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違章扣分扣車主還是駕駛人(車輛違章扣分扣車主還是駕駛人扣車主)
車輛違章扣分是扣車主的還是駕駛人
1、車輛違章扣分扣駕駛人的分。 2、但如果是被監控探頭拍攝到違章,駕駛人沒有去處理違章的情況,車管所會以阻止車輛年檢的方式,要求車主處理完畢違章行為之后再辦理車輛的年檢。
開別人的車違章扣分扣誰的分
【法律分析】
如果開別人的車違章了,原則上是扣司機的駕駛證分,但是車管所很難認定具體司機,一般是對違章車輛的車主進行扣分處罰,但是可以讓借你車的人去處理消分,如果是現場處罰,登記了駕駛證信息的,那么就是用駕駛員本人的駕駛證去扣分。拿自己駕駛證開別人的車違章了應該自己去車管所或交警隊處理。處理需要以下資料:
一、自己的身份證原件
二、自己的駕駛證原件
三、所開車輛的行駛證原件
四、足夠繳納罰款的現金和銀行卡,有的地方不能交現金,只能刷卡。
備齊以上資料后,自己帶上資料去車輛上戶車管所或轄區交警隊柜臺排隊拿號處理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于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第一百一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可以對違法的機動車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對能夠確定駕駛人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規定依法予以處罰。”因此,若車輛出借人無法向交警證明違章時的實際駕駛人,則對車輛登記人進行處罰。

車主不是本人,違章扣分是罰車主還是駕駛本人
車主不是本人,違章扣分是罰駕駛本人新交規是對機動車駕駛人道路安全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同時進行的。也就是說,誰駕駛車輛違法就記誰的分,處罰誰,而不是看車主是誰就記誰的分處罰誰,因為有些車主本身不開車,而是雇司機開車,扣車主的分是無法扣的,處罰也無法處罰。
擴展資料:
5種違規扣12分:
1、高速公路倒車、逆行、穿越中央隔離帶調頭:在高速公路倒車、逆行這簡單就是禍國殃民、害人害己、破壞社會穩定、破壞人民關系和睦最惡劣行徑。
2、超速駕駛高于限速50%(修改):超速駕駛高于限速50%,由原來扣6分改為扣12分。
3、酒駕醉駕:酒駕除了扣分外,還并處扣證6個月,罰款2000元以下。醉駕則并處吊銷駕駛證、追究刑事責任且5年內不得重新考駕照。
4、事故后逃逸但未構成犯罪:這里重點解釋一下什么是事故后逃逸,但未構成犯罪:事故逃逸后,未造成人員重傷也未造成30萬元以上的財產損失就不構成犯罪,反之,造成一人以上重傷或造成的財產損失達到30萬以上就構成了犯罪。
5、未懸掛、偽造、變造、不按規定安裝號牌、故意遮擋污損號牌(修改):這里需要特別提醒一下,安裝車牌號也有明確而且詳細的標準。如果車牌安裝不符合規范,也會處扣12分處罰。
4種違規扣6分:
1、駕駛證被暫扣后繼續駕駛:駕駛證被暫扣后,一定不能再次駕駛。否則會再次扣6分,整個處罰就是重上加重了。
2、在堵車時占用應急車道行駛:應急車道又叫生命通道,是當道路有事故發生,讓救護車、清障車快速前往處理時預留的專用車道。
3、未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新增):這次的《駕照新規》增加了一條規定,校車擁有道路使用優先權,也就是說私家車要避讓校車先行,否則扣6分。
4、闖紅燈(修改):闖紅燈的處罰也更加嚴厲了,由以往的扣3分改為扣6分。
9種違規扣3分:
1、經人行道未減速、停車、避讓行人:我國的交規中是優先保護行人的,所以當你駛經人行橫道、斑馬線時,一定要減速避讓行人,必要時刻也可以停下車等待行人通過。
2、高速公路匝道超車:匝道本身就比較狹窄,強行超車極容易產生刮蹭事故。而且大部分匝道都伴隨著大幅度過彎,加速超車時容易因為離心力而失控翻車。所以請各位謹記匝道不要超車,扣分事小,車禍事大啊。
3、未按照禁止標線指示行駛:禁止標線包括有黃色單、雙實線;禁止轉彎、直行、調頭等,如果違反規定駕駛將面臨扣3分的處罰。
4、轉彎車未讓直行車或行人先行:國內的道路設計當中,右轉車輛不受信號燈影響。如果剛好又有人行橫道的話,就會看到行人與右轉車互相搶道的混亂場面。為了避免事故糾紛,明令規定轉彎車輛必須讓行人先行。
5、相對方向行駛的右轉車未讓左轉車先行:因為國內駕駛室是設置在左邊,左轉車輛的右邊會形成視角盲區。如果有右轉車輛不避讓的話,就會發生碰撞事故。
6、不按規定道路行駛: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道路行駛,給予扣3分處罰。例如在快速車道慢速行駛。
7、超速駕駛但未超過限速50%:不同程度的超速駕駛有不同程度的處罰,如果未超過限速的50%,只會扣3分。
8、未給特殊車輛讓行:在國外,當救護車、救火車的信號聲響起時,道路上的車輛都會馬上靠邊停車讓行。這是社會群眾整體素質高的表現,因為他們都知道這些車是去救命、救災的。說不定就是去救的自家人滅自家的火。
9、不按規定超車、逆向行駛:超車時需要把車速提到較快,所以相對于正常駕駛危險度會更高。如果不按照規則而亂超車就極容易發生碰撞事故,而且因為車速較快,這類事故都很嚴重。
參考資料:北京市公安局-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車輛違章扣分是扣車主的還是駕駛人的
車輛違章扣分是扣駕駛人的。根據規定,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駕駛人有違章記錄的,應當及時去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條
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行為,除依法給予行政處罰外,實行累積記分制度。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對累積記分達到規定分值的機動車駕駛人,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對其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教育,重新考試;考試合格的,發還其機動車駕駛證。
對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在一年內無累積記分的機動車駕駛人,可以延長機動車駕駛證的審驗期。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公安部門規定。
車輛違章扣分是扣車主的嗎
拿誰的駕駛證就扣誰的分,誰都可以去解決,不一定非要車主去:1、拿誰的駕駛證就扣誰的分,違章扣分是對機動車駕駛人道路安全違法行為處罰和記分同時進行的;2、需帶上違章車輛行駛證原件、記分人身份證原件、記分人駕駛證原件,記分人本人到場,備齊以上資料,直接去車管所或交警隊服務大廳拿號排隊處理即可;3、簡單的說誰駕駛車輛違法就記誰的分,處罰誰,而不是看車主是誰就記誰的分處罰誰,因為有些車主本身不開車,而是雇司機開車,扣車主的分是無法扣的,處罰也無法處罰。
違章扣分是扣車主的還是扣開車的人的分?
交通違章行為,被交警當場開罰單的情況下,扣分是扣當事人(駕駛員)駕駛證的分。被監控探頭拍攝的情況下,有當事人前往交警大隊確認違章行為的,就扣當事人的;沒有人認可的違章行為,車管所會以阻止車輛年檢的方式,要求車主處理完畢違章行為之后再辦理車輛的年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四條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未達到12分,所處罰款已經繳納的,記分予以清除;記分雖未達到12分,但尚有罰款未繳納的,記分轉入下一記分周期。
機動車駕駛人在一個記分周期內記分2次以上達到12分的,除按照第二十三條的規定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參加學習、接受考試外,還應當接受駕駛技能考試。考試合格的,記分予以清除,發還機動車駕駛證;考試不合格的,繼續參加學習和考試。
接受駕駛技能考試的,按照本人機動車駕駛證載明的最高準駕車型考試。
擴展資料:
處理違法行為必須要駕駛證本人到場。需要攜帶的資料:駕駛人身份證、駕駛人駕駛證、行駛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根據交通技術監控記錄資料處理違法行為時,可以對違法機動車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依法予以處罰。
通過辨認證據圖片、圖像或者當事人書面陳述和簽字確認、詢問當事人、收集證人證言、審查當事人提供的證據等方式能夠確定機動車駕駛人的,應當固定證據,對駕駛人依法處罰。不得對駕駛人或者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以外的人員進行處罰。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交通違法扣分
北京交通管理局官網-《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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