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含交通事故先起訴醫療費再起訴傷殘嗎的詞條
交通事故先起訴醫療費可以嗎?
一、 交通事故 先起訴 醫療費 可以嗎? 交通事故先起訴醫療費是可以的,需要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 立案 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二、交通事故怎么走訴訟程序 交通事故是民事侵權案件。它適用 民事訴訟法 規定的審判程序。審判程序有 一審 普通程序`簡易程序` 二審程序 `特殊程序`審判監督程序`執行程序等程序。交通事故賠償案件主要應用一審普通程序,現介紹如下: (一)起訴和受理。交通事故當事人就損害賠償提起訴訟的,應向法院遞交 起訴狀 ,經法院審查符合起訴條件的,受理后七日內立案;認為不符合條件的,在七日內裁定,不服的可提起上訴。 (二)審理前的準備。法院立案后五日內將起訴狀附本發送被告,被告應在15日內提 答辯狀 ,法院組成合議庭審檢訴訟材料進行必要的審理前的準備工作。 一審普通程序結束后,如果當事人不服而提出上訴,則一審裁判不生效力,而進入二審程序。 二審 法院的判決和裁定,是終審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一經宣告或送達當事人就具有法律效力。對此裁判,當事人即不能再行起訴或上訴。 (三) 開庭審理 1、開庭三日前通知訴訟參與人。 2、審理前核對訟訴參與人,宣布法庭紀律,告知當事人有關訟訴權利與義務,詢問是否提出回避申請。 3、法庭調查 1)當事人陳述起訴請求和理由。 2) 證人 作證知道案件情況的單位和個人都有義務作證。 3)出示 證據 4)宣讀鑒定結論 5)宣讀勘驗筆錄。 6)當事人在法庭上可以提出所有的證據。 7)質證雙方就賠償爭議所得供的證據應互相質證。 4、法庭辯論。原告發言,被告答辯,第三人發言及答辯后互相答辯 5、法庭辯論終結,雙方當事人爭議核實清楚后法庭調查結束,應依法作出判決。 6、法庭能夠調解的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應及時判決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交通事故常有發生,涉及到的雙方利益問題也變得更加透明,事故雙方應擔資第一時間確認各自的損失情況再確定受否通過法律程序解決問題。車輛駕駛員在駕駛的過程中也應當遵守交通規則,為他人和自己的生命安全著想,以免帶來慘不忍睹的嚴重后果。

人傷交通事故可以先行起訴醫療費嗎
解答人傷交通事故可以先行起訴醫療費。依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受傷的,賠償醫療費是可以先行起訴的,醫療費用也可以先予執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一百零六條人民法院對下列案件,根據當事人的申請,可以裁定先予執行:(一)追索贍養費、扶養費、撫育費、撫恤金、醫療費用的;(二)追索勞動報酬的;(三)因情況緊急需要先予執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條對交通事故損害賠償的爭議,當事人可以請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經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調解,當事人未達成協議或者調解書生效后不履行的,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交通事故致人受傷,住院期間先起訴支付醫療費,出院后做傷殘鑒定,能否再起訴支付殘疾賠償金?
1、可以,屬于訴訟中的先予執行問題,不影響您今后起訴要求賠償其他的權利。
2、今后可以補充訴狀內容,明確您主張金額即可。
3、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精神撫慰金,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財產損失、后續治療費、康復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4、具體請參看:
車禍出院后是先起訴對方還是先做傷殘鑒定?
先起訴,在訴中提出做傷殘鑒定,這樣,會有法院選擇鑒定機構進行鑒定,出來的結果是一定被雙方認可的,如果你先做了鑒定,提起訴訟,對方不認可的你的鑒定結果,就會從新進行一次鑒定。
交通事故賠償醫療費可以先賠嗎
交通事故 先起訴 醫療費 是可以的,需要向有 管轄權 的人民法院提起 訴訟 。普通程序的審判應當在 立案 之日起6個月內審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本院院長批準,可以延長6個月;還需要延長的,需要報請上級人民法院批準。 《 人身損害賠償 司法解釋全文》第十七條 受害人遭受 人身損害 ,因就醫治療支出的各項費用以及因誤工減少的收入,包括醫療費、誤工費、 護理費 、交通費、住宿費、住院伙食補助費、必要的營養費,賠償義務人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因傷致殘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費用以及因 喪失勞動能力 導致的收入損失,包括 殘疾賠償金 、殘疾輔助器具費、被 扶養 人生活費,以及因康復護理、繼續治療實際發生的必要的康復費、護理費、后續治療費,賠償義務人也應當予以賠償。 受害人死亡的,賠償義務人除應當根據搶救治療情況賠償本條 第一款規定的相關費用外,還應當賠償 喪葬費 、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補償費以及受害人親屬辦理喪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費、住宿費和誤工損失等其他合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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