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貸款離婚后如何分割(房子是貸款離婚怎么辦)
有貸款的房子離婚怎么分割
離婚時貸款購買的房屋,可以按3個辦法分割。例如:1、變價分割。需要房屋所有人把共有的房屋放在房屋交易市場進行買賣,賣房所得的財產再讓夫妻雙方平均分配。出現特殊情況的,也可以按具體情況處理;2、折價賠償,即約定房屋歸一方所有,其要對另一方要按照市場價格支付金錢;3、實物分割。
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對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溫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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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有貸款如何分割
離婚房產有貸款分割標準1、如果離婚后一方要房,另一方不要房子的,得房者可給另一方一半補償。房屋價值按市場價計算,市場價通常以房地產專業評估公司的評估價值作為依據。2、如果夫妻雙方都要房子的,可采取競價方式獲得產權,以出價高者獲得房屋,但是有些情況不適用競價方式。如女方帶著哺乳期的孩子,并且沒有其他住房生活困難等情況,如果男方采用競價方式獲得住房,將使女方陷入巨大的困難甚至難以生存。在這種情況下可由人民法院判決確定住房歸屬,得房者給對方一半補償。3、雙方都不要房,可拍賣房屋,所得價款平均分割。《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按照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貸款的房子離婚后怎么分割
貸款的房子離婚后的分割方式如下:
1、如果該房屋是用夫妻共同財產購買的,則屬于夫妻共同財產,以平均分配為原則;
2、如果該房屋是婚前個人財產購買的,則屬于個人財產,離婚時不參與分配。
當事人結婚前,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該出資應當認定為對自己子女個人的贈與,但父母明確表示贈與雙方的除外。當事人結婚后,父母為雙方購置房屋出資的,依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的原則處理。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條
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知識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第一千零八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共同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或者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離婚按揭房子怎么分割
婚姻本是以成立美好家庭為目標,但現在的離婚率卻越來越高,這就涉及到財產分割情況,很讓人頭疼,尤其是房產分割,因為現在都是貸款購房,房產證抵押在銀行,所以辦理起來就會更加麻煩。那么,離婚按揭房子怎么分割?房子是婚前買還是婚后買?下面就跟小編一起來簡單的了解一下吧。
一、離婚按揭房子怎么分割
按揭中的房子不能直接分割,應由借款人提前將貸款還清,然后再辦理解押和相關的過戶手續;若個人資金不足以提前還貸,則由雙方到銀行辦理轉按揭手續,只是每個銀行的規定都有所不同,建議提前到貸款銀行進行咨詢。
二、房子是婚前買還是婚后買
1、從住房需求來看,建議婚前購買,因為從買房到裝修,需要很長的一段時間,而且為保障業主的健康,裝修完成后至少要通風三個月以上,所以提前購房是非常有必要的。
2、從出資方來考慮,若全款購房,建議婚前購買,因為現在的婚姻法有明確的規定,婚前購買的房產,產權為出資方所有,離婚時,另一方沒有權利要求分隔房產。
3、現在房價比較高,大多數購房者都選擇貸款購房,這種情況建議婚后再買,據齊家網專家介紹,婚后購買的房產為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可直接進行分隔,避免引發糾紛。
4、若其中一方父母出資購房,婚前購買和婚后購買時一樣的,只需保存好相關的購房憑證,并說明是贈與給子女的,這樣在離婚的時候,另一方就沒有權利要求分割房產。
編輯總結:以上關于離婚按揭房子怎么分割,以及房子是婚前買還是婚后買就介紹到這里了,希望對您有所幫助。如果您想了解更多相關資訊,歡迎關注齊家網。
貸款購買的房產在離婚時如何分割
貸款購買的房產在離婚時的分割方式:一般情況下,由當事人協議分割,若協議不成的,個人財產購買的房產不予分割,共同財產購買的房產,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一)》第七十七條
離婚時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且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決房屋所有權的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
第七十八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不動產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不動產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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