休息日的,屬于正常工作;實際工作日是法定休假日的,需按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加班費。整個綜合計算周期內,如果實際工作時間總數,沒有超出該周期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總數,只是當中的某一天工作時間超過8小時,不視為延長工作時間。
三、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如果是雙休日進行加班就按照工時的2倍工資計算,如果是法定假日就按照工時的3倍工資進行計算加班費。
四、加班時間的規定
目前大多數企業實施的也都是標準工時制,只有特殊的企業性質才能實施綜合工時制,那么是需要企業進行特別申請的,標準工時制在勞動法里要求員工的每天工作時間不能超過8個小時,每周不能超過40個小時。綜合工時制如果超過40個小時,在工作日按照1點5倍進行計算,周末按照2倍進行計算,法定假日按照3倍進行計算。
綜合計算工時制如何計算加班工資
一、怎么計算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加班費
1、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應先按同等時間安排其補休.法定節假日不可以補休,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周期內的上班是在法定休假日的.以300%計算,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周期內的總上班時間超過該周內(如一個月.一季度)的法定標準工作時間的.以超過部分的時間總數一起計算(不區分是否在休息日).以150%計算,
4、延長工作時間的小時數平均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36小時的.加班費計算應仍以以150%計算.
二、標準工時制的加班費計算
〈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1)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2)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3)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并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加班費計算方法及標準
【法律分析】:工作日加班:小時加班工資標準=勞動合同規定的月工資標準÷(月計薪天數21.75×8小時)×150%。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于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在勞動者完成勞動定額或規定的工作任務后,根據實際需要安排勞動者在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工作的,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一)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
(二)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200%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法定休假節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日或小時工資標準的300%支付勞動者工資。
實行計件工資的勞動者,在完成計件定額任務后,由用人單位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根據上述規定的原則,分別按照不低于其本人法定工作時間計件單價的150%、200%、300%支付其工資。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其綜合計算工作時間超過法定標準工 作時間的部分,應視為延長工作時間,并應按本規定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實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勞動者,不執行上述規定。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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