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撞車人在現場找人頂替算逃逸嗎(酒駕發生事故找人頂替后果)
酒后駕車被查找人頂包怎么處罰
有些人酒駕以后為了防止被判刑會找人頂包。下面,一起和我來看看酒后駕車被查找人頂包怎么處罰。
酒后駕車被查找人頂包怎么處罰
酒后駕駛很危險:
2008年世界衛生組織的事故調查顯示,大約50%—60%的交通事故與酒后駕駛有關,酒后駕駛已經被列為車禍致死的主要原因。在中國,每年由于酒后駕車引發的交通事故達數萬起;而造成死亡的事故中50%以上都與酒后駕車有關,酒后駕車的危害觸目驚心,已經成為交通事故的第一大“殺手”。
一、酒駕頂包被查:
首先,要確認酒駕是否達到醉駕標準。
1、如果酒駕沒達到醉駕標準“頂包”(即是頂替者),被發現后,涉嫌包庇,會被拘留、罰款;肇事者也會被拘留、罰款。
2、如果肇事者構成醉駕,則涉嫌危險駕駛罪。危險駕駛罪是指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或者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行為。
“頂包”者就涉嫌包庇犯罪。包庇罪 窩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這樣都會判刑的。
二、頂包的人觸犯法律:
頂包人幫助灑駕肇事人作假證明包庇的行為,屬于【包庇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一十條【包庇罪】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
綜上所述,酒后駕駛找人頂包被查出來,頂包的那個人是以包庇罪論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犯包庇罪的人一般處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交通事故找人頂包和替人頂包的法律責任
一、交通事故找人頂包的法律責任
在出現“頂包”行為的交通事故中,絕大多數駕駛員會先選擇駕車逃逸,再請他人來處理事故。而嚴重的話,肇事逃逸是要承擔刑事責任的。
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沒有駕車離開現場,找人頂替本身就是一種主觀逃避事故責任的行為,也是一種逃逸,若構成犯罪,適用肇事后逃逸的情節予以量刑。
交通事故后找人“頂包”不但可能構成肇事逃逸,還有可能構成妨害作證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為逃避法律追究仍積極實施妨害作證行為。
根據刑法有關規定:以暴力、威脅、賄買等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他人作偽證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交通事故替人頂包的法律責任
替人“頂包”的別以為自己沒肇事就能置之事外。根據刑法規定,明知對方犯罪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構成包庇罪。

酒駕交通肇事逃逸找人頂替能不能追究刑事責任?
酒駕造成的交通事故,還肇事逃逸,找人頂替,如果你是醉酒駕駛的就會追究你的刑事責任,或者說在事故中造成嚴重的損失有人員傷亡的,也要追究你的刑事責任,能否追究刑事責任,關鍵就看你事故嚴重的程度。
酒駕后讓別人頂替算什么犯罪
1、首先看酒駕的人是否構成危險駕駛罪或者交通肇事罪。如果是,那么酒駕的人按交通肇事罪和危險駕駛罪處罰;頂包這個人就涉嫌包庇罪,會被追究刑事責任。2、如果僅僅是酒后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則不構成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都沒有對包庇行為的規定,但是可以依照妨礙執行職務的行為給予治安處罰。實際操作中,一般給予警告。除非頂包的人主觀惡性大、態度惡劣,有嚴重影響正常執行公務行為,或者造成較嚴重的后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一)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三)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四)被依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暫予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醉駕撞人發生交通事故是找人頂包算逃逸嗎
交通肇事后找人頂包的行為是認定會被為逃逸的。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因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律法規而導致發生交通事故后,為了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交通肇事后找人頂包就是找人代替自己承擔法律責任,主觀上存在逃避法律責任的故意,并客觀上實施了這個行為,是會被認定具有交通肇事逃逸情節的。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傷三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的。
第三條
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是指行為人具有本解釋第二條第一款規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項規定的情形之一,在發生交通事故后,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為。
酒駕找人頂替頂替那人是犯罪嗎
酒駕的人如果構成危險駕駛罪或者交通肇事罪,那么酒駕的人按交通肇事罪或危險駕駛罪處罰;頂包這個人就涉嫌包庇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僅僅是酒后駕車的交通違法行為,則不構成犯罪。《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處罰法》、《治安管理處罰法》等法律都沒有對包庇行為的規定,但是可以依照妨礙執行職務的行為給予治安處罰。實際操作中,一般給予警告。除非頂包的人主觀惡性大、態度惡劣,有嚴重影響正常執行公務行為,或者造成較嚴重的后果。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因而發生重大事故,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三百一十條明知是犯罪的人而為其提供隱藏處所、財物,幫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證明包庇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犯前款罪,事前通謀的,以共同犯罪論處。《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六十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處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一)隱藏、轉移、變賣或者損毀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扣押、查封、凍結的財物的;(二)偽造、隱匿、毀滅證據或者提供虛假證言、謊報案情,影響行政執法機關依法辦案的;(三)明知是贓物而窩藏、轉移或者代為銷售的;(四)被依法執行管制、剝奪政治權利或者在緩刑、暫予監外執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的人,有違反法律、行政法規或者國務院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規定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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